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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查验居民身份证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查验居民身份证能力,规范执法行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等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现场查验居民身份证,是指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时,依法需要查明公民身份,要求、命令或者强制公民出示居民身份证,重点审查、检验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持证人相片及其登记内容的行为。严禁非警务人员查验居民身份证。第三条人民警察依法查验居民身份证,应当理性、文明、规范执法。第四条人民警察在执法执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查验
2、居民身份证:(一)对被害人、证人控告或者指认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二)对发现形迹可疑,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三)对携带物品可能是违法犯罪所得的赃物或者是作案工具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四)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五)发生恐怖事件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六)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七)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第五条现场查验居民身份证时,人民警察应当保持适当距离和安全站位,开启执法记录仪,对查验过
3、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向被查验人敬礼并表明执法身份。规范用语是:您好!我是XX公安局警察,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请出示您的居民身份证。第六条现场查验居民身份证时,便衣人民警察应当主动出示人民警察证;人民警察穿着制式服装并佩戴人民警察标志的,可以不出示人民警察证,但被查验人要求出示的应当出示。在出示人民警察证时,人民警察应当将证件打开,向被查验人展示证件上端的警徽和“公安”字样,以及下端内卡正面的相片、姓名、单位、警号。不得将人民警察证交给被查验人。被查验人要求查验人民警察证的,人民警察应当明确予以拒绝。规范用语是:对不起,按照规定,人民警察证仅可向您打开出示,不能交您查验,我的单位是XX公安局,我的
4、姓名是XX,我的警号是XX,如有质疑可以向我的单位进行查证。第七条查验居民身份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一)查验证件防伪暗记和标识,判定证件的真伪;(二)查验证件内容,进行人、证一致性认定;(三)注意被查验人的反应,视具体情况让被查验人自述证件内容,边问边查;(四)通过身份证识别仪器或者公安信息系统进行核对。第八条对被查验人未携带居民身份证的,人民警察可以请其出示居住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也可以请其提供公民身份号码、姓名、住址、工作单位等信息进行核查。第九条对被查验人不能出示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人民警察可以现场盘问其姓名、年龄、住址等相关信息,及时核
5、实身份,必要时报告指挥中心,请求立即协助核查。第十条对无正当理由拒绝人民警察依法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人民警察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人身、物品安全检查后,分别不同情形,采取下列措施予以处理:(一)拒绝出示居民身份证件或者拒不提供真实姓名、年龄、住址且有违法犯罪嫌疑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的规定,带至公安机关,对其继续盘问;(二)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五十条的规定,传唤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罚;(三)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一条经查验,
6、确认是逃跑、被通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人民警察应当立即将其控制,移交办案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或者原羁押机关。被查验人涉嫌违法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其进行传唤或者依法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不能排除被查验人违法犯罪嫌疑,符合继续盘问条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的规定带回公安机关继续盘问。第十二条经查验,发现被查验人有下列行为的,人民警察应当依法处理:(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法处罚;(二)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第十三条经查验排除违法犯罪嫌疑的,人民警察应当告知被查验人可以离开,礼貌让行,并感谢其配合。规范用语是:感谢对我们工作的配合,您可以离开了,再见。第十四条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外,公安机关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第十五条人民警察在查验居民身份证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一)利用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二)违反规定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三)泄露因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第十六条查验居民身份证时,人民警察着装、警用装备携带和使用、人身检查等,按照XX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盘问检查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本规定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