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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贵阳市试点民生药事服务站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落实强省会”行动,方便群众购药、促进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文件,结合贵阳市药品质量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坚持以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为中心,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为目的,结合一圈两场三改”建设工作,以15分钟生活圈为重点区域,药品零售企业为建设主体,建设一批试点民生药事服务站(以下简称试点服务站”),提升人民群众家门口”购药用药的体验感、幸福感、安全感,让城市生活更加便利宜居。在严格遵循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基础上,试点服务站为群众提供线下合理用药用械咨询、
2、身体基础指标(自助)检查、安全用药指导及知识宣传等公益性服务,更好保障群众合理用药用械,充分发挥零售药店便民效果、服务效果、科普效果。二、建设步骤(一)鼓励申报,择优创建。在建设试点服务站前,将建设标准(附件2)及服务项目清单(附件3)宣传告知至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鼓励支持企业填报建设申报表参与试点服务站建设工作。坚持从优、从严原则,依托15分钟生活圈精心筛选一批管理规范、设施齐全、人员充足且具有一定药事服务基础的药品零售企业,作为试点服务站的建设主体统一建设,集中管理。(三)规范建设,完善项目。建设试点服务站的过程中要根据服务项目清单(附件3),细化、优化服务内容。要严格按照服务项目清单要求
3、开展建设工作,对已列入清单的药事服务项目,不得强制设立前置条件(如必须为付费会员、企业会员等);在开展药事服务时,应做好相关说明和提醒(如:在开展自助测血压等服务时,应明确告知测量结果仅为参考提示,且不得以参数结果为由进行非法诊疗或推销药品),营业场所内需公示服务清单内容、服务时间段等内容,严禁超范围服务,严禁以药事服务名义,从事非法诊疗、变相推销等违法违规行为;在发现存在健康风险人员时,应立即劝导其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对可能涉及诊疗服务的,应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确认;(四)实地考核,效果评定。试点服务站建设完成后,由市局对试点服务站进行现场检查后进行评定,并在后期对建设完成的试点服务站开展群众满
4、意度调查工作,根据群众满意度的评分选取一批成效显著、服务优质的试点服务站作为典型进行全市推广。三、职责分工(一)市局药品监管处1统筹做好试点服务站建设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试点建设标准、服务项目清单。2.统计各区(市、县)局、各开发区分局反馈的试点服务站申报表,挑选符合建设要求的优质药品零售门店进行建设、评定。3.做好公众满意度问卷调查,对试点服务站的工作开展成效进行总结分析。(二)市局医疗器械监管处配合市局药品监管处完成试点服务站的建设评定工作,帮助指导试点建设过程中的医疗器械规范经营、合理使用。(三)市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配合市局药品监管处完成试点服务站的建设评定工作,帮助指导试点建设
5、过程中的药品不良反应收集、分析及汇总。(四)各区(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开发区分局1.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鼓励辖区内优质药品零售企业进行申报,收集申报表,并按照建设标准及服务项目筛选符合要求的申报表报送至市局药品监管处。2.帮扶指导辖区内的试点服务站,确保试点按照建设标准及服务内容合理合规运行,对试点服务项目不合理、不规范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及时处置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四、工作要求(一)强化责任。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推进计划,确保各试点服务站持续合规、有效运行,切实把好事办好。开展试点服务站建设前要确保试点具备药品(医疗器械)零售相关资质,以及开展相关服务所
6、要求的场地、人员、硬件设施等条件;要加强对试点服务站的监管及指导,对服务项目不合理、不规范的试点进行督促整改到位。(二)强化指导。各单位要指导试点服务站做好服务项目设置、管理制度制定等工作,对试点建设中面临的困难主动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解决。选取优质零售药店打造样板,总结优秀建设经验,为今后试点服务站的建设工作打好基础。在保证药品质量安全和市场秩序前提下,结合零售药店特色探索开展符合当地群众需求的药事服务项目。(三)强化监管。各单位要结合日常检查及各类专项检查,加大对试点服务站的监管力度,加强药品质量管理和药事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出现严重缺陷的、服务质量下降、不再满足设置条件的试点民生服务站要及时收回建设资格,发现以药事服务名义开展变相推销、非法医疗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