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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石景山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街区规划(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一、编制背景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进一步明确了户外广告设施依规划管理的工作原则,明文规定尚未制定街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尚未编制规划的建成区,应当在法规实施后三年内完成街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编制工作等管理要求。为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我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公共空间品质,经区领导同意,于2023年初启动石景山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街区规划编制项目,以石景山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和石景山区街区控制性详
2、细规划同为一个规划单元,分为商圈与非商圈两个批次完成文稿编制和发布实施工作。二、编制情况为做好编制工作,我们认真学习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专项规划,以及城市设计、色彩、街道更新治理等城市导则和户外广告相关规范标准;与区规自委、商务局、园区管委会、生态环境局、住建委、交通支队、园林绿化局、城管执法局、市场监管局、西建办、各街道办事处、首钢集团等深入沟通对接;逐街逐巷对规划范围内建筑物进行实地踏查,完成现场取照、尺寸测算、属性核实等基础工作。结合我区街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的工作思路,经反复推敲,数易其稿,目前已完成规划初稿的编制工作。三、规划的主要内容规划文稿主要分为四个章节。一是总则,明确规划
3、范围、对象、依据和时限等内容,阐明上位规划要求,分析街区概况,提出广告规划目标定位。二是街区概况,结合市、区总体规划及各专业规划,分析区域功能定位、景观风貌特征、用地功能及道路系统等内容,明确石景山各街区的广告分布与需求。三是广告规划控制要求,在明确负面清单,明确划分禁止、限制和允许3类设置区域,明确每类分区内不可设及可设的户外广告设施类型的同时,进一步细化品质指标,将区域系数和用地系数落实到地块层面,明确附着式、落地式广告数量等总量控制要求,并提出关于设置位置、高度、风格、色彩、照明、材质等品质控制要求;提出公益性、临时性及新型新技术等其他户外广告设施的期限、规格、安全方面的具体设置要求。将市级规划要求具体落实到街区层面。四是规划实施,提出实施要求、实施原则、智慧管理、安全保障、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