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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实施“以奖代补”推进小餐炊、小食杂、食品小作坊整规提升工作方案为深入推进国家卫生县创建工作,大力提升全县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以下简称食品“三小”单位)的场所卫生环境,全面规范食品“三小”单位日常经营行为,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为基本遵循,对照创文、创卫、创食安城标准,通过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进一步引导激励食品“三小”业主加大投入,改造升级食品生产经营条件,改善影响食品安全和消费舒适度的脏乱差等环境,全面提升卫生管理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二、实施对象此次奖补对象为在规定期限内参与升级改造,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或其他主体合
2、法资格证明,并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和创卫办联合验收确定的食品“三小”单位。没有开展或改造不达标的,原则上不予奖补。三、实施时间2023年6月15日起至9月底。四、改造基本标准(一)小餐饮店1.许可管理标准:改造前或改造后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其他主体合法资格证明,经营项目与许可项目一致。2,场所及设施改造标准:(1)场所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2)店堂门面安装使用玻璃门。(3)布局基本合理,操作间后移,实行“前店后厨”加工间分设烹调区、原料加工区、食具洗消区。(4)操作间墙裙浅色瓷砖上顶,墙壁四周及天花板光洁平整,利用不吸水防霉耐腐蚀浅色涂料涂
3、刷,或者吊顶。(5)操作间独立隔断,操作台台体台面光滑整洁。提倡使用不锈钢操作台。(6)地面采用不渗水、不积水、易清洗的防滑材料铺设,在最低处安装地漏,不得有积水。(7)上、下水畅通,水池不少于2个。上、下水符合有关卫生标准。(8)卫生间不得设置厨房内或直接与厨房相通。(9)安装油烟排放设施,且不应对邻里直接造成污染。(10)有满足需要的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和基本的食品安全保障设施。(三)有满足需要的餐用具清洗消毒设施和保洁柜。(12)有专用的冷藏设备。(13)防蝇、防虫、防尘、防鼠、防潮设施齐全,如安装纱窗、纱门及纱罩,与外界相通的门下端安装30c肝高金属防鼠板,地沟及下水道出口处应安装防鼠栅栏
4、。(14)保持店内外环境整洁,配备餐厨废弃物桶,并加盖;配备相应数量的纸屑篓。3.管理制度建设标准:建立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储存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索证索票真实,台账记录完整清楚。相应的食品安全制度张贴上墙。(二)小食杂店1 .许可管理标准:改造前或改造后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其他主体合法资格证明,经营项目与许可项目一致。2 ,场所及设施改造标准:(1)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2)具有与销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贮存、销售等场所。(3)墙壁四周及天花板光洁平整,场所环境整洁卫生、干净。(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防止交叉污染。(5)具有与销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施设备,销售的无包装直接入口食品,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6)配备有效的防虫、防蝇、防鼠设施。(7)配备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设备。(8)配备与冷藏冷冻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施设备。(9)按照标签标示或相关标准的温度、湿度等要求销售、贮存、运输冷藏冷冻食品及其他有温度、湿度等要求的食品。(IO)离墙离地陈列食品,食品与非食品、生食与熟食的贮存容器未混用。(11)在散装食品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
6、、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12)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的标志。3.管理制度建设标准:建立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等制度,索证索票真实,台账记录完整清楚。(三)食品小作坊1.许可管理标准:改造前或改造后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生产经营项目与登记项目一致。2,场所及设施改造标准:(1)生产加工场所应清洁、干净、卫生、没有异味、积水、泥泞、废弃杂物;垃圾桶应带盖子。(2)生产加工场所周围不得有危害食品安全的有害气体、烟尘、粉尘、放射性物质等扩散性污染源;生产区内不得饲养猪鸭鸡等家禽家畜;生产区与粪坑等坑式厕所、家禽畜栏等保持安全距离(25米以上);
7、作坊的卫生间应当独立设置、水冲式保持清洁,未与食品生产、包装、或贮存等区域直接连通。(3)生产加工场所地面应防滑、无裂缝,使用瓷砖、水磨石等无毒、无味、不渗透、耐腐蚀材料建造;墙壁墙裙应贴瓷砖(高度不少于1.5米);仓库地面应硬化平整、干净;屋顶不得漏雨。(4)生活区、生产区应相互隔离;生食区和熟食区、原辅料和成品的存放应分开;生产中涉及生、熟料的工具应分开使用,避免交叉污染。(5)生产加工场所窗户应配备纱网窗,进出口有防鼠挡板(高度不少与50厘米)和防蝇设施,生产场所无虫害现象;生产加工场所进口处应设置洗手池,满足正常使用,配备洁净的毛巾,有更衣的场所。(6)生产需要配备相适应的设备和器具,
8、设置紫外灯等消毒灭菌设施;根据食品原料和产品保存需要配备必要的冷藏、冷冻设施;储存食品应当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7)有清洗工具的场所。3 .管理制度建设标准:建立健全食品、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采购、加工、储存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生产记录、台账规范完整。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实施食品添加剂清单制度,在生产经营场所张贴食品添加剂使用清单,接受社会监督。五、奖补认定材料1.县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整改合格确认书;4 .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副本);5 .营业执照(副本);6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7 .审核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六、补贴标准:1.小餐饮店
9、:原则上30nV以上-50Itf(含50f)的奖励0.5万元;20肝以上一30m2(30m2)的奖励0.3万元;20tf以下(含20行)奖励0.2万元。同时兼顾主次之分,将主干道两边划分为重点区域,将次干道、背街小巷划分为非重点区域。重点地段的可额外增加100O元补贴,比如红绿灯十字路口50米范围之内,火车站、汽车站周边;非重点区域要依据双创迎检的具体方式来进行整治提升和奖补。2 .小食杂店:改造提升面积60Itf以上-150f(含150m2)的奖励IoOO元,60f以下(含60肝)的奖励600元3 .食品小作坊:改造提升面积80肝以上-150疔(含15011f)的奖励1.5万元;50而以上-
10、8011f(含8011f)的奖励1万元;50f(含50肝)以下的奖励o.8万元。4 .“三小”业主若为下岗职工或者困难群众,并能按期整改达到要求的,将凭相关证明另行奖励IoOO元。七、发放程序1.审查验收。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双创办按照改造标准和奖励认定标准,开展审查验收工作,对整改达标的发放整改合格确认书。5 .上报材料。“三小”业主于9月1日前备齐认定需要提供的认定材料,提交至县市场监管各分局,由县市场监管局和县双创办联审。6 .审核与公示。县双创办对上报的“三小”单位资料审核,符合条件的上报县财政局,并将拟享受奖补的“三小”业主名单,通过社区宣传栏和新闻媒体、网站,向社会公示(不少于7日
11、),听取社会意见,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最终“以奖代补”名单。7 .兑现奖补。县市场监管局收到奖补资金后,在5个工作日之内将奖补资金发放给核定的“三小”业主,并将发放奖补资金详细清单报送市市场监管局、县双创办备案。8 .奖惩约束。获得奖补资金的食品“三小”单位,要在三年内保持同等的食品安全自我管理水平。因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导致的各类问题,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八、工作要求(一)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要采用通俗易懂的形式加大“以奖代补”政策、标准、程序的宣传力度,利用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平台,营造共建国家卫生县的良好社会氛围。(二)强化政策落实。县双创办、县
12、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分工,把实施“以奖代补”工作作为加强双创工作、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的重要抓手,严格按照程序进度高质量地完成“以奖代补”实施及资金发放等相关工作。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发挥专项资金的示范引导作用,全方位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县工作。附件:食品“三小”行业实行“以奖代补”改造奖励标准表附件食品“三小”行业实行“以奖代补”改造奖励标准表序号主体类型改造面积(11T)总数(家)数量(家)奖励标准(万家)测算奖励金额(万)1小餐饮店30以上-50(含50)185840.542220以上-30(含30)560.316.8320以下(含20)450.294重点区域增加奖补79(覆盖在185内)0.17.95小食杂店60以上T50(含150)17500.10660以下(含60)1750.0610.57食品小作坊80以上T50(含150)6041.56850以上-80(含80)15115950以下(含50)410.832.810“三小”奖励总家数420“三小”奖励金额合计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