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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桥西区绿美校园管理养护实施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市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安排部署,按照州绿美校园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市绿美校园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工作要求,按照州绿美校园管护指导意见(试行),进一步加强绿美校园管理养护工作,统一绿美校园管理养护标准,努力打造环境育人功能与生态功能并重的校园环境,全面提升全市绿美校园品质,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以巩固绿美校园建设成果、提升绿美校园环境品质为目标,将绿化管护工作融入教育教学、校园建设、劳动实践、科普宣传、生态文明教育主题活动等各个环节、全过程,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绿美禄丰”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二、总体要求
2、(一)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绿化美化管理、促进校园绿化建设、保护和改善校园生态环境,巩固我市绿色校园、绿美校园创建成果,营造优美宜人的育人环境,根据省、州、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一)各学校要成立绿化美化管理养护领导小组,由学校总务处主管校园绿化工作,负责绿化建设、管理养护工作。(三)组织动员师生员工,依照省、州、市的有关规定履行义务植树、义务养护学校绿化的义务。(四)学校应把校园绿化建设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计划,并按省、州、市有关规定在建设资金中安排绿化建设和管理养护资金。三、绿化规划和建设管理(一)学校应结合实际进行绿化美化中长期规划,聘请行政管
3、理职能部门和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共同编制校园绿化规划,并纳入到学校总体规划中。(一)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绿化规划、不得擅自占用绿化用地,需要临时占用的,需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三)按照规定,学校绿化面积应占学校总面积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率等规划指标,应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标准执行。(四)校园绿地应符合绿化规划的要求,并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有计划地分期进行。主要景点的设计方案,应经市教育体育局规划基建股审核同意后才能实施。一般性绿化建设方案,应按照“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制度讨论通过后,方可开工建设。(五)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工程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按批准的方案建设
4、。四、绿化养护与管理(一)校园绿地、花草树木的养护管理安排专人负责,以师生员工义务养护为辅;校园绿化面积超过1500平方米,有条件的学校可聘请绿化企业专业队伍进行养护和管理。(二)学校各部门应对本责任区的花草树木进行管护。定期组织师生员工进行清除杂草、卫生保洁等活动。(三)学校绿化养护应按照绿化养护规范,做好绿化的浇水、施肥、除草、防寒、防风、修剪、病虫害防治等管理养护工作。使用化学药剂防治病虫害应在学生休息日或假期进行。(四)学校应健全完善卫生环保、节水、节电、节能、节地等相应管理措施。(五)加强师生员工及教师家属的教育宣传。严禁刻划、攀折树木、穿行草坪绿地;严禁擅自折枝摘花、采集种籽果实;严禁在绿化带堆放、晾晒物品、倾倒垃圾、排放污水;严禁其他损坏树木、绿化设施的行为。(六)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砍伐和移植树木。(七)因施工、交通事故造成的花草树木及绿化设施损坏的,由责任单位或个人按规定向学校交纳补偿金和赔偿经济损失,按现行价格的3-5倍计价,用以补充花草树木和劳动用工等费用。五、奖励与惩罚(一)对在校园绿化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个人给表彰奖励:义务植树成绩显著的;养护、维护绿化及绿化设施成绩突出的;检举、制止、查处违反绿化管理行为有重大贡献的等。(一)对校园中发生严禁类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处理、经济赔偿、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