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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加强幼儿托育服务供给的建议人口问题是事关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问题。目前虽有三胎政策全面实施的利好政策推动,但在孕龄妇女总量逐渐减少、婴孩抚养成本日益增加的现实背景下,稳定并提高人口出生率依然任重道远。对此,建议把加强婴幼儿托育服务供给作为兑现人口政策制度设想的重要支撑。目前,公办幼儿园基本取消3岁以下的婴幼儿托班服务,而据国家卫计委20162017年对国内14个城市调研显示,至少有1/3以上的女性对托育服务有需求,可现实中能够得到托育服务的婴幼儿只占到4%左右,市场供需严重失衡。提案人调研发现,目前社会主办的早教机构虽然大量涌现,但绝大多数早教机构只有智力开发的教育资质,没有托育服务供给,
2、不能满足家庭需求;各类打着托育、亲子型牌子的经营单位中,既有品牌连锁机构,也有众多无品牌、作坊式的机构,良莠不齐;有些市场主体虽有意愿开展托育服务,但由于政策标准缺失、主管单位不明、监管单位多头等因素,申请开设托育服务困难重重。建议:将构建幼儿托育服务体系补充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确立其工作定位。建立与幼儿托育体系相匹配的财政支持制度,从财政预算中定额、定向拨付支持相关硬件投入、财政补贴、教职员培训等。明确主管部门,构建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席协调机制,为托育服务奠定政策支持环境。明确政府引导、多元主体参与的体系业态,深入推进托幼一体化工作,支持各类社会力量依法举办托育机构,支持各类社会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开展全日制、半日制或计时制等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对隔代养育的家长给予居家养育培训,形成高端、普惠、居家相融合的托育体系,营造共同承担社会责任的托育服务氛围。同时,制定出台托育服务管理规章,加强托育机构标准建设,推进托幼服务队伍建设,建立完善违法查处、诚信评价和行业自律机制,重视行业运营全过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