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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92023年慈溪市鼓励工业企业成长壮大奖励实施细则一、奖励对象2023年度首次进规的制造业企业和2023年规下样本企业。二、奖励项目与标准(一)“小升规”奖励。2023年度以“小升规”形式首次进规的制造业企业,给予每家一次性奖励2万元。(二)“月度进规”奖励。2023年度上半年、三季度、四季度以“月度进规”形式首次进入规上范围的制造业企业,分别给予每家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小升规”企业进规前为“非目录”规下样本企业的,视同“月度进规”企业享受政策。(三)规下样本企业入库奖励。2023年以“非目录”企业形式进入规下样本企业库的制造业企业,宁波市级权重10以上(含10)、
2、以下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0.5万元。(四)规下样本企业成长奖励。规下样本企业2023年营业收入增速超过市平均增速,宁波市级权重50以上(含50)、以下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0.5万元。以上奖励如宁波及以上有同类政策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如应奖励资金超过预算资金则按比例打折。三、奖励依据(一)“小升规”奖励。以宁波市统计局和宁波市经信局公布的名单为准。(二)“月度进规”奖励。以市经信局会同市统计局公布的名单为准。(三)规下样本企业入库奖励。各镇(街道、园区)经发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报表等资料进行审核后,加盖公章。(四)规下样本企业成长奖励。各镇(街道、园区)经发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报表等资料进行审核后,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