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规定.docx(10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规定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贯彻民主集中制,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中央、北京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管理部门各项政策部署落实落地。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党内法规,公司党委坚决落实“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特制定本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党委向上级党组织、公司党委所属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以及党员、领导干部
2、向本单位党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等相关活动。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重大事项是指超出本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自身职权范围,或者虽在自身职权范围内但关乎全局、影响广泛的重要事项和重要情况,包括本级党组织贯彻执行党中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定,领导生产经营发展事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领导干部行使权力、担负责任的重要事项和重要情况。本规定所称请示,是指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向党组织就重大事项请求指示或者批准;所称报告,是指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向党组织呈报重要事项和重要情况。第三条开展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正确
3、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落实四个服从,把请示报告作为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讲政治要求贯彻到请示报告工作的全过程和全方位。(二)坚持权责明晰。既要牢记授权有限,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又要牢记守土有责,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三)坚持客观真实。全面如实请示报告工作、反映情况、分析问题、提出建议,既报喜又报忧、既报功又报过、既报结果又报重点过程。(四)坚持规范有序。严格落实请示报告有关要求,按照请示报告的主体、范围、程序和方式开展请示报告工作。(五)坚持突出重点。既要突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点工作,也要突出新形势新任务下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公司党委的决策部署、
4、重点关切与工作要求。第四条公司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好本单位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确保制度到位、责任到岗、任务到人。(一)公司综合办公室是公司党委向上级党组织进行请示报告工作的归口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所涉及的各相关职能部门是请示报告工作的直接责任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执行力,增强政治意识,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工作要求。(二)公司所属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办公室是本单位报送请示报告的归口部门,负责接收办理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加强相关责任主体及时提醒、督促催办、严格把关和统筹指导。第二章请示报告事项第五条根据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
5、署、市国资委工作要求和公司党委责任清单事项,公司党委向上级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分为请示事项和报告事项,具体内容如下:(一)公司党委应当向上级党组织请示下列事项1.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国资委决策部署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需要作出调整的政策措施,需要支持解决的特殊困难。2 .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制度制定、重大体制变动、重大项目推进、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机构调整、重要干部任免(由保障房中心管理的干部,下同)、重要表彰奖励、重大违纪违法和复杂敏感案件处理等。(1)公司党委、公司纪委换届,届内增补两委委员有关事项。(2)公司领导人员选拔任用中需要事前请示报请事项(如破格提拔、“裸官”、延迟退休等)。3 .企
6、业经营管理事项。公司优化调整重组事项,改制、上市、混合所有制改革等事项,重大投资事项,重大股权变动,重大资产处置事项,重要项目进展和经营活动重大风险研判等。4 .明确规定需要请示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文件等。(1)邀请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参加重要会议、出席重要活动等。(2)主办全国性、跨区域性或涉外性会议和活动。(3)公司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会议方案提前10日报保障房中心审核。5 .重大活动、重要政策的宣传报道口径,新闻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中的全局性问题和不易把握的问题。6 .出台重大创新举措,特别是遇到新情况新问题且无明文规定、需要先行先试,或者创新举措可能与现行规定相冲突、需经授权才能实施
7、的情况。7 .属于自身职权范围内但事关重大或者特殊敏感的事项。(1)与广大职工利益密切相关、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企业搬迁调整、改制方案等。(2)公司层面涉及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和大额投资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3)涉港澳台侨的重大事项和宗教、民族、涉疆、涉藏等特殊敏感事项。8 .重大决策时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情况。9 .跨区域工作中需要市委统筹推进的重大事项。10 .调整党中央、市委文件、会议精神的传达知悉范围,使用中央、市委领导同志讲话、音像资料等。IL需以党委名义向市纪委、市委、保障房中心议事协调机构和工作机关请示的重大事项。(1)公司领导干部兼职事项。(2)公司领导因公出国事项。
8、(3)公司纪委副书记人选事项报保障房中心党委审批。(4)对公司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的,报市纪委审议。12 .其他应当请示的重大事项。下列事项不必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属于自身职权范围内的日常工作;上级党组织就有关问题已经作出明确批复的;事后报告即可的事项等。(二)公司党委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下列事项1.党中央以及市委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中央、市委领导同志交办事项的研究办理情况。(1)按市委要求报告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事项贯彻落实情况。(2)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党内法规及其他重要文件过程中需报告的
9、重要情况及建议。(3)中央、市委督查事项办理情况。(4)重大调查研究报告。2 .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包括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意识形态工作、党组织设置及隶属关系调整、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巡视巡察整改、发现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等情况。(1)次年1月底前,按要求向保障房中心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及统战工作等情况。(2)公司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结束后15日内,向保障房中心报告民主生活会情况。(3)按要求,报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市委实施办法情况。3 .重大专项工作开展情况。4 .重大敏感事件、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
10、重大舆情应对处置情况。5 .公司工作中具有在更大范围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6 .需以党委名义向市纪委、市委、保障房中心议事协调机构和工作机关报告的重大事项。7 .其他应当报告的重大事项。下列事项不必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具体事务性工作;没有实质性内容的表态和情况反映等。第六条公司党委所属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党组织应参照公司党委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结合公司党委关于加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试行)文件精神,明确本单位向公司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的内容清单,请示报告事项须含全面从严治党、重大突发事项和企业经营管理等相关事项,并根据情况变化实施动态调整。同时,重大事项请
11、示报告清单要及时报公司党委备案。第七条党员、领导干部应按要求向所在单位党组织请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相关规定。第三章请示报告程序和要求第八条公司党委向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党委、保障房中心党委请示报告程序:发生重大事项,公司党委应及时按规定向保障房中心请示报告,由保障房中心按照规定上报。第九条公司党委所属各级党组织向公司党委请示报告程序(一)公司党委所属各级党组织向公司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一般应当逐级上报,经本级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由党组织负责同志签发报出。请示报告应逐级进行,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报告。如遇重大紧急情况,可以按有关规定直接向更高层级党组
12、织请示报告,同时抄报上一级党组织。(二)公司党委所属下级党组织向公司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原则上呈送至公司业务分管领导,并根据分管领导的指示要求落实后续工作落实。公司综合办公室作为请示报告的归口部门、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第十条公司所属各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要求:(一)向上级党组织请示重大事项,必须事前请示,给上级党组织以充足研判和决策时间。如遇重大紧急情况需要即时请示上报处置的,应当按照规定履职尽责,并及时履行后续请示报告程序。向上级党组织提出请示应当阐明请求事项及相关理由。报送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受理下级党组织请示的重大事项,本级党组织如需以其名义
13、再向上级党组织请示的,应当认真研究并负责任地提出处理建议,不得只将原文转至请示上级党组织。(二)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事项应当具有实质性内容和参考价值,有助于上级党组织了解情况、科学决策,力戒空洞无物、评功摆好、搞形式主义。定期报告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专题报告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进行。对上级党组织交办的重大事项,应当按照时限要求报告。突发性重大事件应当及时报告,并根据事件发展处置情况做好续报工作。书面报告要坚持重点突出、精简务实,严格执行综合报告5000字以内、专项报告3000字以内有关规定,情况复杂、确有必要详细报告的有关内容可以通过附件反映。第十一条公司党委及下属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为重大事项请示报
14、告的第一责任人,对请示报告工作负总责。公司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健全制度和完善程序,坚决落实请示报告工作责任,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台账。第四章监督与追责第十二条公司党委及所属各级党组织应当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公司党委将所属各级党组织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党委巡察和全面从严治党检查范围。笫十三条建立健全纠错机制,对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中出现的主体不适当、内容不准确、程序不规范、方式不合理等问题,应当及时提醒纠正,并将有关情况体现到考评通报中。第十四条实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责任追究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党组织和党员、领
15、导干部以及工作人员的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擅自决定应当由党中央决定的重大事项,损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二)履行领导责任不到位,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不重视不部署,工作开展不力的;(三)违反组织原则,该请示不请示,该报告不报告的;(四)缺乏责任担当,推诿塞责、上交矛盾、消极作为的;(五)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请示报告内容不实、信息不准,造成严重后果的;(六)违反工作要求,不按规定程序和方式请示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七)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公司党委所属各级党组织应当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具体制度和工作机制。第十六条本规定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