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土地利用形势评价三色预警机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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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土地利用形势评价三色预警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全县耕地保护工作,严控新增违法用地,有效引导建设项目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土地利用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发挥有限土地承载力,特制定县土地利用形势评价红、黄、蓝三色预警机制。一、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方针,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大力推进土地利用“增存挂钩”,违法用地“增违挂钩”,增强土地利用管理措施的前瞻性和有效性,形成动态预警、上下联动、有序推进、措施有力的管理格局。在保障重点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省以上重大产

2、业项目和脱贫攻坚用地的前提下,定期研判高新区、镇(街道)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并根据研判情况对全县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预警。二、评价内容及办法每季度组织一次对高新区、各镇(街道)土地利用形势的定期分析评价,全年4次,时间为4月(一季度评价)、7月(二季度评价)、10月(三季度评价)、次年1月(四季度评价)。在4次季度评价基础上,形成年度评价。分析评价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总分100分。具体细则如下:(一)节约集约用地(高新区60分/各镇(街道)40分)下达高新区、各镇(街道)消化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供而未用土地、盘活存量土地全年目标任务(具体见附件),将任务分解到每个季度,根据每季度任务完成情况打

3、分。1.消化批而未供土地(高新区30分/各镇(街道)20分)按高新区、各镇(街道)季度完成供地情况打分。其中完成2018年及之前的批而未供土地供应任务的,分别得15分、10分;完成2019年及之后的批而未供土地供应任务的,分别得15分、10分。2,处置供而未用土地(高新区15分/各镇(街道)10分)按高新区、各镇(街道)季度完成处置情况打分。3.盘活存量土地(高新区15分/各镇(街道)10分)按高新区、各镇(街道)季度完成盘活情况打分。(二)违法用地防控(高新区、各镇(街道)均40分)1.新增违法用地及整改处置(25分)该项打分采用扣分制。当季度新发生的土地违法行为(包括巡查、卫星遥感监测、群

4、众信访举报等)未及时处置被立案查处或者按照卫片执法政策判断为违法用地的,每发生一起扣2分。涉及地类为耕地或基本农田的每起分别加扣0.5分,涉及地类为生态公益林的每起分别加扣1分;实施主体为村集体(包括村小组、村全资公司)的每起分别加扣0.5分,实施主体为镇、街道(包括镇属国有公司)的每起分别加扣1分;违法用地面积超过3亩(含),每起加扣1分。违法用地在立案调查前或者在卫片执法图斑上报时已整改消除违法状态的可免于扣分;在下一季度内仍旧没有消除违法状态的,所扣分值减半计入在下一季度。2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10分)该项打分采用扣分制。按照省、市、县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部署,确定

5、高新区、各镇(街道)各季度的整治任务数量。根据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未完成的按比例进行扣分。当季未完成的整治任务,结转到下一季度任务数内。3 .历史违法用地处置(5分)该项打分采用加分制。经县人民法院裁定由各镇(街道)组织拆除的违法用地案件(违法行为发生在2021年之前),在评价季度内处置到位的每宗加1分;原国土部门在“违法用地未处置到位亮剑行动”中移交镇(街道)处置的历史违法用地,在评价季度内处置到位的每宗加0.5分。每季度最多加5分,超过加分可计入下一季度。(三)耕地保护(各镇(街道)20分)1 .垦造新增耕地面积(4分)实施垦造耕地项目,每新增耕地50亩(含)得1分,最多得4分。新增

6、耕地面积按季度累计统计。2 .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8分)该项打分采用扣分制。2018年以来竣工验收的土地整治项目(复垦为园地、林地等一般农用地的项目除外)未落实粮食作物种植的,每个项目扣2分。3 .耕地“非农化”问题处置(8分)严控新发生耕地“非农化”问题,每发现一宗2亩及以上的扣2分,最多扣6分;加大耕地“非农化”治理,每治理1宗面积2亩及以上的得1分,最多得2分。新发生的耕地“非农化”问题在下一季度仍未消除的继续扣分,且整改到位后仍不予加分。三、评价结果应用在季度评价中(如按时完成任务,违法用地防控、耕地保护工作到位的情形除外),按得分排名末3、4位的镇(街道)评价为黄色,排名末2位的镇

7、(街道)评价为红色,其余评价为蓝色。季度内,新增重大土地违法行为(单宗违法用地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达到5亩、涉及耕地达到10亩或者违法占地面积超过20亩)的,或者耕地“非农化”累计达到15亩以上的,直接评价为红色。累计评价两次黄色直接变为红色。高新区仅季度、年度评分通报,不纳入奖惩范围。对各镇(街道)评价结果实行以下措施:(一)纳入综合考核。各镇(街道)评价情况纳入年度自然资源和保护利用考核(单项设分),计入镇(街道)年度综合考核得分。累计3次及以上评价为红色的单位,年度综合考核自然资源和保护利用内容不予得分。(二)实行通报制度。对各镇(街道)每季度土地利用形势分析、评价得分、预警情况进行通报。对

8、评价蓝色的镇(街道),予以表扬;对评价黄色的镇(街道),予以预警;对评价红色的镇(街道),采取限制措施。(三)实施限制措施。季度评价为红色的镇(街道)须在15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措施,在一个季度内消除红色状态。在整改期间消除红色状态前,对该镇(街道)暂停除重点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省以上重大产业项目和农村宅基地以外的项目的土地指标分配和用地报批。(四)年度评价奖惩。年度评价排名前3位的镇(街道),年度耕地保护补偿资金结余部分按比例给予奖励;年度评价排名末2位的,开展警示约谈、督促整改,并作为市级违法用地警示约谈的备选名单,同时扣减当年度50%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四、工作保障开展土地利用形势评价三色预警工作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项目实施主体要密切配合所在镇(街道),形成工作合力;新闻媒体要精心策划,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工作氛围;镇(街道)被评价为蓝色后,要充分巩固成效,再创佳绩;镇(街道)被评价为黄(红)色后,要积极采取措施,立即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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