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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算机技术及软件类专业职称聘任规定为规范和做好计算机技术及软件类专业职称聘任工作,提高学校对信息技术类人才的吸引力和师资队伍建设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信息技术专业群教师队伍建设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聘任规定。一、聘任依据(一)国家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其中第十条相关规定:通过考试并获得相应级别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从获得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取得初级资格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取得中级资格可聘任工程
2、师职务;取得高级资格,可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二)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办法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管理办法。二、聘任条件聘任相应职称,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本科及以上学历。(二)获得计算机技术及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三)达到申报工程技术系列相应职称任职资格最低年限要求。(四)本科学历申请聘任初级职务须在高等学校从事专业教学工作半年以上、中级职务的须2.5年以上、副高级职务的须5年以上;硕士学位申请聘任中级职务的须在高等学校从事专业教学工作1年以上、副高级职务的须3年以上。(五)持有申报当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参照当年度职称评审要求)。(六)教育教学能力符合拟聘
3、任教师同级职务的教学质量(教学能力)要求。(七)兼任辅导员(班主任)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八)入职学校半年以上。三、聘任流程(一)个人申请:个人填好申请表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后,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二级学院初步审核相关资料后签署意见后提交人力资源部。(二)教育教学能力评价。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所在二级学院、评建与发展研究中心、教学科研部相关人员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进行综合评价,签署评价意见。(三)学校审核。人力资源部根据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需求情况、职务聘任相关制度等,审核个人资格条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汇总申请人员名单。(四)校长办公会议审议。人力资源部将符合申报
4、条件人员申请情况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予以公示5天。(五)发文聘任。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聘任。四、相关管理(一)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后,将按学校薪酬制度相关规定进行套级套档,次月开始享受聘任职务相应的薪酬福利待遇。(二)职务聘任期间,按照教学系列教师职务要求进行相关聘期管理。(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最低年限等条件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暂不能聘任相应职务,但可按照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低一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套级套档。(四)聘任计算机技术及软件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参加高校教师教学、实验系列职称的评审。(五)如获得教学系列职称的,工资可按“就高原则”套级套档;符合学校“双师素质”或“双师型”教师认定条件的,可申报“双师素质”或“双师型”教师认定。计算机技术及软件类专业职称职务聘任申报表申报人二级学院申报聘任职务(级别)学历学位入职年月取得计算机技术及软件类专业职称名称水平等级获得日期兼任辅导员(班主任)学生日常思想政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考核结果是否完成本年度高校教师继续教育治教育工作起止年月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起止年月单位名称岗位/职务证明人年月至年月年月至年月年月至年月年月至年月二级学院审核意见签名:年月日教育教学能力评价所在二级学院、评建与发展研究中心、教学科研部综合评价:签名:年月日人力资源部审核意见签名:年月日学校审批意见签名: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