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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处作业吊篮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概况本工程吊篮主要用于外装修抹灰工程施工作业,为高处、高空作业,危险性高。采用工具式电动吊篮,主要由悬挂机构、悬吊(篮体)平台、提升机、安全锁、钢丝绳及电气控制系统等组成。二、吊篮安全监理工作流程四、监理控制要点:(一)资料检查要点吊篮设备进场前,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提报的以下资料进行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场:1,设备产权单位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2、高处作业吊篮的说明书、出厂型式检验报告及产权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的检测报告:3,吊篮安装拆卸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4、高处作业吊篮用钢丝绳质量证明书;高处作业用安全绳检测报告;5、安全锁在有效期
2、内的校验证明;新出厂的安全锁自出厂之日起在12个月之内有效。6、产权单位属于租赁单位时,产权单位还应提供与使用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责权与安全管理范围。7、产权单位制定的安装拆除方案(吊篮施工方案应附吊篮强度、刚度等计算书)要按要求进行审核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报使用单位或施工单位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拆卸作业;吊篮的安全技术档案,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吊篮使用的操作规程;(二)吊篮安装检查要点吊篮的安装、拆卸均应有资质的人员进行施工,要重点对其重要的部件进行检查:1、悬挂机构:吊篮配重臂与悬挑臂长度宜大于2:1,悬挑部分应该保证吊篮能沿建筑物垂直上下,并与
3、建筑物外立面保持150-20Omm的距离,挑梁必须与建筑结构连接牢靠,采用压重时,应该确认配重的质量,并有固定措施,防止产生位移;配重有质量标记,配重数量符合出厂说明书的要求,配重应固定、准确的放置在配重点上。2、吊篮悬吊(篮体)平台可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不允许使用钢管扣件连接方法组成。吊篮平台组装后,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应经2倍的均布额定荷载试压(不少于4h)确认,并标明允许载重量。吊篮平台的宽度0.81m,工作面宽度不应小于0.4m,并应设置防滑底板,底板排水孔直径不大于1cm,长度不宜超过6m;平台四周应装有固定式的安全护栏,护栏应设有腹杆,工作面的护栏高度不低于08m,其余部位不低于
4、LIm,护栏应能承受IKN的水平集中载荷;平台底部四周应设有高度不小于15Omm的挡脚板,平台在工作中的纵向倾斜角度不应大于8度,平台上应醒目的标明额定载重量及注意事项;平台应设有靠墙轮或缓冲装置。3、吊篮提升机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提升机与悬吊平台连接可靠,其连接强度不应小于2倍允许冲击力;提升机绳轮直径与钢丝绳宜径之比值不小于20;应配两套独立的制动器,其制动力矩应大于额定提升力矩的1.5倍,并设置有手动释放装置;提升机应有产品合格证及说明书,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动作检验,并做荷载试验。当使用电动提升机时,应在吊篮台上下两个方向装上行程限位器,对其上下运行位置、距离进行限定。电动提升机构一般应
5、配两套独立的制动器,每套均可使带有额定荷载125%的吊篮平台停住。4,安全锁1)吊篮必须装有安全锁,并在各吊篮平台悬挂处增设一根与提升钢丝绳相同型号的保险绳(直径212.5mm),每根保险绳上安装安全锁。2)安全锁应能使吊篮平台在下滑速度大于25mmin时动作,并在下滑距离100mm以内停5、保险措施1)钢丝绳要选用高强度、镀锌、柔度好的、性能要符合GB/T8918的规定要求。吊篮升降必须使用独立保险绳,承重钢丝绳实际直径不得小于6mm,钢丝绳与悬挑梁连接应有防止钢丝绳受剪措施;安全绳应固定在有足够强度的建筑物结构上,严禁固定在吊篮结构上,并在两个支架中间F垂,每台吊篮配一根安全绳。2)钢丝绳
6、应与吊篮平台连接应使用卡环,当使用吊钩时,应有防止钢丝绳脱出的保险措施;3)在吊篮内作业人员应配安全带,不应将安全带系挂在提升钢丝绳上,防止提升绳断开。6,电气系统.应采用三相五线制;吊篮电气系统须可靠接地,电阻不大于4Q控制按纽开关要绝缘好,准确可靠;悬吊平台上须设置紧急状态下切新电源的急停按纽,红色急停标记;.电气控制箱应可靠准确清晰;应有防止随行电缆碰撞建筑物的防护措施。7、验收1)安装完毕后应向国家设备安全监督检测中心申请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2)吊篮现场安装好后,应进行空载、静载、动载等安全运行试验,并对安全装置的灵敏可靠性进行检查;安装完后经相关单位验收,方可投入使用。3)每次
7、吊篮提升或下降到固定后,应进行验收符合要求时,方可上人作业;4)每次提升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上人作业,并挂设验收合格证(牌)。提升及作业必须有交底记录。(三)吊篮使用、升降检查要点1、吊篮操作人员应有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应按照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吊篮内堆料及人员不应超过规定的2人;堆料及设备不得过于集中,防止超载,必须符合设计规定的要求,荷载堆放应均匀分布。作业人员须进行体检,不准穿拖鞋等易滑鞋上吊篮操作。2、吊篮升降作业时,非升降操作人员不得停留在吊篮内;在吊篮升降到位固定之前,其他作业人员不准进入吊篮内。单片吊篮升降(不多于两个吊点)时,可采用手动葫芦,两个协调动作控制防止倾斜;当
8、多片吊篮同时升降(吊点在两个以上)时,必须采用电动葫芦,并有控制同步升降的装置,使吊篮同步升降不发生过大变形(同步平差不应超过5cm)升降过程中不得碰撞建筑物,临近阳台、洞口等部位,可设专人推动吊篮,升降到位后吊篮必须与建筑物拉牢固定。吊篮升降到位必须确认与建筑物固定拉牢后方可上人操作,吊篮与建筑物水平距离(缝隙)不应大于20cm,当吊篮晃动时,应及时采取固定措施,人员不得在晃动中继续工作。3,无论在升降过程中还是在吊篮定位状态下,提升钢丝绳必须与地面保持垂直,不准斜拉。若吊篮需横向移动时,应将吊篮下放到地面,放松提升钢丝绳,改变屋顶悬挑梁位置固定后,组装正式使用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
9、4、遇有大风(五级及以上)、雨、雪天气,立即停止作业。吊篮严禁带病、超载运行;在正常使用时,严禁使用安全锁制动;利用吊篮进行焊接作业时,严禁用吊篮做电焊接线回路,吊篮内严禁放置氧气瓶、乙烛瓶等易燃易爆品。五、安全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一)安全工作方法I、安全监理坚持先审查后实施,先验收再作业组装运行的原则,采取认真审查,跟踪监控平行检查、严格要求的监控方法。明确专业监理人员职责,认真贯彻执行高处作业吊篮规范,采取必要措施,对吊篮组装运行实施全面检查监控。2、认真审查: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规范要求结合现场实际,认真编制吊篮安装作业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对报审批的方案和技术安全措施,要逐条对照规范和有关安
10、全法规进行认真审查。3、跟踪检查监控:在组装和运行过程中依据监理细则确定的项目监控要点,严格检查控制,发现部件和安全装置等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指令施工安装单位采取措施,进行整改。4、巡视和平行检查:在吊篮实施运行过程中,采用巡视和平行检查方法进行巡视检查控制。认真应用监理工程师通知,工程暂停令等指令性文件、对施工单位行为进行控制、巡视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纠正。5、严格要求:吊篮施工作业属高处作业:不安全因素多、危险性大。要求施工安装和使用单位、认真执行规范和有关安全法规。在组装、运行、维护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近规范要求操作,确保安全。(二)安全监理工作措施1、组织现场项目监理人员,认真学
11、习国家有关规范和安全技术法规,了解和掌握高处作业吊篮组装运行中的技术安全要求,以增强监理人员水平和增强对吊篮监控能力。2、正确行使监理职责,对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和停工指令,要求及时纠正整改,拒不整改的,要报告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3、监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巡视检查过程的监理记录,对发现和存在的安全问题要详细记载,及时报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4、对报验审批的有关文件资料,要认真逐项审查,对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和审批签字不齐全的,不预以签字认可。5、总之,在吊篮组装运行安全监理过程中,要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条文,搞好安全监理工作,确保吊篮的安全、正
12、常运行。六、成品保护制度一、成品保护制度I、施工管理的各级负责人必须把成品保护意识提高到一定的高度,并且予以重视。2,现场成品保护由现场经理直接领导,按分项工程划分,各分项工程的责任师为成品保护的责任人,现场成品保护由分包单位具体执行。3、现场每个分项工程设立成品保护人员,经常进行巡视,对成品保护进行经常性的监督。4、现场制定成品保护惩罚制度,对成品保护好的给予奖励,对成品保护不好的予以处罚。5、在成品保护过程中,若发现重大事故,项目将逐级追究各级负责人的责任。6、各分项工程的责任师在工程施工开始必须对相应的分项工程的施工人员进行成品保护交底或在相应的技术交底中进行说明。7,现场施工应做到本工
13、序施工完的同时必须做好成品保护才交给下道工序,下道工序施工前应检查上道工序施工完是否做好成品保护才能开始本工序的施工。二、建立健全成品保护制度1、现场成品保护由现场经理直接领导,按分项工程划分,各分项工程的责任师为成品保护的责任人,现场成品保护由分包单位具体执行。2、现场每个分项工程设立成品保护人员,经常进行巡视,对成品保护进行经常性的监督。3、现场制定成品保护惩罚制度,对成品保护好的给予奖励,对成品保护不好的予以处罚。4、在成品保护过程中,若发现重大事故,项目将逐级追究各级负责人的责任。5、各个分项工程的责任师在工程施工开始必须对相应的分项工程的施工人员进行成品保护交底或在相应的技术交底中进
14、行说明。6,现场施工应做到本工序施工完的同时必须做好成品保护才交给下道工序,下道工序施工前应检查上道工序施工完是否做好成品保护才能开始本工序的施工。7、经常性发开展对职工的成品保护意识教育,做到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不得在已完成品或半点成品上乱涂、乱画、乱刻。8、对各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前做好相互间的移交接收工作,否则不得擅自开工。自接收日起负责对已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工作。9、遵循合理的施工程序,不得野蛮施工,避免施工不当造成返工和对已完成成品的破坏。10、与各分包之间加强联系,多碰头,在进入下道工序之前,通知上道工序分包单位、监理单位及甲方进行验收,符合要求签字盖章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11、安装施工计划与装饰施工计划相互协调配合,不得各自为政,杜绝多次开槽,反复修补,破坏成品的不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