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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关于长沙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的修改说明一、修改背景长沙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自发布以来,在执行过程中积累了许多经验,但随着时间推移,有些条款已不适用于当下现状,同时根据长沙市机构改革方案,组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后,不再保留市国土资源局,因此,规则中相关概念也需进行修正,为使规则内容更符合基层实际,我局对文件中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起草了长沙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送审稿)。二、主要内容(一)将原版“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原因为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
2、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同时废止。(二)将原版“第三条”中的“市、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修改为“市、县(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三)将原版“第四条”中的“市、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市、县(市)国土资源交易机构”修改为“市、县(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市、县(市)自然资源交易机构”。(四)将原版“第八条”中的“市、县(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修改为“市、县(市)自然资源部门网站,O(五)将原版“第十三条”中的“市、县(市)国土资源交易机构”修改为“市、县(市)自然资源交易机构”。(六)将原版“第十五条”中的“申请人没有按时交纳竞买保证金或者未足
3、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不能获得竞买报价资格”修改为“未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不能获得竞买报价资格”。(七)将原版“第十六条”中的“长沙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修改为“长沙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八)将原版“第二十五条”中的“营业执照副本”修改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九)删除原版“第二十五条”中的“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交纳证明”。原因为只有住宅、商住地块在成交确认资格审查时需要提供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交纳证明。(十)将原版“第二十五条”中的“市、县(市)国土资源交易机构”修改为“市、县(市)自然资源交易机构”。(十一)将原版“第二十六条”中的“营业执照副本”修改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十二)将原版“第二十六条”中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修改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十三)将原版“第二十七条”中的市、县(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修改为“市、县(市)自然资源部门网站”。(十四)将原版“第二十九条”中的“市、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修改为“市、县(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十五)将原版“第三十五条”中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修改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十六)删除原版“第四十条”。原因为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长沙市住宅用地“限房价、竞地价”试点操作规则的通知(长国土资政发(2017)148号)已到期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