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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训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学校发展规划纲要,加强学校实训室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发挥实训室的功能与效益,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实训水平,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实训室是进行教学和科研的重要基地,实训室是训练学生动手能力、提高学生综合能力的重要场所,是教学、实践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办好学校的基本条件之一,也是反映教学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第三条学校实训室的工作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保证完成所承担的教学、实训和社会服务任务。第四条实训室的建设,要从实际出发,明确目标,以专业为龙头,以团队为载体统筹规划,合理设置,资源共享。实训室建筑设施、仪器设备、技术队伍和管理要协调发展,以提
2、高投资效益。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一批集教学、实训、社会服务于一体的高水平实训室。第二章任务第五条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要求,编写、完善实训教材和实训指导书,安排实训指导人员,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教学任务。第六条不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加强基本技能的训练,培养教师严格的教学态度和作风,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实验方法和提高动手能力。第七条积极开展实践教学改革,实训、实验内容应体现综合性、设计性要求,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提出问题的能力,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创造能力的人才。实训要结合各专业不同的岗位要求和工作环境,作出详细的实践指导书,注重培养和训练
3、学生的综合技能。第八条实训室在保证完成实践教学的前提下,利用现有的实训室条件、人员和技术优势,积极对外开展为社会服务,提高实训室设备的利用率,增加仪器设备的运转费用,使实训更好地形成良性循环。第九条学校所有实训、实训室实行开放式实践教学,学生在课余时间可预约申请实训、实训室进行实训或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实行开放实训、实验补贴制度。加强开放实训室的建设,提倡资源共享。第十条做好仪器设备的配备、管理、维护、维修、改造、计量及标定工作,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仪器设备帐、物、卡相符率达100%,完好率在90%以上。第十一条实训室应注意实训、实验技术的研究和仪器设备的开发、自制,发挥学校的技术潜力,为实
4、践教学提供良好的服务。第十二条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对实训室的工作进行严格、规范、科学的管理。第十三条搞好实训室内外环境卫生,讲文明,讲礼貌,讲师德,把实训室建设成精神文明的基地。第十四条严格履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实训室排污管理制度,加强实训、实验过程中的废物、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燥声等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实训管理人员和实训学生的教育和培训工作,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和有效的管理措施,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第三章体制第十五条学校对实训室实行统一领导,由学校主管副校长领导实训室工作。实训教学管理中心是学校管理实训室和实践教学的教辅部门,负责学校实训室、实训室管理员和实训指导教师的
5、日常管理工作。各二级学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负责本部门实践教学计划的计划安排,报教务处审批后,由实训教学管理中心组织实施。第十六条实训教学管理中心负责全校实训室的管理,其任务是协助主管副校长会同有关二级学院做好实训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第十七条实训教学管理中心实训指导老师及管理员具体负责实训室的实践教学、安全及对外服务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是实训室任务执行的具体负责人,有权调整室内人员的工作,调配仪器设备的使用。第四章建设第十八条实训室建设应按照学校教育教学发展规划,根据学科发展的方向和教学、实践教学的需要统筹考虑,制订近期和长远的建设规划,对人力、物力、财力进行综合平衡,分轻重缓急,有计划、有重点地搞
6、好建设。第十九条应以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标准为模式,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逐步建立相应的实训室。实训室的建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稳定的专业发展方向和饱满的教学、实践教学或为社会服务等任务。实训室应根据学校各专业的教学计划按质按量完成所有实训任务。(二)有相对集中、符合实训、实验技术要求的场地、设施,环境、三废(废气、废液、废物)排放符合实验技术要求,水电及安全防火符合环保要求。实验噪音要少于70分贝。(三)有足够数量、配套的仪器设备或达到教育部要求的生均设备量。(四)有按要求配备的合格的有一定数量及结构合理的实践指导教师、专职实训室管理人员,参加实训、实验教学的教师要有实践指导教师上岗证。(
7、五)有专业的、规范的和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有关物资、人员、工作档案、安全检查、学生实训守则和基本信息等的管理制度。第二十条实训室的建设要讲究投资效益,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作用。新增的仪器设备,注意成组配套,形成实训、实验能力。购置大型仪器设备时要进行可行性论证,做到专管共用,资源共享,避免造成积压浪费。第五章管理第二十一条实训室建设必须严格实行建设项目管理制,由各二级学院提交立项申报书、经有关职能部门组织论证报主管副校长审查,经招投标实施。第二十二条制度管理(一)建立和健全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如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人员的要求等。实训室管理员必须履行岗位职责,专职人员(包括工人、实验
8、技术人员、实验师、高级实验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原则上实行坐班制。(二)实训室应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管理方案和可操作的制度、守则、规定等。第二十三条实训队伍管理(一)实训室工作人员包括:从事实训室工作的指导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人等。人员岗位职责可根据实训室的性质和需要具体确定。各类人员要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团结协作,积极完成各项任务。(二)加强实训室队伍的建设、培训与管理,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要不断从思想教育、业务考核和技术培训方面对实训室工作人员进行培养,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与业务水平。(三)实践教学技术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对工作认真负责。年度考核或聘期考
9、核按学校人事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四)实训室各类工作人员的职务聘任、晋升、考核等,根据实训室的工作特点和本人的工作业绩,按照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执行。第二十四条物资管理(一)实训室的仪器设备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二)大型贵重仪器必须做好大型仪器的档案、使用记录、效益评估等管理,并服从学校统一协调、开放使用和管理。(三)个人保管或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要赔偿,具体按学校关于设备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办法执行。对室内脏乱不堪,账、物、卡不相符,仪器设备维护较差,经检查仪器设备管理不合格的实训室,由设备处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给予通报和整改。第二十五条环境管理严格遵照第十三条
10、,对实训室要做好工作环境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要针对高温、低温等对人体有害的环境,切实加强实训室环境的监督和劳动保护工作。凡经技术安全和环保部门检查认定不合格的实训室,不能使用,限期进行改造,经重新检查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第二十六条安全管理(一)实训室要根据本室的任务,健全安全防范管理制度,落实“三防”(防火、防盗、防事故)责任人,配置必要的安全防火设备和器材,并定期检查防火、防爆、防盗、防事故等方面的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及早消除各种险情隐患。(二)对进入实训室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明确本室的安全规定、实训(验)中的注意事项及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未经安全教育者,不得进入实训室做实训、实验,不得动用仪器设备和实训(验)用品。第六章奖惩第二十七条学校将定期组织人员总结、交流实训室建设管理的经验;开展实训室建设管理评比活动,对成绩显著的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对违章失职造成学校工作和财产损失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对在实训室工作中,为提高学校的实践教学质量作出较大贡献的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