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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为加强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行政事业单位实际,特制订本制度。一、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二、固定资产的管野口使用应!酉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三、财务部门负责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对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购置。四、办公室、技术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包
2、括资产的配置、登记、统计、维护、保管等,并对所管资产的安全完整负有责任。五、固定资产的分类,固定资产分为六大类:第一类土地、房屋和建筑物(一)土地:指单位具有使用权的土地(含陆地和水面)。(二)建筑物和附属物:指单位控制、所有和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其中房屋包括办公用房、教育用房、仓库、宿舍、食堂用房、锅炉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操场、长廊、亭子、假山、桥、雕塑、绿化景观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道等。第二类一般设备(一)设备:包括计算机、复印机、碎纸机、打印机、速印机、扫描仪、空调机、录像设备、电风扇、洗衣机、电视机等。(二)设备:包括电话总机
3、、电话机、传真机等。(三)设备:包括保险柜、樟柜、沙发、茶几、床、办公桌、椅等。(四)工具:包括汽车、摩托车、非机动车辆及船只等。第三类专用设备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教育用实验仪器、量具衡器、机械设备、医疗器械、网络设备、监控设备、投影设备、广播音响和视频设备、文体事业单位的文体设备等。第四类图书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的图书、数据等。第五类文物和陈列品包括展览室、陈列室等收存的文物、字画和陈列品等。第六类其它固定资产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有固定资产。六、固定资产的计价(一)新建成(包括自建)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按竣工决算审计金额计价;土地按征用时支付的费用计价;若基建项目经
4、验收合格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决算审计的,按项目的批准金额入帐。待审计后,按审计确定的金额进行调整。(二)购入、有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分别按购进价、调拨价计价入帐.(三)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开支的工料费计价入帐。(四)盘盈、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有价格的按原价入帐,不能查明原价的,可以按同类产品的市场价入帐,没有同类产品的可估价入帐。(五)房屋和建筑物因扩建、改建、装修等增加的价值,按竣工审计决算的实际成本计价;局部拆除房屋、建筑物的部分,按拆除部分占原值比例计算减少固定资产价值。(六)固定资产因进行技术改造或改进其质量的,按其实际支出费用增加其价值;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成套设备损坏但仍可以使用的按
5、其损坏程度减少其价值。(七)报废、变卖、调出、遗失、损坏的固定资产,需核实并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后按帐面原值注销。七、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按原值入帐。八、固定资产的管理固定资产帐册设置(一)固定资产总帐的设置,由财务部门设立单位固定资产总帐,按照六大类设立明细科目核算固定资产各大类的金额。(二)固定资产明细帐的设置,由行政事业单位负责资产管理的部门或人员根据固定资产分类,按固定资产的品名设置明细帐,进行数量、金额核算,以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加和减少情况。明细帐应设置资产的购进日期、规触号、单位、单价、数量、存放地点、来源等栏目。(三)固定资产使用登记表的设置,行政事业单位对在用的固
6、定资产,以使用部门或在放点为单位,填制固定资产使用登记表,该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存查,一份由使用部门保存,若发生变动,重新填制固定资产使用登记表。(四)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应使用电算化软件设置核算。九、固定资产增加管理固定资产增加,分为购建(包括新建、自建、扩改、改建等)、购入、自制、调入、盘盈、捐赠和其它形式等。(一)购建的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要按照基本建设有关规定建立基建帐户进行独立核算,待基建项目竣工验收和审计决算后,转入单位固定资产帐核算。(二)购入的固定资产,要按照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单位要编制年度固定资产采购计划,列入当年单曲页算。(三)自制、调入、盘盈
7、或其它方式增加的固定资产,由单位验收入帐。十、固定资产的处置管理固定资产的处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让及注销产权的一种行为。包括无偿调出、出售、盘亏、报废、报损等。(一)固定资产处置的审批权限1.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单位原值在2万元以上(包括2万元),属大型、精密、贵重资产的处置,应当详细说明相关原因,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批准。2彳亍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单位原值在2万元以下,但成批处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资产处置,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批准。3.固定资产无偿调入外单位的,批量价值在1万元以上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批准。4.向个人出售和
8、转让固定资产(包括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单位原值在3000元以上及批量价值在1万元以上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批准。(二)固定资产处置申报程序1.行政事业单位处理上述规定标准的固定资产,首先应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进行申报,经审批后方可处理。2.行政事业单位处理固定资产时,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交有关文件、证件及资料:(1)资产价值的凭证,如购货单(发票、收据、工程决算副本、记帐凭单复印件、固定资产卡片等);(2)资产报废的技术鉴定(未达到正常使用年限);0才幽资产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损失价值清三,以及鉴定数据和对非正常损失责任者的处理文件。(三)固定资产处置的帐务处理1.单位无偿调出
9、、出售、报废、报损的资产,申报单位可凭固定资产处置申报核准表或固定资产增减申报单的核算联,调整有关资产帐目。2.固定资产的处置收入,包括出售收入、报废报损残值变卖收入,均属国家所有,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十一、固定资产清查核对管理(一)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公共资源、国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核实、登记造册;对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等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建立基本情况数据库。(二)行政事业单位每年度要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在清查中要把实物盘点同核查帐务结合起来,以物对帐、以帐查物、见物盘点、不重不漏,查清固定资产来源、去向和1靓,艇1帐帐相符、帐物
10、相符、帐表相符。(三)清查登记要求1.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房屋建筑物,依据国家核发的房屋产权证进行清查登记。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按照国家划拨使用的有关档案先行清理登记。待清查登记工作结束后,按国家房产管理的有关政策办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购定的房屋建筑物,应按实际购买价格进行清查登记。自行建造的房屋建筑物,工程未审计前按工程造价清查登记,工程审计后按审计确认价进行调整。2对固定资产要查清帐面价值。清理出待报废和提前报废固定资产的数额及固定资产损失、核销数额等。3.对清查出的各项固定资产盘盈重新估价入帐,对清查出的盘亏固定资产,要认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BJXL4.经过清查后的各项固定资产,要区别固定资产用途和使用情况进行重新登记调整,建立健全实物帐。5行政事业单位针对在清查登记中发现的问题,要调整和完善相应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防止前清后乱,明确责任,形成内部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十二、单位的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资产使用部门都有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的义务和责任,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若在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出现未按规定履行职责,擅自处置固定资产,以各种名目和手段侵占固定资产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而造成固定资产损失或流失的,要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和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法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