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零碳(近零碳)工厂评定指标体系、工厂温室气体源、必要的证明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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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录A(规范性)浙江省零碳(近零碳)工厂评定指标体系A.1零碳(近零碳)工厂基本要求评价表基本要求采用定性评价,依据表A.1评价确定是否满足要求。表A.1零碳(近零碳)工厂基本要求评价表序号基本要求是否符合1零碳(近零碳)工厂应依法设立,边界清晰,生产经营正常,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02近三年内(含成立不足三年)未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无行政处罚记录和失信行为记录。3工厂能源消耗总量和/或强度绩效应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能源消耗限额先进值要求。(涉及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所涵盖产品的相关工厂,其能效水平应达

2、到标杆水平)4应设有零碳(近零碳)工厂管理机构,建立有零碳(近零碳)工厂创建与运行相关的制度文件,包括职责权限文件、教育和培训制度、目标考核制度、温室气体排放的统计和监测制度,以及各类保障温室气体减排实施的制度。5应有开展零碳(近零碳)工厂的中长期(不少于3年)规划及年度目标、指标和实施方案。可行时,指标应明确且可量化。6建立、实施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7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或省级绿色低碳工厂称号。-A.2零碳(近零碳)工厂评价指标评价表零碳(近零碳)工厂评价指标采用打分评价,每个评定项依据表A.2评价打分。表A.2零碳(近零碳)工厂评价指标评价表

3、序号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具体评价要求分值备注1基础设施和信息化管理系统(25分)建筑(5分)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时,应遵守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三同时制度、“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产业政策和有关要求。建筑材料:选用蕴能低、高性能、高耐久性和本地建材,减少建材在全生命周期中的能源消耗。1建筑结构:采用钢结构、砌体结构和木结构等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小的建筑结构体系。适用时,工厂的厂房采用多层建筑。1绿化及场地:(1)场地内设置可遮阴避雨的步行连廊;(2)厂区绿化适宜,优先种植乡土植物,采用少维护、耐候性强的植物,减少日常维护的费用O再生资源及能源利用:(1)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占建筑总

4、能耗的比例大于10%;(2)采用节水器具和设备,节水率不低于10%;(3)屋顶安装光伏面积比例不低于50%(特殊行业除外)。I照明(5分)工厂厂区及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LPD)符合GB50034照明功率密度限值目标值的要求。1不同场所的照明应进行分级设计。1工厂厂区及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尽量利用自然光。I序号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具体评价要求分值备注1工艺适用时,节能灯等节能型照明设备的使用占比不低于70%。1公共场所的照明采取分区、分组与定时自动调光等措施。1设备设施(5分)工厂使用的专用设备应符合产业准入要求,降低能源与资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1适用时,工厂使用的通用设备应达到相关标准

5、中能效限定值的强制性要求。应无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落后设备和工艺,能耗高、效率低的设备应限期淘汰更新。I工厂使用的通用设备或其系统的实际运行效率或主要运行参数应符合该设备经济运行的要求。工厂使用的通用用能设备采用了节能型产品或效率高、能耗低、水耗低、物耗低的产品。1工厂应依据GB17167、GB24789等要求配备、使用和管理能源、水以及其他资源的计量器具和装置Cl1必要时,工厂应投入适宜的污染物处理设备,以确保其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污染物处理设备的处理能力应与工厂生产排放相适应,设备应满足通用设备节能方面的要求。1能源信息化管理系统(5分)建立能源信息化管理系统,对原始数据

6、至少存档保存5年以上,能实时采集重点用能单位、主要次级用能单位、主要用能设备的能源数据,并自动进行统计分析、能效分析、用能预警。5碳排放信息化管理系统(5分)适用时,应建立碳排放信息化管理系统,对原始数据至少存档保存5年以上,实时采集关键设施设备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并自动进行统计分析和溯源,支持碳排放异常预警。5序号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具体评价要求分值备注2能源与资源使用(5分)能源使用(2分)工厂应优化用能结构,使用低碳清洁的新能源。工厂应合理利用工厂设施条件,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1工厂应提高能源效率,充分利用余热余压余冷等。1资源使用(3分)工厂应按照GB/T7119的要求对其开展节水

7、评价工作,且满足GB/T18916(所有部分)中对应本行业的取水定额要求。1工厂应替代或减少全球增温潜势较高温室气体的使用。I工厂使用回收料、可回收材料替代原生材料、不可回收材料。应按照GB/T29115的要求对其原材料使用量的减少进行评价。13产品(10分)生态设计(2分)工厂按照GB/T24256对生产的产品进行生态设计,优化产品设计和生产工艺,减少原辅材料的消耗和能源消耗,宜使用低碳的原物料,降低产品全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并按照GB/T32161对生产的产品进行生态设计产品评价。2节能(1分)工厂生产的产品若为用能产品或在使用过程中对最终产品/构造的能耗有影响的产品,适用时,应满足相关

8、标准的限定值要求。未制定标准的,产品能效应不低于行业平均值。1减碳(6分)工厂采用ISo14067、PAS2050,GB24040、GB/T24044等适用的标准或规范对产品进行碳足迹核算或核查,核查结果应对外公布,并利用核算或核查结果对其产品的碳足迹进行改善。5在国家低碳产品认证范围内的产品,应通过低碳产品认证(有效期3年)。1可回收利用率(1分)按照GB/T20862产品可回收利用率计算方法导则的要求计算其产品的可回收利用率,利用计算结果对产品的可回收利用率进行改善。14大气污染物(1分)工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要求,并满足区域内排放总量1序号一级指标二级

9、指标具体评价要求分值备注环境排放(4分)控制要求。工厂周界无个体可辨识的恶臭,周边居民无恶臭气体相关的环境投诉。水体污染物(1分)工厂的水体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要求,或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委托具备相应能力和资质的处理厂进行处理,并满足区域内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固体废弃物(1分)工厂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应符合GB18599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工厂无法自行处理的,应将固体废弃物转交给具备相应能力和资质的处理厂进行处理。1噪声(1分)工厂的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要求。15温室气体减排实施及绩效(36分)温室气体核算(5分)工厂应建立温室气体排放

10、清单,识别温室气体排放种类及来源。1工厂应采用GBzT32150或ISo14064-1对其厂界范围内近三年的温室气体排放进行核算和报告,应包括厂界内的直接排放(范围1)和能源间接排放(范围2)的所有排放。2获得近三年温室气体排放量第三方核查声明,核查结果对外公布。2温室气体减排方案(1分)应符合本导则6.2、6.3的要求。节能技术和措施的应用(10分)工厂采用管理、技术和设备升级等措施有效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工厂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24%得满分,04%之间按比例得分。10可再生能源使用(5分)100%电力电源来源于可再生能源电力得满分,50%100%之间按百分比得分,W50%不得分。5序号一级

11、指标二级指标具体评价要求分值备注应用负碳技术实现温室气体清除(2分)工厂采用负碳技术实现温室气体清除。2项目减碳量核算(5分)工厂采用项目减排措施进行有效减排,并按照GB/T33760基于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评估技术规范通用要求验证减排量。5自主减排绩效(8分)首个报告年度对比基准年或后续年度比上一年度,工厂温室气体排放绝对量或强度的下降率N2%得满分,02%之间按比例得分。86碳抵消实施(20分)完成碳抵消比例(20分)零碳(近零碳)工厂进程达到中长期规划既定目标5分,未达到不得分。5自主减排后剩余排放量进行抵消,抵消比例达到100%,得满分;50%以下得O分;50%100%之间按抵消比例折

12、算得分。15附录B(规范性)工厂温室气体源根据ISol4064-1相关标准,工厂温室气体源分为以下六个类别:类别1:直接的温室气体排放与清除;类别2:来自输入能源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类别3:来自交通运输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类别4:来自组织所使用产品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类别5:与使用来自组织的产品相关联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类别6:来自其他源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为便于工厂应用,本规范将温室气体源合并为以下三种:D范围1:直接温室气体排放及移除,等同采用ISO14064-1类别1;2)范围2:来自输入能源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等同采用ISO14064-1类别2;3)范围3:其他间接温室气体排放,等同采用ISol4064-1类别3、类别4、类别5和类别6。附录C(规范性)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性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企业排污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3)企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适用时);4)能评批复或验收文件(适用时);5)工厂建设批复文件复印件;6)三同时验收文件复印件;7)环评验收文件复印件;8)厂区平面图;9)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信用浙江平台信用等级查询记录;10)审计报告关键页(含近三年工业总产值、纳税总额);11)近三年碳排放核查报告及社会公告;12)碳抵消实施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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