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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云影像系统服务(3年)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3第二部分投标须知7一、总则12二、招标文件12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4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五、开标17六、资格审查18七、评标18八、定标23九、合同签订及其他23十、质疑与投诉24第三部分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32第四部分采购需求32第五部分采购合同49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4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云影像系统服务(3年)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公告公告日期:2023年9月1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委托,现就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
2、云影像系统服务(3年)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招标项目编号:GZ2023009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三.招标项目概况: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万元)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最高支付限价备注1云影像系统服务采购项目3年1500放射影像每例次检查15元/例次/超声、内镜、病理每例次检查2元/例次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或相关软件系统)属医疗器械的,应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采购人负责审查。五.投标获取采购文件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10月8日上午9:30之前获取。2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3 .提示:将拒绝接受未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或绍兴市上
4、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采购公告页面中下载。六、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1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 .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注:供应商先要申领CA,取得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管理学习专题。完成CA
5、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立即办理。CA管理学习专题:0.0.fc2b6aa0b6e211ebbdb0dd007730dd44CA驱动和申领流程:http:ZfC3 .投标文件制作: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http:ZfC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tree?tag-AGlDtGwBFdiHx
6、lNdhYOr4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 .投标人可指派授权代表递交备份文件,授权代表递交备份文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递交。6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
7、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七、投标截止时间及要求:2023年10月8日上午9时30分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八、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10月8日上午9时30分整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开标。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失败,则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上传投标人提供的备份文件。备份文件(后
8、缀名为.bfbs)须存储在U盘中,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用信封进行密封并盖章,由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若电子投标文件正常解锁,则U盘退还给供应商;若解锁失败,则由采购代理机构将U盘中的备份文件上传,该U盘将由采购代理机构保存。本次开标(不)提供现场视频。九.投标保证金:无十.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十一.联系方式: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云影像系统服务(3年)采购项目2项目实施时间工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提供三年软硬件维护服务。3最高支付限价放射影像每例次检查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拾伍元(小写:人民币
9、15元),超声、内镜、病理每例次检查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元(小写:人民币2元)。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是指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5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6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
10、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或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8投标文件组成投标人向采购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0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及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11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12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序号项目内容13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需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
11、合同前递交。(投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购人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予以退还其履约保证金(不计息)。14采购及中标公告发布媒体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15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
12、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16投诉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
13、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17特别说明投标人应无条件的、认真仔细的阅读本招标文件及其澄清答疑、修改答复的补充文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诚信投标的原则,针对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合同条款等各项内容进行确认,如有偏离,应如实填写响应偏离表。序号项目内容该项目中标公示期间,投标人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便由此获得资料并作为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质)疑或投诉或法院起诉的理由,均属于非法索取的依据。质疑、投诉人未按
14、前列进行质疑、投诉(申诉),均属于扰乱政府采购市场不良行为。招标文件中凡标注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18支持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附件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