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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专家审查意见2022年12月28日,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审查会。会议由3名特邀专家组成审查小组。审查小组听取了重庆卡贵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应急预案主要内容的汇报,质询了有关问题,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审查意见如下:(一)审查结论应急预案文体框架清晰,结构完整,结合梁平区实际较紧密,方法恰当,审查结论为项目通过评审。(二)修改定议)完善编制目的,编制
2、依据;(2完善应急预案街接内容,重点阐明与重庆市梁平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关系:(3)完善应急响应举措和职责;(4)补充辖区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图。2022年12月28日目录1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1.1 编制目的错误!未定义书签。1.2 编制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1.3 适用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1.4 工作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1.5 饮用水突发环境事件分级错误!未定义书签。1.6 预案的衔接错误!未定义书签。2组织机构及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3预防预警错误!未定义书签。3.1 预防错误!未定义书签。3.2 信息甄别研判错误!未定义书签。3.3 预
3、警错误!未定义书签。4应急响应错误!未定义书签。4.1 应急处置错误!未定义书签。4.2 补救整改错误!未定义书签.4.3 信息报告及舆论引导.错误!未定义书签。4.4 应急终止错误!未定义书签。5.后期工作错误!未定义书签。5.1 后期防控错误!未定义书签。5.2调查评估错误!未定义书签。5.3 总结归档错误!未定义书签。6应急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6.1 应急队伍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6.2 应急物资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6.3 通讯与信息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64技术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6.5 经费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6.6 责任与奖惩错误!未定义书空。6.7 、培训和演练错误!未定
4、义书签。7.1 宣传错误!未定义书签。7.2 培训错误!未定义书签。7.3 演练错误!未定义书签。8附则错误!未定义书签。8.1 预案编制修订与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8.2 预案实施时间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图附件错误!未定义书签。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提高对饮用水源地污染事故的防范和处置能力,避免或减少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紧密衔接重庆市梁平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区水源地预案)等预案内容,厘清区生态环境局各科室应急工作职责,结合2022年调整后各水源地保护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1.
5、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重庆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庆市环境保护系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暂行办法重庆市梁平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庆市梁平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梁平区生态环境局对辖区范围内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因突发环境
6、事件导致饮用水污染的应对处置工作。1.4 工作原则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防范水污染事故意识,落实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种可能引发集中水源地水质污染、影响取水的风险源进行分析、监控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统一领导、分工协作。成立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各有关科室按照预案职责分工,做好应对处置工作。及时反应、科学处置。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为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提供系统、科学的制度保障。发生后,各科室(支队、站)及时反应、有效应对、科学处置
7、、尽最大努力降低和消除事件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用水安全。1.5 饮用水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将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I级)、重大环境事件(II级)、较大环境事件(nI级)和一般环境事件(IV级)四级。1.5.1 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I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1)因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2)因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O万元以上;(3)因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4)因
8、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造成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5)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1.5.2 重大突发环境事件(II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1)因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2)因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导致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3)因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致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1.5.3 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9、In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的;(2)因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3)因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4)因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因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造成跨界突发环境事件。1.5.4 一般突发环境事件(W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件:(1)因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的;(2)因
10、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下的;(3)因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4)因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造成跨乡镇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5)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1.6 预案的衔接本预案与重庆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庆市梁平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庆市梁平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等既有预案相衔接。若发生蓼叶水库、大河坝水库、沙坝水库城市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则先启动该水源地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所属街道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再启动本预案及重庆市梁平区集中式饮用水源
11、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若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则属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报告启动重庆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本预案仅作为前期处理处置工作依据。若发生盐井口水库、竹丰水库、三龙水库等乡镇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先启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正在编制)、所在乡镇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再启动本预案及重庆市梁平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若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属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则启动重庆市梁平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本预案仅作为前期处理处置工作依据。倒1坎茱何秋天不留乡Vl (街道)突发环境
12、,件应急预室Hs 一&也资凶知普凶昌根2组织机构及职责成立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局应急指挥部),局长任指挥长,分管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执法支队”)的副局长为副指挥长,其余局领导班子成员为指挥部成员。局应急指挥部对局属科室、监测站、执法支队统筹调度。(1)局办公室:负责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经费保障和后勤保障;负责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负责全局政务值班安排,应急队伍、人员的沟通调度,政府部门单位间的协调;负责相关接待工作。(2)执法支队:负责局内环境应急物资、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外部应急物资、设备的调度
13、;负责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接报,事件发展及应急处置情况信息收集、汇总和报送,传达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组织开展突参与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第一时间抵达现场组织实施现场调查,对事故作出初步判断并及时上报;开展污染源排查及事故原因调查,监督指导控制污染措施和处置方法的实施;参加现场应急处置并提出建议,对肇事者环境违法进行调查处理。负责涉事企事业单位环境违法行为案件的行政处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报告编制工作,开展三同时”管理。(3)生态环境监测站(以下简称监测站):负责制定现场应急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确定监测项目、范围及布点,开展采样、监测;负责分析监测结果,预测污染物变化情况
14、及事件变化趋势。(4)法规宣教科(以下简称宣教科):负责对涉水源地保护的法律法规的宣讲培训;对接宣传部门(区融媒体中心、区网信办)开展舆论引导、新闻媒体发布等;事故结束后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损害评估。(5)污染防治科(以下简称污防科):负责收集提供饮用水水源地档案信息资料,提出污染控制建议方案;负责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修订)、上报。(6)自然生态保护科(以下简称生态科):负责收集提供畜禽养殖业资料信息,监督指导面源污染、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处置:负责对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负责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对土壤生态环境保护、污染地块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生
15、态保护等工作的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7)行政审批科:负责掌握水源地周边企业的环评资料,监督指导企业落实污染控制和应急措施;负责收集提供涉事企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及处理的信息资料。(8)生态环境督察科(以下简称督察科):开展饮用水水源地重大生态环境污染与破坏事件的督察、督办,负责应急处置的专家咨询工作;协助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区水源地预案指挥部办公室设于区生态环境局,共设置综合协调组、应急监测组、事件调查组、应急处置组、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治组、后勤保障组、新闻报道组、善后处理组和专家技术组共9个工作组。结合生态环境职能职责,与区级预案对应关系为:局办公室对接联系综合协调组、监测站对接联系应急监测组、督察科对接联系专家技术组、宣教科对接联系新闻报道组;由执法支队牵头对接事件调查组、应急处置组、善后处置组,但涉及污防科的保护区范围、生态科的养殖或面源污染防治、审批科企业排污许可管理、宣教科污染损害评估等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