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docx

上传人:王** 文档编号:666391 上传时间:2023-12-08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4.8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9页
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9页
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9页
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9页
亲,该文档总共9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docx(9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概要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等相关规定,以及苏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苏大研(2022)60号)精神,为规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充分调动广大研究生学习、科研和服务社会的积极性,促进创新人才培养,现对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进行如下修订。第二章申报对象、名额奖额及申报条件第二条申报对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籍研究生,获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硕博连读及直博学生按评奖时

2、的学制认定参评。当年毕业的研究生、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在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因国家、学校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第三条名额分配根据每年苏州医学院下达名额为准。第四条奖励标准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第五条申报条件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参加学校、学部及培养单位(包括党组织、团组织)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坚持和弘

3、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 .思想和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学部、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品学兼优;3 .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1.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者;违反学术道德、发生学术不端行为者;各类考试作弊或违纪者,以及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者;4 .未达到研究生培养要求,一年内有课程不及格或中期考核不合格者以及未按时开题者等;5 .研究生科研实验记录抽检不合格者;6 .违反实验室安全规定,并受到处罚者;7 .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学籍注册手续者,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超过基本学制年限延长学习

4、期限者;8 .在入学考试报名材料或奖学金申请材料中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者;9 .其他经学校认定不符合参评条件者。第三章评定细则第六条评审原则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遵循平等原则、回避原则、公正原则、保密原则,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2 .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申请和获得国家奖学金的次数不限,但其已经用于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科研成果或奖项不得在下次申请时重复使用。3 .奖学金评定所涉及各项得分,各班级负责人核算完成后须在本班级公示,规定时间内无异议,提交学院拟定获奖名单。4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本学院获奖学生名单后,须在学院官

5、网或其他途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上一级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第七条评审程序1 .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学术委员会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管理人员代表和研究生代表组成,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细则制定、申请组织、初评、报审和复议等工作;其中单位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其他任委员;2 .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报,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交所在年级负责人;3 .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申报人的学习成绩、社会服务、科研成果和获奖情况进行核定、排名;4 .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本学院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本学院拟获奖学生名单并进

6、行公示后,上报苏州医学院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5 .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报的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6 .学校将评审工作情况和评审结果报江苏省教育厅。第八条综合测评分计算办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综合测评主要考核以下方面:学习成绩、学术与科研活动、社会活动及其他。综合测评分=学习成绩义10%+学术与科研活动成绩X40%+评委打分X40%+社会活动成绩X10%注:若无学习成绩的,相应比例归并到评委打分中。1 .学习成绩学习成绩二(课程1成绩X学分1+课程2成

7、绩X学分2+课程n成绩义学分n)/总学分注:满分不是100分的课程,使用归化成绩:课程成绩/满分X100);如有免考科目(需提供证明),统一认定成绩为90分。2 .学术与科研活动成绩1 )研究生科研成果应是苏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为通讯单位之一,并要求已见刊(online);2)发表MI区SCI论文排名前三位作者计分方法按0.6、0.3、0.1比例计算;如前两位为共同第一作者,按0.45、0.45、0.1比例计算;前三位为共同第一作者,按1/3、1/3、1/3比例计算,共同第一作者超过3人,按人数均分。NatureIndex中杂志论文等同于I区SCl论文,SSCl论文计分方法与SCl论文齐同;

8、3)其它文章必须本人为第一/共同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如为共同第一作者,分值除以共同第一作者数;如果导师和本人为共同第一作者,分值全部计为本人;如果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分值全部计为本人。否则均视为无效。4)综述文章和Meta文章按同档次杂志的0.5计算;letter、病例报告、短篇论著、增刊论文、增版论文等不能作为科研成果提交。5)项目及科研奖项分为校、省部级和国家级(其中校级奖项和项目限报两项,同类项目和奖项限报一项),项目本人需排名第一,团体竞赛类获奖按人数均分,相同内容的不同级别项目和获奖限报最高级别。研究生获奖情况只填写校级及以上获奖(含校级奖励)。6)

9、专利计分仅限本人为第一发明人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后者计分按第一作者的0.5倍计算。排名顺序以申报书为准,各类知识产权只参评一次。知识产权申请的单位署名需为“苏州大学”。7)材料认定时间为研究生进入现培养阶段以来至当年国家奖学金评选指定日期,杂志分区以论文发表当年情况为准,发表时如果暂未发布新的分区,就按前一年的分区为准。作者排名上如有共同第一作者的一定要标明。如果申请人在文章分区、作者排名、发表时间等问题上虚假瞒报,经核实后取消本次评奖资格。以前已用于申请并获得同类奖助学金的科研成果或者奖项、项目、专利不得在本次申请时重复使用,如果存在虚假瞒报情况,经核实后取消当次评奖资格及本年度其他奖优评

10、选,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8)级别不够明确的项目和奖项由学院“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根据奖项的重要性和影响力讨论认定级别,其他未尽事宜如有发生由学院“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类别论文(SCl按中科院分区IIV区计算)授权专利项目获奖I区II区In区/IV区EI核心省级发明其他专利国家级省级市厅级/校级国家省级校级分值804010103110530105603010注:1.项目是指:政府部门(基金委、科技部、教委等,省市厅校类推)下达的纵向课题。2 .奖项是指:竞赛类获奖。政府部门(科技部、教委等,省市厅类推)颁发的奖项;国家一级学会如中华医学会奖项可视作省部级奖;校级奖与市厅级等同;所有不同

11、等级奖项均不包括学术会议奖及学术论文奖。3 .核心期刊主要包括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及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4 .关于中科院分区系统,如上级单位没有作要求,以升级版为准;如上级单位有明确要求的,遵其执行。9)学术与科研活动成果须有相应科研实验记录和原始数据的支持。10)学术与科研活动成绩最高分为100o3 .评委打分评委打分满分为100。评委现场打分详细方案见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评奖评优评委评议管理细则。4 .社会活动1)社会活动的计分按照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社会服务工作管理条例规定执行。有出国或到校外实践的情况按上述条例中相

12、关规定计算社会服务得分。连续出国或外出实习一个月以上方可符合平均分使用要求。学院社会服务分最高分10分,在评奖中计入综合测评分的个人社会活动成绩得分二学院社会服务分X6o2)学生需参加学院安排的讲座、会议等活动。根据人数要求自愿报名,剩余人数由低年级到高年级同学按学号顺序安排补足,优先安排低年级同学参加。学院安排的讲座、会议等活动拒不参加者,扣除相应学院社会服务分,具体按照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社会服务工作管理条例中规定执行。第九条上报材料1.拟申请同学根据本班级负责人通知,上交相应证明材料(包括课程成绩、学术与科研活动、社会活动)。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五份,务必双面打印,每份仅限打印在1张A4纸;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研究生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汇总表。3 .另学院根据每年情况,在上报的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名单中,推选1名最优秀的研究生,提供其先进事迹介绍,经医学院选拔学校评选后报送江苏省教育厅。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执行与废止本评定大纲自2023年9月28日开始实施,原学院国家奖学金相应评定细则同时废止。第十一条解释本评定大纲由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copyright@ 2008-2023 yzwku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2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