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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笫1页共81页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服务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杭州市萧山区第二人民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0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口可以就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2、详见评分标准。4分包0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B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0A不组织。口B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o6样品提供0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1)样品:;(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口样品分未超过价格分的50%;口样品分超过价格分的50%,理由;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分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口否;口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O(5)提供样品的时间:;地点:;联
3、系人:,联系电话:O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样品递交人须提供投标人的授权书(见附件格式,法人代表请携带身份证复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明。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0A不组织。口B组织。(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
4、20(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投标人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交易中心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投标人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及身份证明,法人代表请携带身份证复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
5、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演示人员须提供投标人的授权书(见附件格式,法人代表请携带身份证复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
6、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
7、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
8、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 .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 .询问、质疑、投诉1 .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
9、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 .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 3供应商质疑4. 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
10、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5. 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6. 3.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口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7. 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8. 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 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 3.3.1供
11、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 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5. 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6. 3.3.4事实依据;7. 3.3.5必要的法律依据;8. 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
12、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 4供应商投诉4.4. 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口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13、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1 .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 .4.5根据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省市区三级联动试点工作安排,杭州市本级、拱墅区、富阳区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材料可寄送至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o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1. 1.1招标公告;5. 1.2投标人须知;6. 1.3采购需求;7. 1.
14、4评标办法;8. 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9. 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 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 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 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 .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15、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 .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 .投标文件的组成11.1 资格文件:11. 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ILL2联合协议(如果有);12. 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13. 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11.2 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IL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IL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11.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 2.6投标标的清单;11.2. 7商务技术偏离表;11.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 3报价文件:11.3 .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4 .2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