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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以岭万洲国际制药有限公司小容量注射剂车间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以岭万洲国际制药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以岭万洲国际制药有限公司小容量注射剂车间建设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720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四、医药制造业27;47化学药品制剂制造272单纯药品复配且产生废水或挥发性有机物的:仅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0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总投资(万元)13280环保
2、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占比()1.5%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文件:石家庄市高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审批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及文号:石家庄人民政府关于石家庄市高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批复,文号为石政函【2016】14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1、规划环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扩区规划(2010-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文件及文号:关于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扩区规划(2010-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翼环评函(2
3、011)127号);2、跟踪评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扩区规划(2010-202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审查机关: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及文号:关于转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结论的函(冀环评函(2020)1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规划范围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扩区后的范围:东起石环东路、西至京珠高速公路、南起石环南路、北至307国道辅道之间,除珠江大道、黄山街、学苑路、兴安大街、南二环东延线南规划路与东石环公路围合区域以外的区域。项目位于河北省石家庄高新区珠江大道36号以岭万洲国际制药有限公司
4、现有厂区内,属于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扩区后的规划范围内。2、产业发展方向规划重点发展高端医药产业、信息网络产业、精密装备制造产业和科技服务产业:适度引入无污染或污染较轻的其它类高新技术企业;保留现状服装纺织产业,原则上不再新建。高端医药产业根据国内外医药产业发展和竞争趋势,结合石家庄医药产业发展基础和潜力,重点发展创新创业服务、高端制剂、生物制药、现代中药、营养保健品和医疗器械等产业。生物制药:以生物制药技术引进、消化和再创新为切入点,建设国家级抗体药物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重点建设治疗性抗体药物(基因工程菌或哺乳动物细胞表达)、基因工程疫苗、生物技术药物的化学修饰等高端生物技术药
5、品生产企业。重点建设国内外生物制药企业引进扩能项目、市内自主技术创新产业化项目、国际国内生物产业合作项目。信息网络产业以软件外包、软件设计、动漫设计、数字内容服务、新型材料为重点,构建以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为核心、以高端电子产品加工为特色的信息网络产业。精密装备制造产业着力打造通用设备、环境保护设备、系列制冷设备、电力自动化设备、专用工具、压力容器等。科技服务产业围绕生物医药、信息网络、精密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发展需求,完善各类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科技研发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公共科技服务创新平台:同国内外知名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创新合作机制和模式,共建研发平台和战略联盟,开展和实
6、施一批产学研项目。服装纺织产业服装纺织主要是保留现有的卓达服装加工产业园,不再规划新建其他高新技术产业对于其它拟入区企业,可在规划的工业区内,适度引入一些无污染或污染较轻的、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的高新技术企业。本项目为制剂制造项目,属于“高端医药产业”,符合规划产业发展方向。3、园区准入条件(1)环保要求进区企业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是国家发展和鼓励的项目,其科技含量要高、经济效益要好,资源消耗要低,环境污染要轻,符合环保政策要求。选择生产工艺先进、生产设备先进、能耗少、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少,且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的节水型企业。入区企
7、业污染物排放量必须满足区域总蜃控制和环境容量要求。项目选址符合大气防护距离要求,不对周围环境敏感点造成影响。本项目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要求,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9本)(修订)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项目,污染物排放少且能达标排放;满足区域总量控制要求。因此本项目满足高新区环保准入要求。(2)禁止入驻项目根据国土资源部、发改委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园区内新建项目不应安排如卜的医药类项目:维生素C原料项目等;青霉素原料药项目等:一次性注射器、输血渊、输液器项目等:药用丁基橡胶塞项目等;新药、新技术应用的各种剂型扩大加工能力的项目(填充液体的硬胶囊除外)等;原料
8、为濒危、紧缺动植物药材,且尚未规模化种植或养殖的产品生产能力扩大项目等:使用氯氟燃(CFCs)作为气雾剂推进剂的医药用品生产项目等;充汞式玻璃体温计项目等:充汞式血压计项目等:银汞齐齿科材料项目等。涉及电镀工序,新建医疗器械企业涉及X光机等辐射源和喷涂工序。本项目为制剂制造项目,不在高新区禁止入驻项目清单之列,满足高新区准入要求,且项目符合高新区产业发展方向。4、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1)供水根据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扩区规划(2010-202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内容:高新区(东区)规划由地下水、南水北调水、再生水三种水源联合供应。规划水源为地下水和南水北调水,此外规划高新区(东
9、区)再生水厂和依托外部规划良村南再生水厂,作为工业、园区杂用水、环境景观等用水。保留现状高新区(东区)地下水厂,规模5万立方米/日,供水范围为高新区内部,不外供:南水北调来水后,利用南水北调分配水量,规划地表水一厂,规模为30万立方米/日,水源来自南水北调水,现有地下水厂可作为备用水源进行保留。本项目用水由高新区水厂提供,能够满足生产生活需要。(2)供热供热规划规划保留高新区永泰热电厂(现更名为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高新热电有限公司),不再扩大规模,主要为现有区域(东起石环东路、西至京珠高速公路、南起珠江大道、北至307国道辅道)供热:新增热负荷主要依托规划在建的大良村热电厂(现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
10、公司热电厂)。实际建设情况目前,高新区(东区)部分区域未建设供热站。供热管网未铺设等原因,还未实现向区内全部供热。永泰热电厂(现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高新热电有限公司)向东起石环东路、西至京珠高速公路、南起珠江大道、北至307国道辅道之间区域提供高温蒸汽。永泰热电厂(现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高新热电有限公司)及大良村热电厂(现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热电厂)向东起石环东路、西至京珠高速公路、南起珠江大道、北至307国道辅道之间区域提供高温热水。高新区珠江大道以南区域部分居民冬季采暖热源来自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低温热水O本项目生产用热由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天然气锅炉提供。(3)污水处理厂石家庄
11、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位于高新区泰山街8号,于1996年Il月筹建,2000年4月开工建设,2003年6月试运行,2006年11月由河北行环境保护局验收,收水范围为整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计日处理能力为10万m3d,现污水处理量为8万nVd,该污水处理厂总投资15323万元,采用交替式生物处理池工艺,其关键技术及主要设备由比利时西格斯公司提供。石家庄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于2008年开始对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升级改造工程于2017年1()月26日通过验收,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仍为10万m3d,污水处理厂在原有基础上分成8万吨/日综合废水处理和2万吨/日制药废水处理两部分,8万吨/日综合废
12、水一级A升级改造部分采用倒置A/A/O生物脱氮除磷+MBR膜分离组合工艺进行:2万吨/日制药废水处理工艺采用“原水T混凝沉淀池T两级耦合生化系统斜板沉淀池一两级臭氧生物炭池T产水”,改造后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及出水水质见表,设计出水水质满足河北地方标准子牙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l3/2796-2018)表1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指标见下表。表1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项指标序号基本控制项目进水浓度出水浓度1CODcr500mgL40mgL2BOD5180mgLIOmgZL3敏氮40mgL2.0(3.5)mg/L4SS250mgLIOmgL5总氮50mgL15mgL
13、6总璘4mgL0.4mgL本项目废水经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综上所述,本项目位于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扩区后的规划范围内;符合高新区产业定位:供水、供电及排水等市政设施能够满足项目需求,项目建设符合高新区总体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5、与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1)河北省环保厅审查意见要求符合性分析根据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评函2011127号关于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扩区规划(2010-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扩建项目与该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如下:A、审查意见要求:规划重点发展高端医
14、药产业、信息网络产业、精密装备制造产业和科技服务产业,适度引入其它类高新技术企业,原则上不再新建服装纺织产业。本项目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医药制造业,符合审查意见要求。B、审查意见要求:工业区边界与周围环境敏感点应按照相关要求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和绿化带,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永久性居民住宅和其他环境敏感点。本项目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业,项目无需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符合审查意见要求。Cs审查意见要求: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按土地管理部门要求,合理调整土地使用规划,确保项目占地符合国家相关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河北省石家庄高新区珠江大道36号以岭万洲国际制药有限公
15、司现有厂区内,位于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扩区后的规划范围内。根据以岭万洲国际制药有限公司土地证,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审查意见要求。D、审查意见要求:统筹规划并优先建设开发区(东区)扩区配套的供水、供气、道路、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等设施。规划保留高新区永泰热电厂,为现有区域供热。扩区新增区域供热依托大良村热电厂,2011年实现集中供热后,扩区各企业分散锅炉须拆除,不得自建锅炉。2014年南水北调实施后,利用南水北调供水。规划现有区域废水排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扩区新增区域产生的废水排入大良村南污水处理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项目所在区域已建成以南水北调来水为水源的地表水厂一座,供水规模为5万m3d,可满足项目生产、生活用水需求。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10万mVd,实际处理水量约8.0万mVd,尚有一定的余量,满足本项目排水处理需求。本项目生产用热由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天然气锅炉提供,取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