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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技术标准TechnicalstandardforinformationsystemofconstructionsitesupervisionandmanagementJGJ/T434-2018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8年7月1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8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79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技术标准的公告现批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技术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T434-2018.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
2、站(WWW)公开.并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Pff聆悔酬痴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8年1月9日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4189号)的要求,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Ji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代号;3.基本规定;4.数据:5.系统功能及接口;6.系统运行环境;7.系统运维。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择。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住房和城乡建
3、设部信息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本标准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本标准参编单位:北京广图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研究院保定市建设市场稽查大队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哼建三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腾晖信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共友时代(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格瑞利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鹏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苏州云联智慧信息技术应用有限公司湖南建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参加单位:江苏省建设信息中心江苏省建
4、筑安全监督总站同济大学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市建设工程质俄监督站哈尔滨市建设安全监察站北京市海淀区质垃监督站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倪江波崔涛张晓光龙凤黄俭安民洙刘世江葛晓东汤百川齐飞林磊翟永波关贤军车黎刚张勇张文忠谭丁文卢欣杰康丽贞高苏新高伟董松付麓俊曾于祥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王丹谢卫马智亮周克勤胡颖华杜明芳米文忠黄玉芳张春晖杨富春陶斌辉刘宏倩蒋俊许维义马世彬张军方浩金卫华张并锐王大通江山黄根祥关颖唐菁冉晓蓉狄晓靓刘远辉张洪涛易晓明罗德平薛学轩郭建军王静李久林胡继新目次1总则12术语和代号22.1术语22.2代号23基本规定33.1系统架构33.2数据共享43
5、.3安全与保密44数据54.I一般规定54.2基础数据54.3监管数据64.I其他数据75系统功能及接口85.1-般埋定85.2质证监管子系统95.3安全监管子系统105.4环境监管子系统115.5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子系统125.6协同处置子系统135.7移动数据采集子系统145.8视频监控子系统145.9基础数据管理f系统165.10应用维护子系统176系统运行环境186.1一般规定186.2网络环境186.3质量监管数据采集设备196.4安全监管数据采集设备206.5环境监管数据采集设备216.6从业人员实名制监管数据采集设备226.7视顿监控设备237系统运维267.1-般规定267.2
6、用户管理267.3数据更新维护27本标准用词说明28引用标准名录29附:条文说明31Contents1GeneralProvisions2TermsandSymbols22.1Terms22.2Symbols23BasicRequirements33.】SystemFramework33.2DataSharing43.3SecurityandPrivacy44Data54.1CieneraiRequirements54.2BasicData54.3SupervisionData64.4OtherData75SystemFunctionsandInterfaces85.1GeneralRequi
7、remenis85.2QualitySupervisionSubsystem95.3SafetySupervisionSubsystem105.4EnvironmentSupervisionSubsystem115.5MaivigemeniSubsystemonFieldStaffwithRealName125.6Co-processingSubsystem135.7MobileDataActjuisitionSubsystem145.8VideoMonitoringSubsystem145.9BasicDataManagenientSubsystem165.10ApplicationMain
8、tenanceSubsystem176SystemOperatingEnvironment186.1GeneralRequirements186.2NetworkEnvironment186.3QualitySupervisionDataAcquisitionEquipments196.4SafetySupervisionDataAc(uisitionEqUiPmenlS206.5EnvironmentalSUPerViSionDataAcquisitionEqUiPmentS216.6FieldStaffwithRealNameManagingDataAcquisitionEqUipment
9、S226.7VidMonitoringEquipments237SystemOperationandMaintenance267.1(JeneralRetjuirements267.2UserManagement267.3DataUpdateandMainienance27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Standard281.istofQuotedStandards29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311总则lOl为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环境和人员等监管水平,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的设计、安装和运行维护,制定本标准。1
10、.0.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的设计、安装和运行维护等。1.0.3建筑丁程施I:授场鹿管便恩堀跳的设计、安装和运行维护除应符合本标准外.也iMtf液!家出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和代号2.1术语2.1.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constructionsite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施工工地围挡以内的区域.包括施工区、办公区和生活区。2.1.2建筑工程施.现场监管信息系统informationsystemofconstructionsitesupervisionandmanagement对建筑I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环境及人员等状况实施监督管理的计算机应用系统。2.1.3协同处置
11、CO-ProCeSSing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基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规则而进行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等行为。2.1.4事件event人为或自然因素导致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环境及人员等管理秩序受到影响或破坏,需要处理并使之恢复正常的现象和行为。2.2代号GIS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informationsystemNFC近场通信nearfieldcommunicationRFID无线射频识别radiofrequencyidentificationRFSlM无线射频SlM卡radiofrequencysubscriberidentit
12、ymodel3基本规定3.1系统架构3.i.i建筑r.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应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环境及人员等状况实施监督管理.系统可由数据采集层、基础设施层、数据层、业务应用层和用户层等组成。3.1.2数据采集层应实现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各类信息的收集。宜包括无线射频识别、卫星定位、视频感知、自动监测、智能移动终端采集、综合媒体等传感设备.宜具有身份识别、位置感知、图像感知、状态感知等能力。3.1.3基础设施层应搭建起信息系统运行的基础软件、硬件、网络环境.宜包括基础软件、机房、硬件设备、安全设施、网络等基础设施.宜采用云技术、云存储形式。3.1.4数据层宜包括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
13、基础数据、监管数据及其他数据.宜建立专门的共享数据库。3.1.5业务应用层应由建筑匚程施工现场监管各业务应用系统组成,宜建立政务网、公众网或移动网信息门户。业务应用层可分为基础支撑部分、业务管理两部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础支撑部分宜包括视频监控子系统、移动数据采集子系统、基础数据管理子系统、应用维护子系统等。2业务管理部分宜包括质量监管子系统、安全监管子系统、环境监管子系统、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子系统和协同处置子系统等。3.1.6用户层宜包括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相关业务人员以及系统管理员和数据维护人员等。3.1.7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应有完
14、善的标准规范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作为支撑C3.1.8建筑工程施厂现场监管信息系统的密码使用和管理应符合国家密码管理规定。3.2数据共享32.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应在数据安全保密的前提卜实现数据共享。数据共享应符合下列规定:1系统应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发布平台等外部系统提供可访问的接口.并应共享集成其他外部系统的数据。2系统内部各子系统之间应实现数据全面共享。322数据共享应采取分级权限管理。32.3外部系统或用户应提交共享数据使用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才能使用。32.4系统应建立共享监控机制。宜记录数据共享交换过程的信息.包括发起方、接收方.采用的共享/交换规则、策略的运行情况等。宜比对发
15、送日志和接收日志以验证发送和接收的一致性。3.2.5系统应根据业务协同需求设计数据共享接口。数据共享接口的元数据编制、数据库设计、业务代码编制、数据报文设计、数据交换格式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3.3安全与保密3.3.1系统运行环境应符合国家信息安全保密管理的规定。3.3.2系统应对所有用户进行统一身份认证.实现分权分域管理。4数据4.1一般规定4.1.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数据宜包括基础数据、监管数据及其他数据。4.1.2建筑工程施T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中的地理空间数据应采用统一的时空基准。4.1.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监管数据应随工程进度同步生成;应采取安全措施,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