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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中学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固定资产管理,根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XX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XX县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规程(试行)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按照“分级归口管理”的原则制定。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所有固定资产。第二章管理机构及部门职责第四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第五条学校成立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第六条学校财务部门登记固定资产总金额。主要职责是:监督固定资产及时入账;负责“校产管理系统”会计用户的数据审
2、核维护工作;完成固定资产月末结账和对账工作;负责固定资产产权登记和年检工作。第七条学校财产管理部门对全校资产实施统一管理。设置专职固定资产总管理员,主要职责是:登记固定资产总分类账、明细账和报损报废固定资产备查账,负责“校产管理系统”总管理员用户的数据审核维护工作;审核办理固定资产增减手续及资产清查统计;协助财务部门完成固定资产产权登记和年检工作;会同归口管理部门合理配置固定资产;监督、检查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和维护情况;每月填制“固定资产对账单”,会同会计、部门管理员做好账务核对工作。第八条固定资产实行归口管理,归口部门负责资产分类管理。主要职责是: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负责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登
3、记和“校产管理系统”部门管理员用户数据录入工作;负责归口管理固定资产的清查、维护、统计等工作;提出调剂、配置建议并根据批示组织实施;组织固定资产报废、报损技术鉴定,提出处理建议;检查、指导使用部门对固定资产的维护工作。第九条使用部门负责对其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维护等管理,按时报告使用情况。第十条对因工作失职或管理不善,造成固定资产损失的,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岗位变更需办理如下手续:总管理员变动需报教体局计财科备案,教体局派人监督办理交接手续;部门管理员及资产使用人员岗位变动,需在学校校产管理部门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第三章管理工作流程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流程包括固定资产的购置入账、使
4、用和维护、调拨、出租出借、处置和清查等环节。第十二条固定资产购置入账环节。是指各学校按照有关固定资产配备标准,编制年度购置计划,严格履行报批手续,依法实行集中采购,严格验收登记程序的过程。一、编制年度购置计划。学校在审核资产存量和年度经费额度的基础上,测算年度拟购固定资产明细,列入年度收支计划。二、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学校购置固定资产,填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申请表”,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审批。三、依法实行集中采购。对审批后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要按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未经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购置。四、严格验收登记程序。采购完成后,要及时进行现场勘验、测试和
5、清点验收,部门管理人员应参与验收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验收后,由部门管理员填制“固定资产增加凭单”,经有关人员签字后,分别交会计、总管理员、部门管理员进行账务处理。同时,通过“校产管理系统”进行固定资产入账登记。第十三条固定资产使用和维护环节。是指在日常工作中对所占用的固定资产实施不间断的实物管理过程。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实行分级归口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使用、保管、归还、维修维护、房屋建筑物定期查勘、鉴定、修缮等制度。固定资产使用人或存放地点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调整固定资产分布账。第十四条固定资产调拨环节。是指单位之间根据工作需要,实施固定资产调动的过程。固定资产调拨包括县内教育系统内部调拨和接受
6、县内教育系统外部单位捐赠等方式。一、教育系统内部调拨。是指全县教育系统内部学校之间的固定资产调拨业务。按规定程序报教体局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资产移交。固定资产调入单位根据调拨通知单上注明的数量及金额办理验收登记,具体业务参照资产购置的验收登记环节。固定资产调出单位根据调拨单上注明的固定资产数量及金额,办理资产减少的账务处理,具体业务参照固定资产处置环节。二、接受外部单位捐赠。是指接受其他单位捐赠的固定资产调拨业务。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反映固定资产价值的单据(无单据的,应按照本单位已有同类资产价值、市场同类资产价值、评估价值的顺序来确定入账金额),填报“行政事业单位无偿取得资产备案表”,经教体局审核后
7、报国资中心备案。第十五条固定资产出租出借环节。是指各学校将闲置的固定资产按照上级部门的管理规定,经审批后对外进行出租、出借的业务过程。学校的资产不得擅自出租、出借,确需出租、出借的,应由学校提出申请,报县教体局和国资中心审批。出租、出借资产取得的收入,要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按有关规定管理使用。任何人不得用学校资产对外提供担保。第十六条固定资产处置环节。是指学校按照规定对所占有的固定资产产权实行转移或核销的过程。包括出售、无偿调拨、盘亏、报废报损等方式。学校处置固定资产,需填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申请表”,经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按程序报批,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派专人对拟处置资产进行现场评
8、估,学校按规定以不低于评估价值进行处置,根据批复填制“固定资产减损凭单”一式四联,经有关人员签字后,分别交给会计、总管理员和部门管理员登记账务。同时通过“校产管理系统”进行固定资产减少登记。处置收入要及时入账,同时登记固定资产备查账簿。第十七条固定资产清查环节。是指从实物管理的角度,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实物清查,并与固定资产账务核对,确定盘盈、报废及盘亏资产的过程。每年暑假期间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并根据需要不定期进行清查。清查时要做到“见物点物”,进行实物与分布账、分布账与总账簿的核对,确保账物相符。清查报表报教体局备案。对盘盈、盘亏、待报废的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根据实际情况落实责任追究制
9、度。对撤销、合并、改制、变更隶属关系的单位资产,需经过资产清查、审计评估后,将资产登记造册,经县教体局审核报县国资中心审批后,办理移交、调拨、封存、拍卖等手续。第四章账务管理第十八条财务部门在总账上设置“固定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两个账户,按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核算。资产增减的原始凭证(发票)必须附相应的增减证明和审批材料,固定资产对账单必须装订在每月的凭证中。第十九条总管理员登记固定资产总分类账和各大类固定资产明细账。总分类账单独装订,用于登记资产汇总数据和各大类的汇总数据。各大类的固定资产明细账与部门管理员平行登记。第二十条部门管理员登记固定资产分类明细账。各类的明细账包括类汇总账页、项汇总账页和物的明细账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