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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版项目名称:年产5万立方米水泥稳定碎石、回收利用2万吨建筑装修垃圾扩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江阴顺永建材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制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5万立方米水泥稳定碎石、回收利用2万吨建筑装修垃圾扩建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其他建筑材料制造(C3039)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C4220)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303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4285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0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
2、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4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2333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不涉及专项评价中的项目,故不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将江阴顺永建材有限公司码头纳入“规范一批”名单的请示(顾政发202130号):根据顾山镇总体规划,红豆村作为新农村建设,乡村旅游建设示范点,迫切需要建筑材料存储码头;本次扩建项目为其配套项目,并回收顾山工改时产生的建设垃圾进行综合利用,产品水泥稳定碎石、石子等建筑材料用于顾山镇新农村
3、建设,并根据江阴市顾山镇红豆村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土地证明,本项目建设地可用于工业用途,见附件4。其他符合性分析1、其他国家及地方政策相符性分析表1-2项目与国家及地方政策相符性分析一览表文件内容项目情况相符性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修正)第四十三规定: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项目地处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本项目水洗废水经浓缩沉淀+压滤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沉淀+压滤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冲洗环节,均不外排,生
4、活污水接管至无锡民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集中处理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第三十条: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o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三)新建、
5、扩建高尔夫球场;(四)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第三十四条:太湖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建设公共污水管网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实现雨水、污水分流。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5年内,太湖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在城镇和重点建制镇的生活污水应当全部纳入公共污水管网并经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太湖流域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为本行政区域内项目地处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本项目不属于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IoOo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
6、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IooO米范围内;本项目实施雨污分流,水洗废水经浓缩沉淀+压滤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沉淀+压滤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冲洗环节,均不外排,生活污水接管至无锡民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集中处理符合的农村居民点配备污水、垃圾收集设施,并对收集的污水、垃圾进行集中处理。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七条: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建钢铁、建材、石化、有色、化工等行业中的大气重污染工业项目。新建、改建、扩建的大气重污染工业项目生产过程中排放烟粉尘、硫化物和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的,应当配套建设和使用除尘、脱硫、脱硝等减排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措施。本项目粉料贮
7、存和搅拌产生的颗粒物经自带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破碎、筛分产生的颗粒物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减少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石子堆场和建筑垃圾堆场采用防风抑尘网+喷淋装置方式进行降尘,物料运输过程中采用苫盖严密,卸料过程在封闭的堆场内完成,通过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政策中相关要求。2、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将生态保护红线分为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和海域生态保护红线共两大类,陆域生态保护红线主要有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风景名胜区的一级保护区、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
8、护区、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重要湖泊湿地的核心保护区域;海域生态保护红线主要有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重要河口生态系统、重要滨海湿地、重要渔业海域、特殊保护海岛、重要滨海旅游区、重要砂质岸线及邻近海域。根据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将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风景名胜区的一级保护区(核心景区)等8大类407个区域8474.27平方公里纳入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约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8.21%,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实行最严格的空间管控措施。根据无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
9、,全市生态空间保护区域总面积1324.67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8.63%。其中,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673.05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4.55%;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1227.45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6.53%。本项目位于江阴市顾山镇红豆村老蒋家堂53号,结合无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R4号)以及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区域范围内,距离最近的江阴市马镇河流重要湿地11700米,距离最近国家级生态红线保护区绮山应急备用水源地保护区28900米,故不涉及保护区。因此,
10、本项目选址符合无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以及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中的相关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无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全市14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11I类水质比例达到71.4%以上,45个省考以上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57.8%以上,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的水体基木消除。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1.1%以上。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安
11、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根据江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2年度)可知,项目所在区域SO2、PMiO、NO2年均浓度、CoH均浓度、PM”年均浓度达到(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表1中二级标准要求,O38小时平均浓度超标,因此,判定为不达标区。该区域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要求开展限期达标规划,根据无锡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和2022年顾山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意见可知,通过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加强PM2.5、臭氧协同控制,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等措施,使顾山镇环境空气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根据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调查和污染物排放影响预测,本项目
12、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底线。因此,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根据无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全市用水总量不超过40.54亿立方米,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1.08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04万公顷。本项目所使用的能源主要为电能,物耗及能耗水平均较低。本项目所选工艺设备选用了高效、先进的设备,提高了生产效率,减少了产品的损耗率,可有效控制资源能源消耗,不会突破区域资源上线。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所在地目前尚未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次评价对照国
13、家及地方产业结构调整、限制用地等方面分析项目的相符性。3、无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根据无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本项目位于一般管控单元内。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工程概况江阴顺永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4月24,位于江阴市顾山镇红豆村老蒋家堂53号,其“江阴顺永建材有限公司码头建设项目”于2021年11月12日通过无锡市行政审批局审批(锡行审环许【2021】1331,),并于2022年2月25日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已申领固定污染物排污登记,登记编)J:91320281MA21BBF58E001X,产能:码头设有I个500吨泊位以及相关配套设施,设计
14、吞吐量为10万吨/年。现拟继续租用江阴市顾山镇红豆村老蒋家堂53号的江阴市顾山镇红豆村村民委员会闲置场地2333平方米,购置搅拌系统、供水系统、供气系统、破碎机、振动筛、污水浓缩罐、洗砂机、脱水筛、板框式压滤机等设备共30台(套),项目投产后,年产5万立方米水泥稳定碎石、回收利用2万吨建筑装修垃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过程中或者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技术改造项目及区域开发建设项日,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建设内容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项目属于“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
15、业30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303中其他建筑材料制造(含干粉砂浆搅拌站)”以及“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4285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应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江阴顺永建材有限公司委托*开展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环评工作组进行了实地踏勘和资料收集,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所涉及的消防、安全和卫生问题不属于本评价范围,请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执行。2、工程内容及规模本项目租用场地进行建设,因此主体工程主要包括厂房内部布局调整、新增设备的购买、安装、调试等;公用工程和辅助工程包括贮运工程、环保工程和其它配套工程的完善建设,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和产品方案见表2-1,公用和辅助工程见表2-2o表2-1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序号工程名称产品名称规格设计能力年运行时数扩建前扩建后增减量1码头项目黄砂吞吐量6万吨/年6万吨/年04800h石子吞吐量3万吨/年3万吨/年0袋装水泥吞吐量1万吨/年1万吨/年02水泥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