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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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北京市怀柔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征求意见稿)1总则1.1 编制目的与依据为进一步完善空气重污染应急机制,切实减缓污染程度、保护公众健康,坚持科学、精准、依法治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按照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统一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在对北京市怀柔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进行完善的基础上,制定北京市怀柔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应急预案)o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北京市怀柔区行政区域内预测可能发生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工作。对未达到预警启动条件的短时重污染或因臭氧引发的空气重污染,

2、及时发布健康防护提示。对因沙尘形成的空气重污染,按照北京市怀柔区沙尘暴天气应急预案执行1.3 应急预案体系本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包括区和镇街(地区)两级预案。区级应急预案包括作为区级专项预案的本预案,以及区相关部门、有关单位制定的应急分预案或实施方案;镇街(地区)应急预案包括各镇街(地区)政府及辖区企业、施工工地等结合实际制定的空气重污染应急方案或工作措施等。2组织机构与职责1.1 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及办公室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应急委)下设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在区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生态环

3、境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办主任担任;执行副总指挥由区生态环境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区有关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和中关村怀柔园管委会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生态环境局局长担任。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见附件1、2、3o1.2 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区委宣传部、区教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局、区公路分局、区水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国资委、区园林绿化局、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区烟花办、区公安分局交通支队、区气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环卫中心、各镇街(地区)政府和中

4、关村怀柔园管委会组成。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见附件4。3预警3. 1预警分级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分级方法,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统一调整重点区域预警启动标准有关规定,依据空气质量预测结果,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空气重污染预警分为3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一)黄色预警: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或日均值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二)橙色预警: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持续48小时或日均值150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三)红色预警: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

5、均值200持续72小时且日均值3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时。当生态环境部统一调整预警启动标准时,按照新启动标准执行。3.2预警发布3.2.1 预警启动红色、橙色预警由指挥部办公室向区应急办提出发布预警建议,由区应急办分别报区应急委主任,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组织发布,由指挥部办公室下达预警及响应措施指令。黄色预警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批准,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发布并下达预警及响应措施指令。预警指令原则上提前24小时发布。区指挥部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要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手机等多种渠道发布预警信息,方便公众及时了解预警情况,加强自身健康防护。3.2.2 2.2预警调整

6、和解除指挥部办公室可根据污染程度变化和最新预测结果,提出预警调整建议,按预警启动程序报批后,适时提高或降低预警级别。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改善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标准以下,或收到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区域应急联动解除预警信息时,解除预警或降低预警级别。预警按期解除时,不再另行报批,由指挥部办公室直接发布解除。3.2.3 区域应急联动收到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区域应急联动启动预警提示信息时,按照要求和程序及时启动相应级别预警,开展区域应急联动。4应急响应4. 1响应分级重污染天气实行分级响应,对应预警分级,将应急响应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三级响应、二级响应、一级响应。(1)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三级响

7、应。(2)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二级响应。(3)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一级响应。4.2指挥调度(1)当发布黄色预警时,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或常务副主任根据应急应对需要组织指挥调度、部署空气重污染应急应对工作。(2)当发布橙色预警时,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根据应急应对需要组织指挥调度,部署空气重污染应急应对工作。(3)当发布红色预警时,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根据应急应对需要组织指挥调度,部署空气重污染应急应对工作。必要时,区应急委主任指挥调度。4.3响应措施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接到预警及响应措施指令后,要立即组织开展应对工作,将指令第一时间通知到相关企业、施工工地等同时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减排措

8、施有效落实。黄色预警(三级响应)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2)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根据属地空气污染情况适时减少户外活动。(3)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和政府分别按行业沥青铺装等施工作业,停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纯电动、氢燃料电池机械除外)。(3)国一和国二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禁止上路行驶;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机动车(含驾校教练车)按单双号行驶(纯电动、氢燃料电池汽车除外),其中本区公务用车在单双号行驶基础上,再停驶车辆总数的30%。(4)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纯电动

9、、氢燃料电池汽车除外)。(5)本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国四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停止上路行驶(经相关管理部门确认为保障本区生产生活物资运输。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汽车除外)。(5)对纳入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停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纯电动、氢燃料电池机械除外),同时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实施差异化减排措施。(6)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7)协调加大外调电力度,降低本区发电负荷。4.4响应终止预警解除即响应终止。5总结评估响应终止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送本行业、本辖区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总结。指挥部办公室视情况组织开展总结评估工作。张来军区卫生

10、健康委党委委员解越区国资委副主任王明芹区交通局副局长吴军区气象局副局长蒋贵义区城管执法局三级高级主办王雷区公安交通支队副支队长卢少梅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附件3北京市怀柔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及办公室职责一、怀柔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和办公室职责(一)指挥部1.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2 .研究制定本区应对空气重污染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3 .负责具体指挥本区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工作,依法指挥协调或协助各部门、各属地(镇乡街道、管委会)做好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4 .负责指

11、挥、协调本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工作,督促检查区有关部门和各属地(镇乡街道、管委会)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的落实情况;5 .分析总结本区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6 .组织开展本指挥部所属应急队伍的建设管理及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等工作;7 .承办区应急委和市委生态文明委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二)指挥部办公室1 .组织落实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和督查各成员单位应对空气重污染应急相关工作;2 .承担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应急值守工作;3 .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4 .组织开展本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风险评估控制、隐患排查整改工作;5 .负

12、责组织发布黄色预警、向区应急办提出发布红色、橙色预警的建议,解除预警;6 .配合有关部门承担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新闻发布工作;7 .组织拟订(修订)与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职能相关的专项、部门应急预案,指导成员单位制定(修订)本单位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8 .组织开展本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演练;9 .组织开展本区应对空气重污染应急宣传教育与培训;10 .负责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11 .负责联系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专家顾问组;12 .承担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附件4北京市怀柔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一)区生态环境局1 .承担区空气重污染应

13、急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2 .实时发布空气质量实况信息,及时转发市生态环境局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3 .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检查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二)区交通局1.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编制本部门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和不适用限行措施的社会保障车辆的备案工作;3 .按照应急预案要求,配合市交通部门通过北京交通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及时向公众告知空气重污染期间采取的交通管理措施,负责国I、国11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禁止上路行驶、机动车单双号行驶的监管执法工作,加大对违反规定上路行驶车辆的检查执法力度;4 .协助区交通部门落实市政府关于应对空气重污染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

14、告的相关任务要求;5 .对分预案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四)区经济和信息化局1.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编制本部门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细化分解任务,空气重污染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6 .制定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保障民生、城市正常运行和重大活动的制造业企业清单,以及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工业企业停产限产名单,及时更新名单并报区指挥部办公室备案;7 .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组织落实本区制造业停产限产措施;8 .制定本区制造业行业企业绩效评级指标,并组织开展绩效评级;制定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制造业企业应急减排清单,并组织制定“一厂一策”的应急预案;9 .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制造业企业按照应急减排清单落实涉气工序差

15、异化减排措施,并停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电动机械除外);6对分预案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1.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编制本部门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细化分解任务,在应急预案发布后规定时间内向指挥部办公室备案,预警启动时按要求组织实施;2 .制定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混凝土搅拌站企业应急减排清单,对混凝土搅拌站企业开展绩效评级,并组织制定“一厂一策”应急预案;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各镇街(地区)政府和中关村怀柔园管委会,制定相应镇街级清单。3 .负责对本区施工类建设项目开展绩效评级;制定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房建建设项目应急减排清单;4 .联系市住建委,确定我区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保障民生、城市正常运行和重大活动的建设项目清单并报区指挥部办公室备案;5 .组织混凝土搅拌站企业按照应急减排清单落实差异化减排措施,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并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6 .组织房建施工工地落实停止室外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道路设施防腐、道路沥青铺装等施工作业,停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电动机械除外);配合落实工地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重型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措施;7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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