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标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苏州大学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标准.docx(15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苏州大学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标准(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校实验技术队伍建设,做好教学科研支撑工作,加强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根据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18)5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下放本科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权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169号)以及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教师(2017)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聘任标准。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在各学院(部)、直属单位、科研院(所)及公共服务平台等组织机构中,从事实验教学与指导、实验技术研究、
2、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监管及仪器设备设施的操作、管理与维护等工作的专职实验技术人员。第三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分为正高级实验师、高级实验师、实验师、助理实验师。根据实际承担的工作任务,实验技术岗位分为教学实验型、服务管理型和科研实验型三类。教学实验型岗位限于从事实验准备、实验教学、实验指导与实验技术研究工作的实验技术人员申报;服务管理型岗位限于从事大型仪器管理服务或平台建设管理的实验技术人员申报;科研实验型岗位限于在科研机构中直接从事科学研究辅助工作的实验技术人员申报。第二章应聘基本条件第四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
3、,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师德规范,恪守学术诚信,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第五条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在规定的正常年限基础上延迟应聘或不能应聘:(一)违背师德规范,产生不良影响者,延迟2年以上应聘。(二)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应聘。(三)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应聘。(四)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者,延迟2年以上应聘。(五)受行政处分或党员纪律处分期限内,不能应聘。(六)有伪造学历、学位等弄虚作假行为或学术不端行为者,终身不能应聘。第六条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要求凡200
4、7年(含)以后补充到高校的人员,应聘中、高级职务的,均须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第七条继续教育要求每年须参加学校、学院(部)组织的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且考核合格;管制实验材料涉及人员、特种仪器设备管理人员以及其他需要持证上岗人员,须经培训取得相应的上岗证书(有效期内);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相关规定,结合从事的教学与科研工作需要,完成国内外进修、社会实践和知识更新等培训任务。第八条学历资历要求(一)应聘助理实验师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履行实验技术岗位职责1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从事实验技术工作,经考察能胜任和履行助理实验师职责,可以初定
5、为助理实验师职务。(二)应聘实验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受聘助理实验师职务4年以上。2、具有第二学士学位,受聘助理实验师职务3年以上。3、获得硕士学位后,受聘助理实验师职务2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从事实验技术工作,经考察能胜任和履行实验师职责,可以初定为实验师职务。(三)应聘高级实验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实验师职务5年以上。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者,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2、获得博士学位后,受聘实验师职务2年以上。(四)应聘正高级实验师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高级实验师职务5年以上。1963年1月
6、1日至1979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者,应具有硕士学位;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者,应具有博士学位。音乐、体育、美术等少数由学校认定的特殊专业实验人员可适当放宽要求,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者,应具有硕士学位。第三章教学、科研业绩及学术能力要求第九条应聘实验师(一)教学业绩要求任现职以来,应具备下列条件:1、系统担任过1门本科生实验课程的讲授工作,完成学校、学院(部)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综合考核在良好以上,且有1篇以上具有独立见解的教学总结;或每年参与研究生、本科生大型仪器使用实验教学不少于20课时(含上机实验),培训人数不少于10人,直接管理的设备使用机时数不低于1200小
7、时,所承担实际工作的总机时数不低于1500小时。(任现职年限超过5年的,以近5年计算)应聘科研实验型的,教学工作量可适当放宽。2、承担有关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及维护、检修,故障排除等技术工作。3、根据教学、科研工作的要求,能加工特殊的实验装置和零部件,改进有关仪器性能指标,解决某些关键性技术问题。4、承担实验任务,独立拟订实验方案,独立承担实验室建设中的部分任务。(二)科研业绩要求1、教学实验型和服务管理型任现职以来,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本专业关于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实验技术创新、仪器设备改造等方面的论文2篇。(2)参加编撰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或教材一部(
8、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同时在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的研究论文1篇。2、科研实验型任现职以来,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至少1篇。(2)参加编撰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一部(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同时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的研究论文1篇。第十条应聘高级实验师(一)教学实验型1、教学业绩要求任现职以来,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其中第(1)项为必备项:(1)系统担任过2门以上全日制本科生或研究生实验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独立完成的课时数不少于72课时(任现职年限超过5年的,以
9、近5年计算);教学综合考核结果须为“优秀;成功开发至少1个以上的新实验项目,并已应用于实验教学之中。(2)独立指导或第一指导学生参加校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著政基金项目、大学生课外学术基金项目(重大及重点项目),并取得明显成果,成果形式为:指导的本科生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或获授权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3)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个人论文或团队)或研究生毕业论文获省级以上优秀论文1项。(4)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展览、体育竞赛等,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5)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包括专业改革项目、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
10、、优秀教学团队等)的主要成员(国家级项目取前五名,省级项目取前三名,校级项目取前二名)。(6)参与国家级教改项目1项(前五名),或参与省级教改项目1项(前三名),或主持校级教改项目1项;同时应取得与该项目密切相关的教改成果(论文、获奖等)。(7)参与国家级课程建设项目1项(前五名);或参与省级课程建设项目1项(前三名);或主持校级课程建设项目1项。(8)获教材立项项目或奖励1项(国家级取前五名,省级取前三名,校级为主持人)。(9)获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I项(前五名);或获校级教学成果奖1项(排名第一)。(10)获省级以上多媒体课件竞赛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前二名);或获省级以上微课教学竞赛奖
11、励1项。(11)获校级以上教学竞赛、专业竞赛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或获校级捐赠类教学奖(个人奖)1项。(12)负责研制开发或改造的实验教学仪器在全国性会议评奖中获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2、科研业绩要求任现职以来,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其中第(1)项为必备项:(1)在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关于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实验技术创新、仪器设备改造等方面的论文3篇。编撰正式出版的通用教材或学术专著(本人编写12万字以上)1部,可视同1篇核心期刊论文,且仅限1部。(2)主要参与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前两名);或主持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3)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1项(前三名)。(4)在实验技
12、术创新、仪器设备改造等方面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二)管理服务型1、服务管理业绩要求任现职以来,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每年面向研究生或本科生开展大型仪器使用实验教学不少于40课时(含上机实验),培训数不少于20人。(任现职年限超过5年的,以近5年计算)(2)每年直接管理的设备使用机时数不低于1200小时,所承担实际工作的总机时数不低于1500小时(任现职年限超过5年的,以近5年计算);或主持过大型精密仪器和大型设备系统的引进、验收、安装调试,并负责该仪器的使用、维护、开发等工作。2、科研业绩要求任现职以来,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其中第(1)项为必备项:(1)在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关于实
13、验室建设管理、分析技术创新和改进、仪器设备功能扩展和改造等方面的论文3篇,同时参加编写仪器设备作业指导书1部。编撰正式出版的仪器设备作业指导书或关于仪器设备进展方面的出版物(本人编写12万字以上)1部(已列入统计的除外),可视同1篇核心期刊论文,且仅限1部。(2)主要参与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前三名);或主持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3)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1项(前三名)。(4)在分析测试技术改进创新、仪器设备改造、设备功能开发等方面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三)科研实验型相关条件参照应聘科学研究系列副研究员职务要求执行。第H-一条应聘正高级实验师(一)教学实验型1、教学业绩要求任
14、现职以来,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项,其中第(1)项为必备项:(1)系统担任过2门以上全日制本科生或研究生实验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独立完成的课时数不少于72课时(任现职年限超过5年的,以近5年计算);教学综合考核结果须为优秀;成功开发至少3个以上的新实验项目,并已应用于实验教学之中。(2)独立指导或第一指导学生参加校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著政基金项目、大学生课外学术基金项目(重大及重点项目),并取得明显成果,成果形式为:指导的本科生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或获授权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3)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个人论文或团队)或研究生毕业论文获省级以上优秀论文1项
15、。(4)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展览、体育竞赛等,获省(部)级一等奖以上奖励1项。(5)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包括专业改革项目、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优秀教学团队等)的主要成员(国家级项目取前三名,省级项目取前二名,校级项目为主持人)。(6)参与国家级教改项目1项(前三名),或参与省级教改项目1项(前二名),或主持校级教改项目1项;同时应取得与该项目密切相关的教改成果(论文、获奖等)。(7)参与国家级课程建设项目1项(前三名);或参与省级课程建设项目1项(前二名);或主持校级课程建设项目1项。(8)获教材立项项目或奖励1项(国家级取前三名,省级取前二名,校级为主持人)。(9)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省(部)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项(均取前五名);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奖1项(前三名);或获校级教学成果奖1项(排名第一)。(10)获省级以上多媒体课件竞赛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排名第一);或获省级以上微课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11)获校级以上教学竞赛、专业竞赛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或获校级捐赠类教学奖(个人奖)1项。(12)负责研制开发或改造的实验教学仪器在全国性会议评奖中获一等奖以上1项。2、科研业绩、成果要求任现职以来,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项,其中第(1)项为必备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