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臭氧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5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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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闵行区臭氧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一、行动目标到2025年,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左右,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排放总量较2020年下降10%以上。二、主要任务(一)VOCS源头削减持续深化行动1.严格执行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严格执行涂料、油墨、胶黏剂、清洗剂等VOCS含量限值标准。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相关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环节VOCs含量限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曝光不合格产品并依法追究有关企业责任。(责任单位:区市场管理局、区经济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建设管理委、区

2、交通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 .推广低VOCs含量物料和减量技术。持续推广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使用,到2025年,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使用比例较2020年分别降低20%、10%,溶剂型胶黏剂使用量降低20%。持续推广VOCs物料使用工序的智能化、高效化减量技术。(责任单位:区经济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建设管理委、区交通委、各街镇(工业区)、相关企业)涂料油墨制造行业推广使用密闭研磨、自动包装等先进工艺设备;药品分离提取行业推广使用非溶剂萃取法技术、溶剂回收循环利用等技术。(责任单位:区经济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相关街镇(工业区)、相关企业)汽车整车行业底漆、中涂、色漆、清漆推广使用水

3、性、高固体分等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推广使用全自动化喷涂和“减风增浓”等技术,持续降低车辆单位涂装面积VOCs排放量;汽车零部件行业推广使用水性、高固体分、辐射固化、粉末等低VOCS含量涂料,推广使用自动化喷涂技术。(责任单位:区经济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各街镇(工业区)、相关企业)船舶制造维修行业在上建、机舱内部、钢板预处理及港口机械的构件内部、钢板预处理等涂装工序持续推广使用无溶剂、水性、高固体分等低VOCS含量涂料。船舶和港口机械制造维修行业试点推广使用智能喷涂、静电喷涂、双组分喷涂、大包装喷涂等技术。(责任单位:区经济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相关街镇(工业区)、相关

4、企业)工程机械制造行业持续推广使用水性、粉末涂料等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推广使用“减风增浓”、自动喷涂、粉末喷涂、大包装喷涂等技术。(责任单位:区经济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相关街镇(工业区)、相关企业)家具行业持续推广使用水性、辐射固化、粉末涂料等低VOCs含量涂料,家具封边工序推广使用固体热熔胶、贴饰面推广湿式固化反应型聚氨酯热熔胶等低VOCs含量胶粘剂。木质家具行业持续推广使用高效往复式喷箱、机械手、静电喷涂等技术;金属家具行业全面推广使用粉末静电喷涂技术;板式家具行业全面推广使用粉末静电喷涂、自动喷涂、辐涂等技术。(责任单位:区经济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相关街镇(工

5、业区)、相关企业)包装印刷行业持续推广使用水性、辐射固化油墨,水洗、无溶剂胶粘剂,水基、半水基清洗剂,低(无)醇润版液、水性光油等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持续推广使用水性凹印、水性柔印、低(无)醇润版胶印、无水胶印、无溶剂复合、共挤出复合等先进工艺设备,鼓励采用专色墨、集中供墨、封闭刮刀、墨槽盖、自动橡皮布清洗等技术。(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文化旅游局、区经济委、区发展改革委、相关街镇(工业区)、相关企业)汽修行业推广使用水性、高固体分涂料等低VOCs含量涂料,推广使用高流量低压(HVLP)喷枪、喷枪密闭清洗设备、全自动冷媒加注清洗等技术。(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区经济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发

6、展改革委、相关街镇(工业区)、相关企业)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推广使用符合低VOCs含量团体标准的涂料和胶粘剂;除特殊功能要求外的室内地坪施工、室外构筑物防护和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基本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责任单位:区建设管理委、区交通委、区生态环境局、区经济委、区发展改革委、相关街镇(工业区)、相关企业)(二)VOCS治管水平提质增效行动3 .推进全流程协同减排。适时开展重点行业VOCs全流程最佳可行技术路径及碳污协同增效评估体系应用,引导治理水平和减排绩效升级。适当推动适用于低浓度、大风量废气的高效节能VOCS治理技术调整,新建治理设施设备选型时协同考虑碳排放影响。(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7、、区经济委、相关街镇(工业区)、相关企业)4 强化无组织排放管控。重点行业推广无/低泄露设备组件,开展智能化泄露在线监测试点。2025年底前,船舶制造维修及港口机械涂装企业优化工艺工序,减少室外涂装,室外使用溶剂型涂料的作业区域设立围挡,试点开展移动式废气无组织排放收集处理。(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街镇(工业区)、相关企业)加强加油站、储油库、油品码头和油船等储运销环节油气回收治理与监管,每年开展一次储运销环节油气回收系统专项检查。2024年底前,完成储油库油气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组织开展汽油油罐车密封性能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在卸油、发油、运输、停泊过程中破坏汽油油罐车

8、密闭性的行为。加强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密闭点位油气泄漏、企业边界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的监测和检查。开展加油站三级油气回收处理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委、公安局闵行分局、区经济委、各街镇(工业区)、相关企业)5 .加强非正常工况排放管控。加强石化、化工企业开停车、检维修备案。2025年底前,火炬、煤气放散管配套建设燃烧温度监控、废气流量计、助燃气体流量计等。(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街镇(工业区)、相关企业)6 .强化治理设施精细化管理。新、改、扩建项目原则上禁止单一采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恶臭处理除外)、喷淋吸收(吸收可溶性VoCS除外)等低效VOCs治理设施。全面推

9、进简易VOCs治理设施精细化管理试点。(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委、相关街镇(工业区)、相关企业)7 .完善核算技术及监控体系。按照“可监测、可核查、可考核”的原则,将“十四五”重点工程VOCs减排指标和措施分解落实到各街镇、工业区和重点单位。进一步完善VOCS核算技术体系,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安装自动监控设备。通过在线监控、移动走航、通量监控等手段,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治理效果跟踪评估。(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街镇(工业区)、相关企业)(三)氮氧化物治理优化升级行动8 .实施低效脱硝设施排查整治。对采用脱硫脱硝一体化、湿法脱硝、微生物法脱硝等治理工艺的锅炉和炉窑进行排查抽测,

10、督促不能稳定达标的整改,推动达标无望或治理难度大的改用电锅炉或电炉窑。鼓励采用低氮燃烧、选择性催化还原(SCR)、选择性非催化还原(SNCR),活性焦等成熟技术。(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经济委、各街镇(工业区)、相关企业)9 .强化火电行业排放治理。落实“清洁发电、绿色调度”,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燃煤发电机组环保排序工作。(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经济委、各街镇(工业区)、相关企业)10 .深化锅炉及炉窑综合治理。持续跟踪本区工业锅炉和窑炉低氮改造效果。推动燃气锅炉取消烟气再循环系统开关阀,确有必要保留的,可通过设置电动阀、气动阀或铅封等方式加强监管。(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

11、区经济委、各街镇(工业区)、相关企业)(四)臭氧防控能力精准提升行动11 .完善协同监测监控体系。完善环境空气光化学监测网络建设,加强光化学产物和衍生物的观测能力建设,探索开展垂直方向上的臭氧浓度和气象综合观测。建设公路、港口、机场和铁路货场等交通污染监测网络,优化传输通道站点设置。加强涉VOCS重点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和企业环境VOCs监测,适时开展VOCS和氮氧化物协同监测。(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气象局、区交通委、相关街镇(工业区)、相关企业)12 .深化臭氧精准防控机制。编制臭氧污染应对工作方案和分行业活性物质管控清单。根据减排效果评估动态调整管控方案。引导企业合理安排防腐、防水、防锈等涂装作业及大中型装修、建筑墙体涂装、外立面改造、道路划线、沥青铺设等市政工程施工计划,尽量错开臭氧高发季节(应急施工除外)。加强臭氧高发季涉VoCS排放的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和重点企业监管,化工企业原则上避免在臭氧污染高发季进行开停工作业。(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气象局、区建管委、区房屋管理局、区交通委、相关街镇(工业区)、相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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