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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书(范本)甲方:联系人:电话:乙方:联系人:电话:蒙约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劳动合同书签约各方本合同由以下所列各方共同议定并签署。合同条文中如需指称单独某一方,以其在下文中被列示的编号称呼之,如甲方、乙方,以此类推;如需同时指称全体签约方,以各方称呼之,或以在方字前冠以全体签约方人数称呼之,如,全体签约方人数为两个时称两方,全体签约方人数为三个时称三方,以此类推;如需指称不特定的某一个或多个签约方,以一方、或任意一方、或各方称呼之;如在提及一方后,需指称与其相对的一个或者多个签约方,以另一方、或对方称呼之:如一方作为主语在某一条款中被提及,需在同条款中被再次提及时可以其代称之。签约各
2、方列示如下: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劳动者):鉴于:1,两方预建立劳动关系,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两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2、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约束力,即确立了两方的劳动关系以及权利义务,两方应共同承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正文1定义1.1签署指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达成完全一致的意见后,由签约各方的授权代表在本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是加盖签约各方印章,以表示和证明本合同签定的行为。1.2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甲方与乙方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1.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甲方与乙方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
3、合同。1.4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指甲方与乙方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1.5专项培训费指甲方为乙方提供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的培训。2劳动合同期限本合同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其中包含试用期。3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3.1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工作。3.2乙方应按所聘岗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务.3.3本合同期内,经两方协商一致,甲方可根据其经营管理需要、经营计划调整、工作需要或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两方签署的变更合同或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4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4.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制执行。4.2乙方的工作时间按照甲方相关规定执行。4.3乙方按照国家及
4、甲方的规定享受各类假期,乙方的休息休假按照甲方相关规定执行。4.4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按照甲方相关规定执行。5劳动报酬5.1乙方的劳动报酬按照甲方有关工资、考勤等规章制度执行。5.2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按月按时支付乙方基本工资。5.3合同期内乙方岗位职级发生调整,基本工资同时调整,木合同继续有效。5.4乙方的其他工资待遇随甲方的经济效益而浮动,发放办法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5.5由于甲方业务结构调整或非乙方原因导致乙方待岗的,按甲方相关规定执行。5.6乙方在甲方获得的工资收入,应按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并由甲方代扣代缴。6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6.1两方按国家、北京市以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5、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甲方按规定为乙方按时缴纳以上各项保险费用的企业缴费部分,乙方个人缴费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6.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当地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6.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享受的医疗期、医疗待遇按国家、当地有关固定及甲方的规定执行。6.4女员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按国家和当地及甲方的规定享受生育待遇。6.5乙方享受甲方自建的其他各项保险福利政策,按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7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7.1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作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
6、制度及其标准。7.2甲方应根据工作需需要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若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存在职业病危险,则该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均在甲方劳动保护管理办法或其他相关内部文件中规定、乙方可查阅.8劳动纪律8.1乙方应当遵守甲方指定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职位说明书、员工手册、用工制度、工资制度、财务制度、绩效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假期制度、员工奖惩规定等).8.2乙方应当恪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素养和岗位技能。8.3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有关规章制度,给予批评和经济处罚,对于严重违纪或违规
7、的,可依据本合同第12.5条与乙方解除本合同。对于乙方违反法律或甲方的规章制度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损失。8.4本合同存续期间,乙方不得与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追究其他用人单位的连带赔偿责任。9培训服务期9.1两方约定,因业务发展需要,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乙方应遵守服务期限约定。9.1.1服务期按照单次培训费用标准约定。员工多次参加培训的,服务期为分别核算,累加计算。9.1.2甲方与乙方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叠加计算。服务期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服务
8、期约定视为双方对合同期限的变更,劳动合同顺延至服务期满。9.1.3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不超过甲方提供培训费用总额。违约金按照未履行服务期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计算:违约金=(培训费用/约定服务期月数)*约定服务期未履行的月数9.1.4乙方参加多次约定服务期培训的,违约金分次核算,并累加计算。9.2乙方应遵守授课机构的有关规定,保证受训期间虚心学习,吸收所需知识技能,并于培训后返问公司服务。如公司中途因工作需要要求中止乙方受训,员工应以公司利益为重,不得提出异议。9.3乙方需将所学之经验、知识、技能服务于甲方,并由义务为甲方人员进行此次课程的
9、推广性内部培训,所取得相关资料应留甲方人力资源部存档。10保守商业秘密10.1乙方保证严守甲方的企业机密和商业秘密,无论故意还是过失,乙方披露或向第三者泄露甲方的企业机密和商业秘密而造成甲方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实际损失,并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10.2重要管理信息、重要业务经营信息.、核心产品技术及客户资源等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员工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等相关需保密的事项。10.3商业秘密岗员工在劳动合同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甲方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11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11.1甲方和乙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11
10、.2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11.3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11.4甲方与乙方协商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甲乙双方各执一份。12劳动合同的解除12.1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2.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2.3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2.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2.4.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
11、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12.4.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册的:12.4.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12.4.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12.4.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12.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机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12.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2.5.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12.5
12、.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12.5.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12.5.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12.5.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12.5.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12.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12.6.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12.6.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
13、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12.6.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合同的。12.7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12.5条、第13.1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2.7.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险作业的员工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12.7.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12.7.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12.7.4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12.7.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12
14、.7.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2.8甲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甲方纠正。甲方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13裁员13.1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员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员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13.1.1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13.1.2甲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13.1.3甲方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
15、员的;13.1.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13.2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1321与甲方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13.2.2与甲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13.2.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13.3甲方依照第13.1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14劳动合同续订和终止14.1劳动合同的续订或终止按照甲方相关管理办法执行。14.2本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应当提前30日将续订或终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协商办理续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手续。14.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14.4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4.4.1劳动合同期满的;14.4.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14.4.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14.4.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14.4.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14.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4.5劳动合同期满,有本合同第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