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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乡镇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加强重大事故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我镇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重大突发事故,将重大突发事故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一、总则(一)目的为提高全镇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社会政治稳定,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原则1、以人为本,专群结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人民生命的威胁和危害
2、。将应急救援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之中,实现群众自救与政府专业救援相结合,提高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妥善处置和应急救援水平。2、“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对重大突发事故的处理,由镇政府统一指挥协调相关部门,保证对突发事故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3、“依法管理,分级控制”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实行三级预警,对重大突发事故的报告、控制实施依法管理和处置。4、系统联动,资源整合。按照条块结合、资源整合和降低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和有效发挥现有资源的作用;对各类应急指挥机构、人员、设备、物资、信息等资源进行检验、检测、储备,保证全镇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充分依靠和发挥驻地部队、武警、
3、民兵预备役部队的积极作用。(S)适用范围本预案所称重大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人民安全的紧急事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几类:1、自然灾害:受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影响,对我镇可能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区域性洪涝灾害、干旱、风灾、火灾、雷击、雹灾、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2、安全生产事故:重特大道路交通运输事故;重特大火灾事故;建筑质量安全事故;工矿企业、建设工程、公共场所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供电、供油、供气等城市生命线事故;通讯、信息
4、网络、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等。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或职业中毒;重大动物疫情;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放射性污染;传染病菌种丢失和泄露事件等。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包括群体上访事件;阻断交通;非法集会和集体静坐;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社会治安和重大刑事案件等。上述给我镇正常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生产生活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重大突发事件,超出有关职能部门有效处理能力,需要本镇更多的职能部门做出响应、或本区域以外的职能机构给予援助时,即启动本预案。(四)启动标准灾害突发事件:因自然灾害造成人员
5、死亡,受灾面积直接经济损失较大,受灾人员较多;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或10年一遇水灾,造成房屋倒塌和人员伤亡,引起交通阻断造成严重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受伤10人以上,发生重大或特大污染,需要多部门救援响应的。发生二级以上疫情的。社会对抗群体事件:发生重大群体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引起市、区高度关注,虽然人数少但影响大、危害程度大的破坏性活动。二、指挥系统和指挥协调职责(一)指挥系统分三级设置重大突出危机事件指挥系统。重大事件即发,即自动生成镇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指挥部。指挥部视危机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方案,负责对本行政区域重大突发事件进行紧急救援。一级危机由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总
6、指挥,镇党委主管副书记、副镇长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镇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二级危机由镇委副书、副镇长担任总指挥,成员由事件所在的村和系统党、政负责人、镇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三级或三级以下事故在事故源的系统内依照工作职责处置。(二)指挥协调职责1、在总指挥的统一领导下,具体安排组织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和实施;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根据事件状态,统一部署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2、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事件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补充和完善,确保让所有参与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和人员知道所
7、应尽的职责,指派专人和重大危险源单位保持经常联系,使应急预案不断得到更新和完善。3、根据危机情况,组织进行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4、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当和事故现场的主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定期通报事故现场的态势。5、配合上级部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适时公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决定公布于众,接受社会的监督。三、维护社会秩序(一)信息发布。重大突发事故发生后12小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发布信息要向社会公众通报事故情况和救援情况、灾区需求等,确认事故对与恢复工作中潜在的各种问题。(二)宣传动员。
8、由镇宣传部门牵头,镇党政办、文明办等单位参与,负责救灾宣传和公众教育,加强舆讼引导,消除社会恐慌心理,宣传自救互救知识和救援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三)社会控制。公安、政法等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地区的安全保卫工作,严厉打击建法犯罪活动,防止发生社会混乱和其他次生事件。(四)政策支持。对于遭受损失的企业和个人,通过政策优惠、政府救济、社会互助,从资金、技术、物资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救助。四、综合保障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镇各单位在镇指挥部领导下,完成综合保障任务。1、医疗部门要做好紧急状态下的医疗救治工作。2、环卫部门要做好垃圾清运处理工作。3、党政办要协调有关部门保证通讯畅通。4、财政所要设立处理重
9、大突发事件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并视灾害程度随时增加资金的投入。5、应急专业队伍要具备高素质、快速反应能力和足够技能及良好装备,事发后,迅速到达现场。6、社会单位和志愿者队伍,在统一指挥下,接受指令,完成相应任务。7、镇政府根据不同事故和灾害种类,做好物资储备,并与有关部门建立产品供应联盟关系等,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8、民政部门做好接受社会损赠的有关工作。五、请示报告制度(一)按照规定立即将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情况报告归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镇政府和区政府,并由其分别迅速转报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市政府。(二)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述部门。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详细地点、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统计、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抢救处理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件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联系电话、联系人和联系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