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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全面培育“月光经济”产业的实施意见为加快培育我县“月光经济”产业,促进夜间市场繁荣,满足群众夜间消费需求,推进消费升级,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现就培育我县“月光经济”产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41号)省商务厅等14部门关于印发加快夜间经济发展促进消费增长实施意见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培育“月光经济”产业的实施意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月光经济”若干政策的通知,以提升城市区域品位、建设区域品牌为目标,满足市民消费升级和消费多元化需求为出发点
2、,系统谋划、精准定位,加快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业态格局,打响“月光经济”品牌,努力把培育“月光经济”作为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的重要抓手。(二)工作原则。坚持方案引领,分步实施。发挥县“月光经济”产业发展五年(2020-2025年)行动计划项目清单(具体见附件)引领作用,兼顾系统性和重点聚焦,分步实施;鼓励挖掘已有资源,重点打造一批一年见形、三年建成、五年见效的重点项目。坚持特色吸引,集聚发展。围绕区域特色与优势,找准细分产业发力点,培育有特色、有吸引力、有人气的业态。发展细分产业集聚成街区、成商圈,推动业态成规模、成特色、成精品。坚持市场运作,政策引导。激发社会力量创造力和创新力。发挥政策扶持引导作
3、用,确保方法科学、指向明确、举措有效,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挖掘“月光经济”潜在市场活力。坚持健全机制,压实责任。健全完善细化“月光经济”推进工作机制,压实属地、部门和建设单位责任,推动工作落实。(三)工作目标。以上塘精致县城、瓯江北岸城市带、杭温高铁北站高铁新城现代娱乐休闲消费街区为重点,山区五组团古村、古街、古道、古迹休闲旅游街区特色乡村旅游为节点,构建县“月光经济”发展空间格局。到2025年,我县建成特色型“月光经济”街区71个(部分重叠),其中以夜间特色餐饮为主的街区14个(万潮广场、瓯北码头综合体、解南路商业步行街、龙桥夜市、三江商务区希尔顿酒店工程、乌牛海鲜美食街、岩头楠溪春风小
4、镇溪山庄园、大若岩商业步行街、巽宅中心街商业休闲街区、塘家埼民宿村、国鸿堡一广场、鹤盛岭上人家休闲旅游区、瓯北双塔路休闲商业街、云岚“慢生活道体验”主题文化美食休闲街区);以夜间文化旅游为主的街区20个(县图书馆档案馆、泵阀展览交易中心项目、瓯北双塔公园、县工人文化馆、岩头楠溪春风小镇溪山庄园、楠溪咏嘉、楠溪归雁光影项目、恒蒙国际野外拓展项目、楠溪江航空汽车综合营地公园、楠溪云鼎休闲度假项目二期、陶公洞道文化养生小镇、碧莲舟洋旅游度假区、巽宅中心街商业休闲街区、楠溪云上温泉旅游度假区、绿世界农林观光园楠溪江航空飞行营地、滩地音乐公园休闲旅游街区、林坑古村落休闲旅游街区、狮子岩景区休闲街、瓯窑小
5、镇休闲旅游街街区、云岚“慢生活道体验”主题文化美食休闲街区),以夜间购物为主的街区16个(万潮广场、瓯北城市广场、大悦里购物中心、解南路商业步行街、龙桥夜市、温乡城商业综合体项目、世贸中心商业综合体项目、乌牛文化商住广场、黄田街道站南广场枢纽、雅林未来社区、桥下镇恒达广场、大若岩商业步行街、黄岗天然浴场、国鸿堡一广场、维多利广场休闲商业街、瓯北双塔路休闲商业街),以夜间体育健身为主的街区18个(县珍溪运动休闲小镇、瓯北阳光大道东向延伸二期及防洪堤工程、瓯北城市广场、瓯北龙桥码头景观提升工程、瓯北码头综合体、瓯北双塔公园、瓯北三江标准堤工程PPP项目、永乐河治理工程、雅林未来社区、桥头镇文体中心
6、、岩头楠溪春风小镇溪山庄园、恒蒙国际野外拓展项目、楠溪云鼎休闲度假项目二期、九黄线骑行绿道、黄岗天然浴场、楠溪云上温泉旅游度假区、绿世界农林观光园楠溪江航空飞行营地、维多利广场休闲商业街),以夜间研学培训为主的街区3个(万潮广场、国鸿堡一广场、中国教玩具国际城展示休闲街区);力争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6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8%左右。二、主要任务(一)发挥“特色餐饮”优势,打造深夜食堂。打造一批全省乃至全国的名优小吃、美食聚集地,重点在瓯江北岸规划与建设以上塘万潮广场、上塘夜排档广场、瓯北龙桥海鲜排档夜市广场、瓯北解南路特色文化商业步行街、三江立体城购物中心、乌牛海鲜美食街等为代表集海洋文
7、化、海鲜排档为主,非遗本土知名小吃、名菜,地方特色美食为辅的“瓯菜”品牌餐饮集聚区;打造云岭楠溪云上温泉度假区,改造提升鹤盛岭上人家休闲旅游区、岩头丽水古街休闲旅游街区、岩上民宿、大若岩大元下民宿村,做强麦饼、岩头锦粉夹、巽宅烤鹅、馄饨、汤圆、灯盏糕、猪脏粉、松糕、豆腐糟、麻檄、米面、锅贴等本地知名小吃,建设特色鲜明的小吃街区;在上塘码道西街-临城南路、瓯北阳光大道、三江环江大道、桥头维多利休闲广场商业街等地创建酒吧、咖啡、茶室等创意休闲街区。(二)挖掘“文化旅游”内涵,打造“山水诗”摇篮。重点在上塘中塘溪公园、瓯北双塔公园、三江北郊森林公园、岩头红十三军基地、沙头书院等地精心策划编导具有“味
8、,国际范,时尚潮”的夜间精品文艺演出,并鼓励社会团体夜间在城市公园、广场、商业街等公共空间开展内容丰富的民间艺人街头表演等活动;加强国家5A级旅游区创建力度,深入挖掘耕读文化特色,致力发扬学派文化精髓,大力开发“夜游楠溪江”“楠溪云上温泉月夜小镇”“小溪乱弹夜演”等精品夜游项目,做好楠溪江水上文章,持续打造“可游、可观、可憩、可赏、可娱”的夜间旅游休闲产品,构建集“吃、住、行、游、购、娱”全要素的夜游体系,增加过夜游客数量;积极发展规划展示博览、24小时书店等新业态,延长图书馆、文化馆、规划展示馆、昆剧院等公共文化场馆夜间开放时间,“城市书房”24小时开放,鼓励在重要时间节点、传统节日举办夜间
9、休闲活动,满足大众文化消费需求。(三)找准“夜间购物”定位,打造特色商圈。重点培育推广特色文创产品,做好耕读文化文章,开发瓯窑、板栗、乌牛早茶、早香柚、番薯枣等精品,形成一批以知名商品和特色文创产品为主的伴手礼;在瓯江北岸城市带集中发展瓯北-三江商业核心,打造提升杭温高铁北站站南广场、阳光大道、双塔路、环江大道等,使其成为夜间购物的重要区域,组织和鼓励商家利用节假日和节庆、店庆、季节转换等节点在核心商圈、特色商业街开展各类夜间促销活动,激发消费活力。支持购物、餐饮、娱乐、休闲、洗浴、美发美容、洗染等行业延长营业时间,引导品牌商超建设24小时便利店。做深体验消费,加快发展无人超市、无人支付等新零
10、售业态,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打造某一行业商品的专业智能购物街区,以实体+电商的双位着力点,借助VR、AR新科技,引入专业售卖服务模式,为消费者提供更加舒适、便利的消费体验。(四)创新“体育健身”业态,打造活力场所。继续发展好自行车、羽毛球、游泳、乒乓球、跑步、健身操、太极拳等传统夜间体育项目,鼓励引导发展森林与健身、攀岩、电子竞技、跆拳道、击剑、瑜伽等新兴体育项目;注重体育赛事的引领带动作用,积极引进国内外高规格、高水平、受众面广、参与度高的体育赛事活动,重点培育适合在夜间进行的具有本土特色的体育赛事;支持各类商业综合体建设室内滑冰、室内棒球、台球、射箭、射击、攀岩、壁球等体育配套设施项目,
11、重点打造北郊森林公园、四海山森林公园、龙湾潭森林公园、珍溪运动休闲小镇、电竞文旅小镇、楠溪江长滩岛水上运动基地等一批夜间体育活动消费基地,进一步将拆后空间、桥下、屋顶等场地利用于体育场所,推进体育进公园和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发,为群众夜间体育消费提供更多场所。(五)细分“研学培训”市场,打造消费热点。重点引导发展适合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培训项目,在夜间开设针对青少年的游泳、球类、棋类、跆拳道等兴趣运动课程和瓯窑等传统文化趣味课程;在瓯窑小镇、书院、红十三军基地、屿北古村落、苍坡古村落、楠溪乡村艺术研究院、原野农庄等定期开展系列研学活动,邀请家长和学生前来交流与学习;重点打造提升温乡城等项目,在多功能
12、融合的商业综合体内,引导社会力量开办亲子教育、兴趣培训I、职业技能训练等培训项目。三、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2020年已成立县发展“月光经济”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楠溪江旅游经济发展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永投集团、旅投集团、县供电局、县长运公司(公交公司)、各相关功能区、乡镇(街道)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增强发展“月
13、光经济”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合力推进“月光经济”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月光经济”产业发展计划,落实发展“月光经济”工作协调机构议定事项,组织召开“月光经济”联席会议,做好“月光经济”总体推进、协调对接、考评督查等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提出发展“月光经济”促进消费升级的针对性对策意见;县公安局负责做好夜市街区的警务设置,落实交通秩序、治安等管理工作,会同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解决夜市街区停车问题;县财政局负责积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为发展“月光经济”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月光经济”建设项目的用地和规划审批,做好用地和规划服务保障工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协调各相关
14、功能区、乡镇(街道)开展城市亮化美化洁化及相关审批保障工作,督促夜市街区管理机构保持夜市街区环境整洁;县商务局负责引导推进夜间消费街区创建和鼓励发展夜间零售网点等工作;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夜间文化娱乐活动,组织策划引进高品质文艺演出,积极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负责策划推出夜间旅游精品线路,鼓励旅游企业参与开发“月光经济”旅游产品,引导旅行社组织游客积极参与,加大营销推介力度,负责引进各类高规格体育比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发展夜间体育健身产业;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夜市街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放宽“月光经济”企业登记注册有关条件,加快办理登记注册审批事项,依法打击销售假冒
15、伪劣商品行为;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夜间公共交通运输组织和保障工作,会同县港航管理等部门发展水上夜游项目,协调县长运公司(公交公司)负责落实夜间公交优惠措施,适当延长与“月光经济”相关的公交线路末班车时间;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落实发展“月光经济”相关的审批保障工作。各相关功能区、乡镇(街道)和市楠溪江旅游经济发展中心负责本地区的“月光经济”工作,明确领导分工和牵头工作,加快组织实施。四、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设立县、功能区(乡镇街道)、片区三级“月光经济”“掌灯人”,分别由县、功能区(乡镇街道)、片区分管领导担任,负责统筹协调推进落实“月光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任务。公开招聘具有“月光经济”相关行
16、业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月光经济”“首席执行官”,协助“月光经济”“掌灯人”开展工作。(二)强化配套建设。按照“500米配套服务圈”标准,对交通设施、停车设施、酒店设施、公共厕所、标识导航和智慧设施等发展“月光经济”相关的配套设施进行查漏补缺、提升品质,努力创造舒适便捷的消费环境,提高消费满意度。(三)强化政策支持。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对涉及“月光经济”,尤其是城市管理领域的夜间摊点临时占道、户外广告设置、临时停车位设置等审批事项,建立审批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制定鼓励“月光经济”发展的专门政策措施。适度安排县级财政资金扶持“月光经济”发展,各相关功能区、乡镇(街道)财政配套安排相应规模的扶持资金。1.开展夜市试点。在“月光经济”产业区域内开展夜市试点,划定活动场地范围,引导夜市规范有序发展。指导夜市运营主体制定夜市管理规定,在登记、设施、区域、标识、时段、卫生等夜市运营相关方面建立统一管理标准。(责任单位:各相关功能区、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