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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三、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修订之。第二章录用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按实际需要
2、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二个月,期满合格后,方正式录用;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五、其它必要的证件。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四、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六、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
3、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八、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第八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第九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去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第三章工作守则第十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知及公告。第十一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四、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五、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
4、后方可离开。六、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七、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八、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九、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十、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十一、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十二、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第十三条:公司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以后如有调整,以
5、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第十四条:所有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日处理。第十五条: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管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第十六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一、迟到、早退。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2、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3、员工当月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工)半日论。4、超过十五分钟后,才打卡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在卡上签字或书面说明者除外。5、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
6、出或请假者需经主管签字证明。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应由部门主管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时间考核表上签字。二、旷职(工)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工)论处。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职(工)论处。3、员工旷职(工),不发薪资及奖金。4、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累计旷职达十二日者,予以开除,不发资遣费。第四章待遇第十七条:本公司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第十八条: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工资、奖金和补贴。第十九条:月薪工资在次月15日前发放或存入员工在内部银行
7、的帐户。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第五章休假第二十条:按国家规定,员工除周末休息外,还享有以下有薪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具体放假时间按国务院有关规定实施。第二十一条:公司正式员工除享有以上假期外,还享有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哺乳假、事假、病假、带薪年休假等。第六章请假第二十二条:员工请假和休假均按以下规定执行。一、婚假:职工本人结婚,给予3天婚假,晚婚增加10天。职工按上述规定所享受的假期期间,工资、奖金照发。二、丧假: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时,给予3-5天丧假;职工在外地的直
8、系亲属死亡时,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在批准的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当职工的非直系亲属死亡时,不可以请丧假,只能请事假。三、产假及护理假:女职工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增加女方产假30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不符合晚育条件的夫妻,男方不可以请护理假,只能请事假);女职工如果是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职工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90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
9、;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产假、护理假,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四、哺乳假:公司对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哺乳时间和在本公司内哺乳往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公司不得在女职工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哺乳女职工请哺乳假最长可到婴儿1岁半时为止。五、事假及病假:事假及病假根据职工实际情况给予批准,事假为无薪假;病假需出示院县级以上医院所开具的证明。六、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未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
10、0年的,年休假10;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第七章加班第二十三条:职工加班应给予相应的加班费,若不计发加班工资,应以调休或不休代替。第二十四条:员工如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不计有效工作时间。第八章出差第二十五条:公司要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出差,受派遣的员工,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第二十六条:员工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纪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和使用交通工作,合理降低出差费用。第二十七条:公司对出差的员工按规定标准给报销费用和交通费用。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第二十八条: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叙职,并按规定报销或核销相关费用。第九章培训第二十九条:为提高公同工的业务、知识技能
11、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本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第三十条: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员工进入公司的前三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第三十一条: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第三十二条:培训要实行签到制,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第十章调职第三
12、十三条: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第三十四条:各部门主管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才职相称”。第三十五条: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一月内办完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第十一章保密第三十六条: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但不得向其它任何个人公开或透露。第三十七条:员工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凡是意见涉及公司的,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对外发表。第三十八条: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第三十九条:非经相关部门
13、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第四十条: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第四十一条:发现其他员工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行为和动机,应及时制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第十二章辞职第四十二条: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具“辞职申请”经主管报公司批准后,办理手续。并视需要,开给离职证明。第四十三条: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请:责任人员辞职,根据职级的不同,需提前23个月提出辞职申请。第四十四条:辞职的手续和费用结算,按公司文件和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九章附则第四十五条: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总经理办。第四十六条:
14、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人事行政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人才招聘1第三章人才培训2第四章工作守则和行为准则3第五章员工的考勤、请假、休假、加班制度3第六章绩效考核4第七章工资和福利津贴5第八章劳保用品管理5第九章调职5第十章离职与解聘6第十一章劳动合同签订以及续签6第十二章会议室管理6第十三章车辆管理7第十四章空调管理7第十五章宿舍管理7第十六章办公室管理8第十七章门卫管理9第十八章附则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人事行政管理,理顺公司内部管理关系和提高工作效率,使公司人事行政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公司法、劳动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第:适用范围
15、: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第三条: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行政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第二章人才招聘第四条:公司因生产、业务或管理需要招收新员工的,由各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要求和需求人数填写人员增补申请单,经人事主管副总批准后,报送人力资源部门予以招工。第五条:人力资源部根据要求拟定招聘信息并进行发布。第六条:人力资源部收到应聘者的简历后,按照相关部门提出的岗位需求进行初步审核,审核符合条件的可通知应聘者到公司进行面试。第七条:应聘者到招聘室领取员工基本信息表进行填写,招聘室办事员带应聘者到人力资源部长处进行第一关面试,面试完后,再到用人部门处进行第二轮面试以及相关考试(包括笔试、上机、实际操作等等),用人部门若同意试用,在员工基本信息表上签署部门意见,应聘者再到人力资源主管副总处进行工资协商,若双方协商一致,主管副总在员工基本信息表上签署意见后,该员工再将该表交到招聘室办事员手中。第八条:试用人员办理试用手续时,应向人力资源部门招聘处送交以下证件:(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