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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田县市场主体登记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企业名称(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住所(经营场所)地址住所(经营场所)产权人姓名或名称证件类型及号码联系电话住所(经营场所)性质住宅非住宅(工业商业其他军队武警等单位所有属于专项管理用房)使用权获取方式租赁自有无偿使用其他其他有关情况说明申报人承诺1.申报人对住所(经营场所)已依法取得使用权,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与实际一致。2.申报人已确认该场所符合相关安全要求,不属于违法建筑、危险建筑、非规划为经营性用途的地下空间等依法不能用作住所(经营场所)的房屋。3.在该住所(经营场所)不从事危及国家安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影响人民身体健康、对环境造
2、成污染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企业和个人不得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4.已知悉民法典关于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需取得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的规定,遵守公序良俗,不侵害利害关系业主的合法权益。如存在污染、扰民等情形,将无条件消除不良影响或主动搬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在经营场所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在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前不得开展相关经营活动。6.该住所(经营场所)不属于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场所禁设区域范围。若违背以上承诺,相关法律后果及责任由承诺人或本企业承担,并自愿接受信用失信处理,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申报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1本文书适用于市场主体及其分支
3、机构办理设立登记、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2.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设立登记时,本承诺书由全体投资人签署;申请变更登记时,由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事务执行人或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章。3市场主体为分支机构的,由隶属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事务执行人或代表签署,隶属企业加盖公章。4.个体工商户申请设立登记、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签字。房屋租赁协议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乙方租用甲方地址位于的房屋用于经营使用。二、租期_年,
4、从年一月一日至年月Ro房屋租金每年为元,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交清房租。三、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办理营业执照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或其他相关房屋产权证明的,甲方应予以协助。四、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五、乙方租赁房屋期间要保持房屋结构设施原样,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下,不得进行随意改造。六、甲方在合同期内如因其它原因需要出售房屋,需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七、如有其它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八、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无偿使用证明兹有坐落于属为偿提供给年,即从年 月房屋为合法建筑,权合法所有。现将其中平方米无作办公场所使用。使用期限暂定日起至年月日止。签字或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