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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贵阳市建筑垃圾运输及消纳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贵州省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黔府发(2018)26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改善全市空气质量,全面推进绿色渣运、消纳场规划等工作实施,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工作目标以整治建筑垃圾运输及消纳为工作重点,集中力量开展建筑垃圾运输及消纳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推进绿色渣运、消纳场规划等工作实施,严厉打击和查处未经核准运输建筑垃圾、非法消纳等违规行为,保障良好的建筑垃圾运输、消纳秩序,进一步改善全市空气质量和市容环境。二、整治范围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
2、、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双龙航空港经济区、贵安新区、三县一市。三、整治步骤及时间(一)清理排查阶段(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由各区对本辖区内的所有建筑垃圾运输车、消纳场现状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一是对辖区内建筑工地进行逐一排查,检查工地出场口有无清洗设施,建筑垃圾运输车是否符合绿色渣运要求,是否办理相关手续。二是对辖区内建筑垃圾消纳场逐一排查,检查消纳场有无相关手续、出场口有无清洗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影响生态环境等非法消纳现象。排查情况及时上报贵阳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
3、1月30日)。1.强化建筑垃圾运输源头治理。以治理工地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为重点,加强对各重点项目、大型建筑等工地建筑垃圾运输车出入检查。一是要求工地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必须是新型环保U型车,车辆出场严格按照三严”(即严格车辆规范密闭、严格车辆车胎、车身的整体保洁、严格车辆准运许可)管理标准规范落实执行,必须办理渣土准运证。二是要求工地必须对出入口进行硬化、设置高压冲水设施、车辆冲洗平台及相应的沉淀和排水设施,对达不到要求的及时督促整改。三是建筑工地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由个人或未经核准的单位运输。2.规范建筑垃圾运输车秩序。一是在重点、重要道路严厉打击老式建筑垃圾运输车,通过倒查源头工地,立即清除出工地。
4、二是对超高、超载、超限、未密闭等违规运输建筑垃圾行为全部劝反回工地整改。因洒漏造成道路污染的进行严查重处,确保道路干净整洁。三是严格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贵阳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有关规定,严厉打击个人和未经核准运输渣土行为,发挥监管执法在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促使运输单位主动使用合规渣土运输车”。3.建筑垃圾消纳场规范治理。一是对已经取得行政许可但未按要求规范营运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责令其暂停营业,由消纳场审批单位要求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后再予运行。二是对行政许可手续不齐,但经区、县政府专题会研究同意,条件基本具备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责令其暂停营业,限期完善有关手续,经行政许可审批后方可恢复营运;
5、逾期仍不整改的予以关闭。三是对完全不具备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建筑垃圾消纳场(黑倒土场),坚决予以关闭,并责令消纳场业主进行安全隐患治理。(三)长效管理阶段(2020年7月1日起)。认真进行查缺补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效,进一步实现范化管理。一是快速推进建筑垃圾公司化运营工作,加快建筑垃圾清运企业备案和核准,建立健全城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实行车辆密闭化和规范化运输。二是督促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要加强车辆日常管理和驾驶人员安全教育,严格按照建筑垃圾运输相关管理规定,杜绝抛、洒、滴、漏现象。三是执法部门要深入开展专项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和频次,严肃查处各类建筑垃圾运输及消纳
6、违规违法行为,确保建筑垃圾运输及消纳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四、工作职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各职能部门开展建筑垃圾运输及消纳场等各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39号)、贵阳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46号)等涉及建筑垃圾运输及消纳场管理的违法行为;完善消纳场许可手续、清理整治、关停取缔非法消纳场等工作。统一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林业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行动,召集成员单位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及时通报工作进度,协调工作出现的困难问题。市住建局:负责做好工地源头管理,督促工地完善冲洗设备和场内建筑
7、垃圾降尘措施,承运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使用符合贵阳市渣土运输车辆行业专用功能规范的要求。市交委:负责对不符合贵阳市渣土运输车辆行业专用功能规范和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查处非法消纳建筑垃圾消纳场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督促、协调各区(市、县、开发区)查处全市范围内涉嫌违法侵占国有土地资源的建筑垃圾消纳场的违法占地行为,指导各区(市、县、开发区)对侵占国有土地资源的非法建筑垃圾消纳场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市公安局:负责应对在查处非法建筑垃圾消纳场过程中发生的非法营利涉黑涉恶事件,打击幕后黑恶势力,确保事态不扩大,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打击非法消
8、纳场违反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违法犯罪行为。市应急管理局:督促、协调各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级有关部门开展建筑垃圾消纳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范工作。市水务局:负责督促、协调各区水务局做好消纳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督促各区水务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监督指导辖区内消纳场建设单位做好水资源防护、水土保持等工作。市林业局:负责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配合公安及司法机关做好涉林刑事案件查处相关工作。市交管局:负责对不符合贵阳市渣土运输车辆行业专用功能规范和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停止办理道路通行证。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做好辖区内建筑垃圾运输及消纳场的整治工
9、作,规范消纳场经营管理,督促消纳场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落实执行,积极协同并配合各职能部门严厉打击各类建筑垃圾违规运输及非法消纳行为。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强化协作。成立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及各区政府(管委会)组成的贵阳市建筑垃圾运输车及消纳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各成员单位所查处的违法建筑垃圾消纳场情况及时通报给成员单位。建立部门工作联动机制,各成员单位抽调1名熟悉业务的同志组建工作专班,抽点人员名单上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渣土管理处。(二)严格标准,强化监督。此项工作纳入各区县(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各成员单位要切
10、实履行监督责任,把此项整治工作抓紧、抓好,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区政府(管委会)消纳场管理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和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开展好的在全市通报表扬,对存在问题不及时整改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上报上级追究责任。(三)细化整改,落实到位。在清理排查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深挖问题的根源,逐一细化整改措施,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采取不同的措施和办法分类解决,做到认真、措施、责任”三到位。(四)突出重点,依法行政。在我市二环路、中环路及干线周边路段和重点区域非法消纳全面进行排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从严查处,有效控制建筑垃圾非法消纳问题。(五)突发问题,及时上报。各单位工作人员要积极联动,加强沟通,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突发问题,并保持冷静,积极妥善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同时要及时将事件上报有关部门,确保问题得到有效处置。(六)加强信息报送。每周星期三工作开展情况由贵阳市渣土管理处汇总后统一上报。(联系人:张元盈,电话:13608525545,由P箱:szhxzzfjsztgl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