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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1总则1. 0.1为在建筑深基坑工程的施工、使用与维护中保障基坑工程安全,做到技术先进、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开挖深度大于或等于5m的建筑深基坑工程的施工、安全使用与维护管理。1.0.3建筑深基坑工程的施工、安全使用与维护,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2. 0.1建筑深基坑deepbuildingfoundationexcavation为进行建(构)筑物地下部分施工及地下设施、设备埋设,由地面向下开挖,深度大于或等于5山的空间。2. 0.2基坑工程施工安全等级constructionsafet
2、yrankofe-cavation根据工程地基基础设计等级,结合基坑本体安全、工程桩基与地基施工安全、基坑侧壁土层与荷载条件、环境安全等因素综合确定的基坑工程安全标准。是基坑施工安全技术与管理的基本依据。2. O3动态设计法informationbaseddesign根据施工反馈的岩土条件和现场监测资料,对地质结论、设计参数及设计方案进行验证,并在设计条件有较大变化时,及时补充、修改原设计的设计方法。2. 0.4信息施工法informationbasedconstruction根据施工现场的地质情况和监测资料,对地质结论、设计参数进行验证,对施工安全性进行判断并及时调整施工方案的施工方法。2.
3、 0.5安全预警safetyalerting在基坑工程施工中,通过状态监测,对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征兆所采取的预先警示及事前控制,采取时机提示的技术措施。2. O.6应急预案contingencyplan对基坑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或灾害,为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全面、具体的措施方案。2. 0.7风险评估riskassessment对深基坑安全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损害进行辨识、分析与评价的技术活动。2. 0.8流土soilflow在渗流作用下,土体处于浮动或流动状态的现象。对黏土表现为较大土块的浮动,对无黏性土呈砂粒跳动和砂沸。2. 0.9管涌san
4、dboiling在渗流作用下,土体中的细颗粒在粗颗粒形成的孔隙中流失的现象。2. 0.10盆式开挖bermedexcavation基坑侧壁内侧预留,挖除基坑其余土体后形成类似盆状的基坑,待支撑形成后再开挖基坑侧壁内侧预留土方的基坑开挖方式。2. 0.11岛式开挖island-styleexcavation先开挖基坑周边土方,最后挖去中心土墩的开挖方式。施工中可以利用中心土墩作为临时结构的支点。2. 0.12膨胀岩土swellingsoilandrock在地质作用下形成的一种主要由亲水性强的黏土矿物组成的多裂隙并具有显著膨胀性的地质体。又叫胀缩土,是一种特殊土。2. 0.13施工检查constr
5、uctioninspection基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原材料质量、施工机械、施工工艺、施工参数等进行的控制工作。2. 0.14施工监测constructionmonitoring基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基坑及周边环境实施的量测、监视、巡查、预警等工作。2. O.15特殊性土基坑工程foundationexcavationinadversesoil膨胀岩土中的基坑工程、受冻融影响的基坑工程及高灵敏度软土中的基坑工程等的统称。3基本规定3. 0.1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应根据深基坑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周边环境保护要求、支护结构类型及使用年限、施工季节等因素,注重地区经验、因地制宜、精心组织,确保
6、安全。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等级划分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规定的地基基础设计等级,结合基坑本体安全、工程桩基与地基施工安全、基坑侧壁土层与荷载条件、环境安全等因素按表3.0.1确定。表3.0.1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等级施工安全等级划分条件一级1复杂地质条件及软土地区的二层及二层以上地下室的基坑工程;2开挖深度大于15m的基坑工程;3基坑支护结构与主体结构相结合的基坑工程;4设计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基坑工程;5侧壁为填土或软土,场地因开挖施工可能引起工程桩基发生倾斜、地基隆起变形等改变桩基、地铁隧道运营性能的工程;6基坑侧壁受水浸透可能性大或基坑工程降水深度大于6m
7、或降水对周边环境有较大影响的工程;7地基施工对基坑侧壁土体状态及地基产生挤土效应较严重的工程;8在基坑影响范围内存在较大交通荷载,或大于35kPa短期作用荷载的基坑工程;9基坑周边环境条件复杂、对支护结构变形控制要求严格的工程;10采用型钢水泥土墙支护方式、需要拔除型钢对基坑安全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基坑工程;11采用逆作法上下同步施工的基坑工程;12需要进行爆破施工的基坑工程二级除一级以外的其他基坑工程3. O.2基坑工程施工前应具备下列资料:1基坑环境调查报告。明确基坑周边市政管线现状及渗漏情况,邻近建(构)筑物基础形式、埋深、结构类型、使用状况;相邻区域内正在施工和使用的基坑工程情况;相邻建
8、筑工程打桩振动及重载车辆通行情况等。2基坑支护及降水设计施工图。对施工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基坑工程,明确基坑变形控制设计指标,明确基坑变形、周围保护建筑、相关管线变形报警值。3基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开挖影响范围内的塔吊荷载、临建荷载、临时边坡稳定性等纳入设计验算范围,施工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基坑工程应编制施工安全专项方案。4基坑安全监测方案。3.0.3基坑工程设计施工图必须按有关规定通过专家评审,基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按有关规定通过专家论证;对施工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基坑工程,应进行基坑安全监测方案的专家评审。3.0.4当基坑施工过程中发现地质情况或环境条件与原地质报告、环境调查报告不相符合,或环境条件
9、发生变化时,应暂停施工,及时会同相关设计、勘察单位经过补充勘察、设计验算或设计修改后方可恢复施工。对涉及方案选型等重大设计修改的基坑工程,应重新组织评审和论证。3.0.5在支护结构未达到设计强度前进行基坑开挖时,严禁在设计预计的滑(破)裂面范围内堆载;临时土石方的堆放应进行包括自身稳定性、邻近建筑物地基承载力、变形、稳定性和基坑稳定性验算。3.0.6膨胀土、冻胀土、高灵敏土等场地深基坑工程的施工安全应符合本规范第9章的规定,湿陷性黄土基坑工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JGJ167的规定。3.0.7基坑工程应实施信息施工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施工准备阶段应根据设计
10、要求和相关规范要求建立基坑安全监测系统。2土方开挖、降水施工前,监测设备与元器件应安装、调试完成。3高压旋喷注浆帷幕、三轴搅拌帷幕、土钉、锚杆等注浆类施工时,应通过对孔隙水压力、深层土体位移等监测与分析,评估水下施工对基坑周边环境影响,必要时应调整施工速度、工艺或工法。4对同时进行土方开挖、降水、支护结构、截水帷幕、工程桩等施工的基坑工程,应根据现场施工和运行的具体情况,通过试验与实测,区分不同危险源对基坑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并应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5应对变形控制指标按实施阶段性和工况节点进行控制目标分解;当阶段性控制目标或工况节点控制目标超标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在下一阶段或工况节点时实现累加控
11、制目标。6应建立基坑安全巡查制度,及时反馈,并应有专业技术人员参与。3. 0.8对特殊条件下的施工安全等级为一级、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基坑工程应进行基坑安全评估。基坑安全评估原则应能确保不影响周边建(构)筑物及设施等的正常使用、不破坏景观、不造成环境污染。4施工环境调查4. 1一般规定4.1.1基坑工程现场勘查与环境调查应在已有勘察报告和基坑设计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工程条件及采用的施工方法、工艺,初步判定需补充查明的地下埋藏物及周边环境条件。4. 1.2现场勘查与环境调查前应取得下列资料:1工程勘察报告和基坑工程设计文件。2附有坐标的基坑及周边既有建(构)筑物的总平面布置图。3基坑及周边地下管线、
12、人防工程及其他地下构筑物、障碍物分布图。4拟建建(构)筑物室内地坪标高、场地自然地面标高、坑底设计标高及其变化情况;结构类型、荷载情况、基础埋深和地基基础形式、地下结构平面布置图及基坑平面尺寸。5工程所在地常用的施工方法和同类工程的施工资料、监测资料等。4.1.3现场勘查与环境调查结果应及时反馈设计和监理单位。4.2现场勘查及环境调查要求4.2.1基坑现场勘查和环境调查应符合下列规定:1勘查与调查范围应超过基坑开挖边线之外,且不得小于基坑深度的2倍。2应查明既有建(构)筑物的高度、结构类型、基础形式、尺寸、埋深、地基处理和建成时间、沉降变形、损坏和维修等情况。3应查明各类地下管线的类型、材质、
13、分布、重要性、使用情况、对施工振动和变形的承受能力,地面和地下贮水、输水等用水设施的渗漏情况及其对基坑工程的影响程度。4应查明存在的旧建(构)物基础、人防工程、其他洞穴、地裂缝、河流水渠、人工填土、边坡、不良工程地质等的空间分布特征及其对基坑工程的影响。5应查明道路及运行车辆载重情况。6应查明地表水的汇集和排泄情况。7当邻近场地进行抽降地下水施工时,应查明降深、影响范围和可能的停抽时间,以及对基坑侧壁土性指标的影响。8当邻近场地有振动荷载时,应查明其影响范围和程度。9应查明邻近基坑与地下工程的支护方法、开挖和使用对本基坑工程安全的影响。4.2.2对施工安全等级为一级、分布有地下管网的基坑工程,
14、宜采用物探为主、坑探为辅的勘查方法;对安全等级为二级的基坑工程,可采用坑探方法。4.2.3勘查孔和探井使用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回填质量应满足相关规定。4.2.4基坑工程勘查与环境调查中的安全防护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范GB50585的有关规定执行。4. 3现场勘查与环境调查报告4. 3.1现场勘查与环境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勘查与环境调查的目的、调查方法。2基坑轮廓线与周围既有建(构)筑物荷载、基础类型、埋深、地基处理深度等。3相关地下管线的分布现状、渗漏等情况。4周边道路的分布及车辆通行情况。5雨水汇流与排泄条件。6实验方法、检测方法及结论和建议。4.3.2现场勘查与环境
15、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文件:1基坑周边环境条件图。2勘查点平面位置图。3拟采用的支护结构、降水方案设计相关文件。4基坑平面尺寸及深度,主体结构基础类型及平面布置图。5实验和检测文件。4.3.3现场勘查与环境调查报告应明确引用场地原有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内容、核查变化情况,对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以及基坑工程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重要事项。5施工安全专项方案5.1一般规定5.1.1应根据施工、使用与维护过程的危险源分析结果编制基坑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方案。5.1.2基坑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针对危险源及其特征制定具体安全技术措施。2应按消除、隔离、减弱危险源的顺序选择基坑工程安全技术措施。3对重大危险源应论证安全技术方案的可靠性和可行性。4应根据工程施工特点,提出安全技术方案实施过程中的控制原则、明确重点监控部位和监控指标要求。5应包括基坑安全使用与维护全过程。6设计和施工发生变更或调整时,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应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补充。5.1.3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危险源识别结果、周边环境与地质条件、施工工艺设备、施工经验等进行安全分析,选择相应的安全控制、监测预警、应急处理技术,制定应急预案并确定应急响应措施。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