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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秘人员的“三四”工作误区在组织活动中,文秘人员可以称得上是中坚力量,对人员素质要求很高,处于承上启下,上传下达的核心地位。曾仕强先生曾在易经管理智慧一书中写道:企业中坚干部难求,真正能发挥价值的人不多。文秘人员的职能就类似于企业的中坚力量,如果将组织中不同层级比作诸子百家的话,那么中坚力量应用儒家代表,须发挥仁义,伦常,时中等多方面功能来平衡组织中复杂关系,来维持顺利运转,求得目标实现。正是处于这样的位置,上级往往理解不到工作实际困难,往往难以权责对等,保证工作实施;下级也常常会产生误解,形成对立面。因此文秘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常常会出现工作误区,对上下级关系难以正确协调。本文通过探讨文秘工作中
2、常见问题,找出具体误区并加以分析解决,来推进文秘工作标准化建立。一不三不四的现象(一)孤立上级,讨好下级这种现象在实际工作中是可能发生的,当下级涉及到文秘人员具体利益时,会容易做出这种错误选择。下级人员在人数上占有较大优势,在日益民主化的时代,组织内部在选举,表决时容易受到这种情况影响,形成一种非正式组织,来使得决策偏离正轨。下级人员往往权力较小,难以有自主决断权,容易形成乌合之众的态势,文秘人员如果受利益驱使是可能选择这种途径来非正当帮助自己,来与组织上级形成两股势力,从而破坏组织内部团结。上级的本意目的,文秘人员不应过多别有用心的猜测,高层的管理往往更能有全局性,有高度的视野,作为现代化组
3、织,上级通常具备较高实际操作与管理能力。文秘人员应尽可能按照指示来办事,孤立了上级,受害者往往是自己。一些文秘人员讨好下级的范围甚至会拓展到组织以外,长此以往组织内部必定根基不牢,难以长久。上下同欲者胜,上级,中坚力量,下级要三者合一,拧成一股绳,保持足够向心力,才会实现更好的发展。(二)讨好上级,压制下级这在具体工作中极为常见,文秘人员往往处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掌握不小的权力。这种人会尽力使得上级满意,绝对服从与讨好上级以获得更大的权力;上级作为他们的依靠会导致文秘人员唯命是听,不去分析判断上级决策正确与否,不考虑是否有悖于组织具体利益与未来发展。对于下级的建议与报告往往不去处理或选
4、择性,粉饰化呈现给上级。在科层制管理的今天,文秘人员一味采取这种方法工作,是难以长久立身的。二、老三老四的现象所谓老三老四就是欺上瞒下,粉饰太平。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多地对问责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文秘人员出现这种情况除自身原因外,也是由于上级过分信任,下级过于沉默导致的。对于这种现象,上级人员要及时进行明察暗访,层层压实责任,对工作抓实抓细,提高警惕性,要防患于未然;下级要尽可能客观评判,不因其位高权重而心生畏惧,合理利用权利。老三老四现象久而久之变会功高震主,破坏组织内平衡,对文秘人员还是上级人员都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此文秘人员要将
5、形式搞清楚,弄明白,做到知行合一,有仁有义,成为组织内部优秀的中坚力量。三、反三复四的现象组织内部管理是层层相扣的,有条理的运行,破坏这种结构是对整体有难以估量的损失。(一)下级对上级的越级首先文秘人员要意识到反三复四越级行为的危害。其一是打破了正常的工作流程以及工作法则,令许多人员无法适从,错位的现象降低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其二制造了上下级之间的矛盾,具体环节负责人权力架空,导致混乱。其三是让下级产生畸形的重视感,难以将自己实际上级放在眼里,使得在其位不谋其职,产生管理的失控。其次解决这一问题便要树立逐级上报的规范,在全员中形成意识,使得出现情况时能够及时抵制避免。文秘人员要服务于自己直接的
6、领导上级,在处理事务时要以自己本部门为重,善于沟通理解,调和各级关系;对于下级越级上报的行为要加以制止,防患于未然。最后要善于用制度约束违规越级行为,界定职权范围,在信息化时代要注意信息搜集整理,完善沟通渠道能够有效缓解越级行为所带来的压力。(二)上级对下级的越级上级的越级指挥是组织内部常出现的问题,但多数情况下是被默许的行为,常常难以重视。文秘人员在组织里很大程度上管理着多个部门,理顺着多条关系,通常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其一直接代替了下级工作,一揽子掌权,出于对下级工作不放心,难以交待实质性富有挑战的工作;其二是经常任意切换具体目标和任务;其三是过分控制具体操作过程。综合以上做法,上级越级指挥往往导致脑力的浪费,没有做到自己具体工作,侵犯下级工作,导致以自我为中心,既耗费了大量精力,又难以出色完成任务。减少这种资源浪费途径应当充分认识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不会分权的上级不是好上级。不敢于下放权力往往费力不讨好。要充分给予下级适度的挑战,培养自主意识,必要时要及时鼓励与支持,这样才会合理用人,文秘工作如鱼得水。当然越级也不可一概而论,对于突发的特殊事件以及必要情况时是应当允许越级行为发生的,总之要根据具体事件采取不同方法,以保证问题顺利解决,维护组织和谐共生为根本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