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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林区粮食应急预案2022年5月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1.2编制依据11.3适用范围1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组成与职责12.1.1指挥部组成2.1.2指挥部职责22.L3指挥长职责22.L4副指挥长职责22.1.5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22.L6指挥部办公室职责43预警监测3.1市场监测63.2信息报告64应急响应4.1IV级应急响应74.L1启动条件74.L2响应措施75应急处置5.1事件分级95.L1事件分级标准95.2信息报告95.2.1信息报告程序95.2.2信息报告内容95.3指挥和协调105.3.1W级指挥和协调105.4新闻报道105.5应急处置终止116后
2、期处置6.1评估和改进116.2应急经费清算116.3应急能力恢复117保障措施7.1粮食储备127.2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127.3应急设施建设和维护137.4通信保障137.5奖励和处罚138预案管理8.1培训和演练148.2预案修订158.3预案实施(生效)时间159名调解释1总则1.1编制目的有效监测和控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成者其他原因引起的区内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黑龙江省粮食应急预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伊春市粮食应急
3、预案等规定,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顶案适用于在金林区辖区内、在粮食应急状态下,对粮食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配送等方面的应对工作,并指导两镇粮食应急工作。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组成与职责2.1.1指挥部组成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指挥长,区发改局(粮食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林草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委宣传部、区农行、西林火车站、金山屯火车站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在区政府领下,负责全区粮食应急工作。2.1.2指挥部职责(1)掌握粮食市场形势,向区政府提出启动或终止实施应急措施的建议,经
4、区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2)对各有关单位开展粮食应急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3)及时向区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通报)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并根据需要向相关单位通报有关情况。(4)完成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5)统一宣传口径,及时、真实、准确、有效、主动地向社会公布信息,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确保社会稳定。2.L3指挥长职责负责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的全面工作。2.L4副指挥长职责协助指挥长开展工作。负责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下达应急指令、签署应急方案,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衔接。2.1.5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区发改局(粮食局)负责做好粮食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做好粮食市场调控
5、和供应工作。及时提出动用区级应急网点储备粮的建议。执行应急网点储备粮动用计划。组织粮食应急演练和培训。做好对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加工企业、配送运输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区内粮源调拨的落实工作。加强对粮食市场价格监测,必要时经区政府同意采取相关价格干预措施。区财政局按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将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粮食应急保障职能所必要经费,纳入同级政府部门预算统筹保障,并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同时,配合区发改局(粮食局)提出动用区级储备粮的建议。区工信局会同区发改局(粮食局)做好粮食市场应急供应管理工作,监测分析粮食市场运行和供求状况,监测预警价格信息和信息引导,完善应急商品投放网
6、络建设,组织协调应急粮食的供应工作。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做好因自然灾害引发的农户及受灾群众灾情统计和上报工作。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粮食供应市场的治安秩序,保证道路交通运输的通畅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活动。区交通运输局及西林火车站、金山屯火车站负责根据粮食应急工作需要及时安排落实应急粮食运输。区林草局负责根据粮食生产及市场供求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增加粮食产量,确保产需基本平衡,防止粮食生产大起大落。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粮食市场主体准入行为和经营行为进行监管,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负责对粮食加工环节进行监管,对粮食加工、销售及成品粮储存中的食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7、严肃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负责加强对粮食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区委宣传部负责粮食应急事件中新闻报道的统筹协调、新闻发布和记者管理与服务工作。协调相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发布权威信息,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杜会关切,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有效引导社会预期。区农商行负责落实采购、加工、调拨、供应应急粮食所需贷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制定与本预案相衔接的工作方案,报送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备案。2.1.6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粮食局),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发改局副局长(粮食局局
8、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林草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委宣传部、西林火车站、金山屯火车站、区农商行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承担以下职责:(1)掌握粮食市场动态,根据应急状态下全区粮食市场动态,向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提出相应的行动建议;(2)根据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指示,联系指挥部成员单位和西林镇、金山屯镇开展应急工作;(3)综合有关情况起草有关文件和简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形成工作情况汇报、总结,及时向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情况;(4)协助有关部门核定实施本预案应急行动的各项费用开支,提出对实施预案单位和个入的奖惩意见;(5)研
9、究制定应急事件新闻发布内容和应答口径;(6)督导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制定与本预案相衔接的工作方案;(7)完成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交办的共他工作。根据需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粮食市场监测预警系统和粮食应急防范处理责任制,及时如实上报信息,保障必要的经费,保证粮食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在区城内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时,首先要启动本级粮食应急预案,如果没有达到期的调控效果或应急状态升级,由上一级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进行调控。区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后,要按照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统一部署,成各项应急任务。3预警监测3.1市场监测区发改局(粮食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全区粮监测顶预警系统,加强对区内、市内和国内
10、粮食市场供求形势的监测和预警分析,随时掌握粮食市场供求和价格动态变化情况,及时报告主要粮食品种的生产、库存、流通、消费、价格、质量等信息,为制定粮食生产、流通和消费政策措施提供依据。市场监测应充分用各部门、单位现有的信息资源,加强信息整合,实现信息共享。加强对本地粮食生产、需求、库存、价格及粮食市场动态的实时监测分析,并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报送市场监测情况。重点要加强对重大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跟踪监测,出现紧急情况随时报告。3.2信息报告区发改局(粮食局)会同区工信局建立粮食市场异常波动信息报告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地相关部门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向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11、(1)发生洪水、地震以及其他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2)发生重大传染性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发公众恐慌,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其他引发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况。4应急响应根据辖区内粮食市场波动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启动W级应急响应。应急状态的供应粮源首先是区级储备,如果不足,申请市级储备。4.1.1启动条件在全区较大范围出现粮食应急状态,以及区政府认为需要按照本级粮食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况,启动W级响应。4.1.2响应措施出现W级(区级)粮食应急状态时,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必须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在接到相关信息报告后,立即向区政府上报
12、有关情况(最迟不超过三小时),请示启动本预案,采取相应措施,对应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同时上报市粮食应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必须24小时值班,及时记录并反映有关情况。向区政府请示启动本预案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动用区级应急网点储备粮的品种、数量、质量、库存成本、销售价格。一次动用区级应急网点储备粮数量在100吨以下的,经区政府授权,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可直接下达动用命令。如动用区级应急网点储备粮仍不能满足应急供应,由区放府向市发改委、市粮食局提出援助申请;(2)动用区级应急网点储备粮的资金安排、补贴来源;(3)动用区级应急网点储备粮的使用安排和运输保障,如实物调拨、加
13、工供应、市场销售、低价供给或无偿发放,以及保障运输的具体措施等;(4)其他配套措施。区政府批准启动本预案后,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本单位的职责,迅速落实各项应急措施。(1)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要随时掌握粮食应急状态进展情况,并迅速采取应对措施做好应急行动部暑。及时向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通报情况。必要时,宣传部门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统一发布相关新闻,正确引导粮食生产、供求和消费,缓解社会紧张心理。(2)根据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的安排,区发改局(粮食局)会同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执行区级应急网点储备粮动用计划,及时拟定上报重点运输计划
14、,合理安排运输,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将粮食调拨至U位,并将有关落实情况分别通报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3)在粮食应急状态下,经区政府批准,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依法统一紧急征用粮食经营者的粮食、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并给子合理补偿。有关单位及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必要时在重点地区对粮食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销售,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5应急处置5.1事件分级按照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区长对本地粮食生产、流通和安全负责的原则,我区粮食应急事件分为较大(In级)、一般(IV级)两级。5.1.1事件分级标准较大突发事件(In级):区内2个镇或区主城区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脱销
15、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一般突发事件(W级):区内一个镇较大范围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5.2信息报告5.2.1信息报告程序接到区粮食应急紧急报告后,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分析事态发展,并做出评估和判断,确认出现III级粮食应急状态的,要按照本级预案的规定,迅速做出应急响应,并向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出现IV级粮食应急状态时,由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启动本级粮食应急预案,并向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5.2.2信息报告内容信息报告内容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突发事件的性质、时间、地点、损失情况以及受其影响粮食市场波动情况。5.3指挥和协调遵循属地为主原则,建立在政府统一领导下,以突发事件主管部门为主、有关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指挥协调机制。5.3.1IU级(区级)指挥和协调区政府批准启动III级预案后,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