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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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惠州中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线新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惠州中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惠州中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线新建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981电阻电容电感元件制造C3983敏感元件及传感器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81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398建设性质团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项目审批(核准

2、/备案)文号/总投资(万元)3000环保投资(万元)80环保投资占比(%)2.67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团否口是用地面积(m2)4114.13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分类(GB“4754-2017)及第1号修改单中的C3981电阻电容电感元件制造、C3983敏感元件及传感器制造,根据发展改革委令2011第9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的市场准入负面

3、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本项目产业类型不属于负面清单中规定的行业类型,属于允许类,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规定。2、用地相符性分析本项目生产场所位于惠州市惠阳区良井镇官田大道45号3号厂房、5号厂房,根据其不动产权证(粤(2022)惠州市不动产权第3075195号,见附件3)可知,项目用途为工业用地。根据惠州市惠阳区良井镇银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可知,项目所在地块规划为一类工业用地。一类工业用地是指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方面基本无干扰和无污染的工业的用地,项目属于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业,保证各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围居民生活及生态环境基本无干扰、无污染

4、,符合一类工业用地要求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用地规划。3、与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根据惠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2021年修订)(惠市环2021l号),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根据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惠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2年)的通知(惠市环202233号),项目所在区域为声环境2类区。生活污水近期(即市政污水管网接通前),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依托官田村生活污水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官田村水渠,接着汇入水鸭沟、西枝江;远期(即市政污水管网接通后),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良井镇生活污水

5、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大沥河,接着汇入淡水河、西枝江。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号),西枝江自白盆珠水库大坝至惠州东新桥段水域功能为饮工农,水质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11类。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号)中未对官田村水渠、水鸭沟水域功能及水质目标做出规定。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号),“各水体未列出的上游及支流的水体环境质量控制目标以保证主流的环境质量控制目标为最低要求,原则上与汇入干流的功能目标要求不能相差超过一个级别。”因此,本报告建议水鸭沟水质目标定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

6、官田村水渠水质目标定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根据惠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大沥河水环境功能请示的复函(惠市环建函200717号),大沥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标准的要求。根据惠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调整方案(粤府函(2014)188号)、惠州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粤府函2019270号)、惠州市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报批稿),项目所在地不属于惠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项目与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相符。4、与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惠府202123号)相符性分析根据

7、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惠府(2021)23号),“三线一单”指的是“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项目“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项目与惠州市“三线一单”对照分析情况序号惠府(2021)23号项目情况本项目是否满足要求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惠州市惠阳区良井镇官田大道45号3号厂房、5号厂房,不位于2020年9月广东省人民政府报送自然资源部、生态是环境部版的惠州市生态红线范围内,因此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大气项目所在环境空气功能区属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区。根据2022年惠州市生态环境状况

8、公报,2022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六项污染物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PMlO年平均浓度达到国家一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年平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总体来说,项目所在惠阳区为达标区。2环境质底线地表水项目近期纳污水体为官田村水渠及水鸭沟,远期纳污水体为大沥河,根据引用监测数据可知,官田村水渠现状水质(Wl)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标准,水鸭沟现状水质(W2及W3)均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V类标准,官田村水渠及水鸭沟现状水质较好。根据惠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大沥河水环境功能请示的复函(惠市环建函200717号),大沥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9、2002)中IV类标准的要求,根据引用的大沥河监测数据可知,大沥河6个监测断面中,水温、总氮及粪大肠菌群均不评价,锌、镉、六价格、总氟化物、挥发本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及硫化物均未检出,Wl所有检测因子均达标,W2超标因子为溶解氧、氨氮及总磷,W3超标因子为溶解氧、高锌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W4超标因子为pH,W5超标因子为化学需氧量,W6超标因子为高铳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及总磷。大沥河水质超标的主要原因为:受到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水产养殖产生的废水导致水污染严重,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CODCr、BODS等。其中大沥河良井t于镇段由于污水管网不完善、未完成雨污分流

10、或暂不能纳入市政管网等原因而将污水排入大沥河,导致排污量大,造成水体负荷较大。目前良井镇城镇污水处理厂及收集管网工程、大沥河清淤工程、农村污水处理工程都已经在住建、水务、农业等相关部门的推进下积极开展,上述工程实施后,大沥河水环境质量将得到极大改善。是声2022年,全市城市功能区声环境昼、夜间等效声级值总体符合相应功能区标准,昼间点次达标率为96.7%,夜间点次达标率为90.0%,城市区域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为54.4分贝,质量等级为二级,类别属于较好;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加权平均等效为67.3分贝,质量等级为好。与2021年相比,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达标率轻微下降;城市区域、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保

11、持稳定。项目所在区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运营期消耗少许水资源,消耗一定量的电能,由当地市政供电,区域电资源较充足。项目的水、电资源的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是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准入要求,全市建立“1+3+80”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为全市总体管控要求,“3”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3类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80”为54个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和26个海域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一)全市总体管控要求1.区域布局管控要求本项目位于广东省惠州

12、市惠阳区良井镇官田大道45号3号厂房、5号厂房,项目从事电驱动电容器组件、智能传感器、NTC传感器、电容器用金属化薄膜的生产,根据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不属于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的火电机组(含企业自备电站)、新建燃煤锅炉、生物质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分散供热锅炉项目,不属于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项目未使用含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不属于新建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项目所在地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2、能源资源利用要求本项目

13、能源为电能,不涉及其他对环境有影响的能源。3、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本项目主要从事电驱动电容器组件、智能传感器、NTC传感器、电容器用金属化薄膜的生产,生产过程产生的NMHC、颗粒物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十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4、环境风险防控要求是本项目涉及无铅锡丝、环氧树脂、无铅锡膏、酒精、润滑油、废润滑油等风险物质,设置专门仓库存放原辅材料,专人管理;固体废物按照规范设置专门收集容器和储存场所,储存场所采取地面硬化处理、围堰、防渗漏措施。(二)3类环境管控单元管控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一般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引导产业科学布局,合

14、理控制开发强度,维护生态环境功能稳定。(三)80个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本项目属于80个环境管控单元里54个陆域环境管控单元中的惠阳良井镇-平潭镇一般管控单元,环境单元编码为:ZH44130330001,管控要求如下:1、区域布局管控要求本项目主要从事电驱动电容器组件、智能传感器、NTe传感器、电容器用金属化薄膜的生产,不属于【产业/禁止类】、【产业/限制类】、【生态/限制类】、【水/禁止类】、【大气/限制类】、【土壤/禁止类】中规定的类型。2、能源资源利用要求本项目运营期所用的资源主要为水、电资源,不属于高水耗、高能耗的产业,不涉及其他对环境有影响的能源。3、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本项目主要从事电

15、驱动电容器组件、智能传感器、NTC传感器、电容器用金属化薄膜的生产,不属于【水/限制类】、【大气/限制类】、【土壤/禁止类】限制或禁止的项目类型。4、环境风险防控要求本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无铅锡丝、环氧树脂、无铅锡膏、酒精、润滑油、废润滑油,存在的环境风险为电气设备短路引起的火灾、危废仓遇明火发生火灾事故及化学品泄漏、废气的非正常排放,厂区实施加强生产管理、定期检查等措施;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项目与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详见下表。表1-2与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表环境管控单元编号环境管控单元名称I行政区划I管控单元分类ZH44130330001惠阳良井镇-平潭镇一般管控单元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一般管控单元管控要求区域布局管控1-1.【产业/禁止类】除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项目外,还禁止新建农药、铝盐、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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