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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巴中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重要论述,调动和激发全市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强化优秀社科成果转化应用,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参照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有关规定,结合巴中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巴中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评选和奖励,适用本办法O第三条巴中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每两年开展一次。第四条巴中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导向
2、,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学术质量、社会影响、转化应用等作为主要评选标准。第五条在评奖年度,设立巴中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评奖委),负责领导全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市评奖委由从事社会科学工作的专家、学者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其组成人选由市社科联提出,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市评奖委负责制定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评奖实施细则,审定获奖成果及奖励等级,决定评奖工作中的其他重要问题。市评奖委下设若干学科评审组,由本学科的专家、学者组成,负责各学科成果的评审。市评奖委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评奖办)于市社科
3、联,负责全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日常工作。第六条巴中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按专著、研究课题报告、论文和调研报告三个大类给予评奖,总额限定在100项以内(其中:一等奖10项左右,二等奖20项左右,三等奖70项左右),按专著L5万、LO万、0.8万,研究课题报告0.8万、0.6万、0.4万,论文和调研报告0.6万、0.4万、0.2万的标准给予适当鼓励。第七条下列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属申报范围:(一)公开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正式出版的专著、编著、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资料书、社会科学普及读物等;(二)经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编印的书籍和具有内部刊号的内部资料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调研报告等;(三)未曾公
4、开发表但被市级及其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推广的调研报告、对策研究等;(四)交叉学科、新兴学科、边缘学科的研究成果,其内容偏重于社会科学的;(五)公开出版的论文集中的单篇论文,个人的专题论文集,丛书中的单本著作;(六)市级及其以上社会科学类结项课题(以结项证书为准);(七)其他按照规定可以参评的成果。前款规定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应在规定年限(评奖年的前两年)之内出版、发表、结项或采用。第八条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属申报范围:(一)各类教材、文艺作品、新闻报道、领导讲话、工作总结、年鉴、大事记、文件、辑集的人物传略、回忆录、简单剪辑转抄的资料书;(二)著作权有争议的;(三)涉及国家秘密的;(四)剽窃、
5、抄袭等违反学术道德的;(五)已获市级及其以上奖励的;(六)其他按照规定不可以参评的。第九条参评成果作者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民、组织(单位、机构、团体等,下同);(二)本市以外的公民或组织,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为研究对象,且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的;(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作者与市外作者合作,由市内作者主编(或副主编)并由其完成二分之一以上篇幅的研究成果,征得合作者书面同意的。第十条申报主体。申报者可选择以个人或集体(单位、机构、团体等,下同)名义进行申报。集体申报须出具集体申报说明,且须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Q多人合作的成果,应视贡献大小,经课题组讨论协商,明确5名
6、主研人员,由第一作者牵头申报;若以个人或部分成员申报,须出具课题组协商证明,否则不予受理。第十一条申报程序。市级社科学会(协会、研究会)向所在学会申报,县(区)社会科学工作者向所在县(区)社科联申报,其他申报者向所在单位(机构、团体等,下同)负责科研工作的部门申报。无申报受理单位的,可以直接向市评奖办申报。市级社科学会、县(区)社科联、单位负责科研工作的部门对申报成果进行资格初审后,填写巴中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汇总表,在规定时限内报送市评奖办。第十二条申报项数。一位作者同一类别(专著、研究课题报告、论文和调研报告)只能独立申报一项成果,与他人合作可增报一项,以集体或单位署名的,原则上不限
7、申报项数。第十三条凡申报评奖的成果材料不返还申报者,评审结束后由市评奖办存档。第十四条评奖程序具体包括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会议终审、通报表扬五个步骤。(一)资格审查。市评奖办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确认合格后,分送各学科评审组或评委评审。(二)专家评审。市评奖办根据申报作品类别,在市社会科学专家库中遴选一批学术造诣较深、实践经验丰富、认真负责、公道正派的专家学者,按相近学科组成若干评审组,并确定一名主评专家。各评审组根据各等级优秀成果控制数,按评奖标准严格分类评审:召开学科评审组评审会议,通过深入细致审读、充分研究讨论、严格评分排序,由主评专家汇总意见后提出入围建议名单,以无记名
8、投票方式表决等次建议,评审组所有成员签字,并由主评专家写出简要评语。评审结束后,总结评审情况,写出评审报告。(三)社会公示。市评奖办根据专家评审情况,将评奖作品等级建议送市社科联业务主管部门审议后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0日。公示期满后,市评奖办将公示结果报送市评奖委审定。(四)会议终审。市评奖委审定的评审结果,由市评奖办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审定Q(五)通报表扬。市人民政府批准后,通报表扬,颁发证书,发放奖金。第十五条市财政按评定结果拨付奖金,由市评奖办负责发放。第十六条市财政每年预算3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开展评奖和人才库、项目库、成果库建设。第十七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申报成果的意识形态、参评资格
9、、成果权属、科研诚信等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市评奖办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市评奖办接到异议材料后应当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并能提供充分证据的异议,予以受理。对成果奖励等级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第十八条申报成果存在违反意识形态有关规定、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情形的,取消其评奖资格;已经获奖的,撤销奖励并追回获奖证书和奖金Q申报成果存在前款所列情形的,予以通报,4年内不得申报参评。评委在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取消其评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第十九条各县(区)人民政府可以设立本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具体办法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制定。第二十条本办法自X年X月X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18年6月19日发布实施的巴中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表扬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