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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T13-42-2012建设部备案号:J10141-2012代替DBJ13-42-2008预拌混凝土生产施工技术规程Technica1.specificationforproductionandconstructionofready-mixedconcrete2012-10-25发布2013-0101实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预拌混凝土生产施工技术规程Technica1.specificationforproductionandconstructionofready-mixedconcreteI)BJT13-42-2012建设部备案号:J
2、1.oMI-2012主编单位: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福建省建筑业协会混凝十分会批准部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日期:2013年01月01日2012年福州关于批准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预拌混凝土生产施工技术规程的通知闽建科201243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由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福建省建筑业协会混凝土分会共同编制的预拌混凝土生产施工技术规程,经审杳,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TI3-42-2012,自2013年1月I日起执行。原标准预拌混凝土生产施工技术规程DBJI3T2-2008同时废止。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3、。该标准由省厅负货管理。关于同意福建省地方标准预拌混凝土生产施工技术规程备案的函建标标备2012171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你厅关于报送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预拌混凝土生产施工技术规程备案的函(回建科函201218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该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其备案号为:J10141-2012该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S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2月(M日前言本规程是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闽建科201223号文的要求,由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福建省建筑业协会混凝土分会为主编堆位,以厦门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协会
4、、福建源润建材有限公司、福建源行建材有限公司、厦门路桥翔通股份有限公司为参编单位共同编制而成的。在本规程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充分考虑了近年来福建省各地预拌混凝土生产原材料的一些变化,并参照了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针对近年来省内预拌混凝土在生产和施工中出现的新问题,广泛收集资料调查研究以及实验验证,对其中一些主要问翘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杳定稿。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I、根据相关标准及管理要求,明幽规定预拌混凝土掺合料使用限量:2、当采用人工砂、淡化海砂等其它类型骨料或钢渣、银渣、磷渣等其他品种矿物掺合料时,应进行充分的技术论证后方可进行使用:3、规定预拌混凝土出厂检验、交货检验两者性质,明确区分
5、混凝土质量先任:4、强调混凝土生产企业生产使用配合比应进行充分的性能验证。本规程由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原材料质量控制、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混凝土痂量检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共七章组成。本规程由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负於具体技术内容解糅。在执行木规程的过程中,希望各单位注意枳累资料,总结经验,随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处(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邮编:350001),以供今后再次修订时参考。主编单位: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福建省建筑业协会混凝土分会参编单位:夙门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协会福建源河建材有限公司福建源薇混凝土有限公司厦门路桥翔通股份有限公司本规程主要起草
6、人员:郑敏升黄文巧何希铃高庆强邹可建陈周与王世杰张健全黄有龄刘振光郑金福杨顺荣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黄可明黄红柳柯国生苏亚森林联泉钟进章林锦兴1、总则(1)2、术语(2)工1.3)4、原材料质控制(4)4.1 般规定(4)4.2 水泥(4)4.3 骨料(5)4.4 水6)4.5 外加剂6)4.6 矿物掺合料(7)5、步it三=控制(9)5.1 一般规定(9)5.2 混凝土配合比调整与确定(9)5.3 计量与搅拌(10)5.4 混凝十.生产开盘鉴定及生产过程中的抽查(三)5.5 运输(12)5.6 设番维护(12)6、量检险(13)6.1 般规定13)6.2 质址检验(13)6.3 合格判定(14
7、)7、MIitgjKgIM(16)7.1 一般规定(16)7.2 混凝土输送(16)7.3 浇筑(18)7.4 养护(18)附录A混凝土开盘鉴定表格(20)附录B混凝土交货检眈表格21)级发货单(22)标准用词说明23)引用标准名录(24)条文说明26)Contents1 Genera1.Provisions(1)2 Terms(2)3 BasicRequirements(3)4 Qua1.ityContro1.ofRawMateria1.s(4)4.1 Genera1.Requirements(4)4.2 Cement(4)4.3 Aggregate(5)4.4 Water(6)4.5 Ad
8、mixture(6)4.6 Minera1.Mixtures(7)5 Qua1.ityContro1.forProductionProcess9)5.1 Genera1.Requirements(9)5.2 AdjustmentandDeterminationofMixProportion(9)5.3 MeteringandMixing(10)5.4 OpeningIdentificationandSe1.ectiveExaminationDuringProductiveProcessofConcrete(II)5.5 Transportation(11)5.6 MaintenanceOfEq
9、uipment(12)6 Qua1.ityInspectionofConcrete13)6.1 Genera1.Requirements(13)6.2 Qua1.ityInspection(13)6.3 Qua1.iticationEva1.uation(14)7 Qua1.ityContro1.forConstructionProcess(16)7.1 Genera1.Requirements(16)7.2 TransportationofConcrete(16)7.3 Pouring(17)7.4 Curing(18)Appexdix:OpeningIdentificationFormof
10、Concrete(20)AppexdixB:DeIiVeryInspectionFormofConcrete(21)AppexdixC:Dispatch1.istofConcrete(22)Exp1.anationofWordinginThisCode(23)1.istofQuotedStandards(24)Exp1.anationofProvisions26)1.0.1为提高福建省预拌混凝土生产施工技术水平,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与施工质量管理,确保建设工程版量,制定本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福建省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生产过程的版量控制以及预拌混凝上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1.0.3预拌混凝土生
11、产、施工除应执行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仃关标准的规定。2.0.1抽样型式检验samp1.ingtypeinspection从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少量产品(样本),依据产品标准,时产品各项指标进行的全面检般“2.0.2砂有害物质hazardoussubstanceforfineaggregate本规程中砂有宙物质指的是云母、轻物质、有机物、硫化物及硫酸盐等对混凝土性能有影响的物质。2.0.3出厂检验inspectionatmanufacturer在预拌混凝土出厂前对其质量进行的检验。2.0.4交货检验inspectionatde1.iveryp1.ace在交货地点对预拌混凝土质
12、量进行的检验.2.0.5开盘鉴定examinationofinitia1.usedconcrete开盘鉴定指同工程、同一配合比首次投入生产使用时应进行的技术交底工作。2.0.6浇捣令pouringcommand由施工方提出经工程业主或监理对施工现场准备情况并确认后,给予施工方的混凝土浇筑指示.3基本规定3.0.1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建立完善、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设置技术与痂量管理机构,并配备合格的试脸人员和试脸设备齐全的眺空。3.0.2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保存并积累完整的生产全过程的技术资料和质量检验资料,分类整理归档并至少保存五年。3.0.3预拌混凝土生产、施工及
13、检验的岗位操作人员均应持证上岗。3.0.4预拌混凝土生产、施工还应符合国家相关环保和安全的规定。4原材料质量控制4.1 一般规定4.1.1 预拌混凝土所使用的各种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原材料进厂必须根据仃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按批取样、检验,检验结果必须合格后方可使用。4.1.2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建立原材料质量管理体系,对原材料供应商的产品质员、供货能力、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综合评价,并以书面形式确认。进厂的原材料必须有相应的产品说明书、每批产品的合格证和出厂检物报告(编号应与原材料实物一致)以及抽样型式检脸报告等技术资料,预拌混凝土企业不得使用上述资料不齐全的产品。4.1.
14、3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对其生产用原材料必须按要求进行进厂检验,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得使用.4.1.4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对其供应的产品痂量负责,建设、设计、监理及施工单位不得要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使用其指定的水泥、外加剂与掺合料等原材料产品。4.2 水泥4.2.1 水泥的技术指标应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的要求4.2.2 水泥品种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根据工程特点和设计、施工的要求及所处环境,选用适当的水泥品种和等级;2应使用旋窑工艺生产的痂量合格的散装水泥,并相对固定水泥供应厂家.4.2.3 收装水泥进厂必须同时附有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散装水泥卡片,按不同的品种、等级分别存储在专用的
15、仓建内,做好明显标记并对其品种、级别、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4.2.4 进厂水泥应按国家标准逐批进行检验,水泥的安定性、凝结时间、细度、胶砂强度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同厂家、不同品种水泥应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包括氧化镁、氯离子、减含量等参数的检验.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品种、同等级的散装水泥,以诙进J.的同编号水泥为批进行检验,但批的总量不得超过500吨,不足500吨仍按批进行检验,且每批抽样检验不得少于次。4.2.5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对进厂的散装水泥进行温度监控,用于生产混凝土的水泥温度不宜高于60C。当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时,应重新检验并相应调整配介比。4.3 骨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