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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团公司岗位异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完善第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各类人事异动管 理程序,促进员工管理规范有序发展,完善员工异动的考评及流程, 结合集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的所有正式员工及劳务派遣员工,包括各个层 级的员工,但不包括临时工、劳务外包人员。本制度所指岗位异动包括员工晋升、降级、调岗及轮岗。第二章晋升管理第三条定义(一)本制度所指晋升管理分为晋级和晋薪。(二)晋级指职位层级由低级别向高级别的升迁。(三)晋薪指职位层级不变的情况下,薪酬等级由低档位向高档 位的调整。第四条晋升条件(一)员工晋升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详见任职资格及晋升通
2、道):1 .司龄/从业经验要求;2 .业绩/能力指标要求;3 .学历/资质要求;4 .遵纪守法要求。(二)集团根据任职资格及晋升通道规定向员工提供晋升机 会。凡符合条件的,均可通过所属部门提出晋升申请(见附件1)。(三)每年晋升的人数不得超过公司总人数的30%;部门人数不 超过3人的,原则上每次可申请人数指标为1人。第五条晋升条件(一)晋升应遵循以下程序:1 .每年1月初,人力资源部负责发出通知(见附件2)。2 .提名。各部门负责人按照集团年度人力资源规划,结合部门组 织架构设置,对部门内人员进行筛选,与员工沟通后确定晋升人选。3 .申请。各部门负责人填写拟晋升人员名单(见附件3),经 分管副
3、总审核后,提交人力资源部。4 .资格审查。人力资源部审核拟晋升人选资格,对不满足晋升条 件的人选,应予以驳回,相关部门不得提出候补人选。人力资源部结 合资格审查结果,编制集团XX年度拟晋升人员名单(见附件4), 提交领导班子审批。(-)部门负责人的晋升由各分管副总提名,报总经理审议。(三)公示领导班子审批后,人力资源部负责发布正式公告文件,对本年度 晋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5)。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晋升手续。第三章降职管理第六条定义(一)本制度所指降职管理分为降级和降薪。(二)降级是指职位层级由高级别向低级别的降级。(三)降薪是指职位层级不变的情况下,薪酬等级由高档位向低
4、 档位的降级。第七条降职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不合格员工,集团有权对其执行降职处 理:1 年度考核成绩为60分的;2 .连续6个月考核平均成绩为V60分;3 .连续两年年度考核成绩为V60分的;4 .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违反规章制度或工作纪律的相关情形。第八条降职程序(一)员工降职应遵循以下程序L提名。各部门负责确定本部门降职人员名单。5 .申报。各部门负责人填写拟降职人员名单(见附件6),经 分管副总审核后,提交人力资源部。6 .审查。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拟降职人员是否满足降职条件进行审 查。不满足降职条件的,经与部门负责人沟通后,予以驳回。人力资 源部结合资格审查结果,填写员工降职处理审批
5、表(见附件7), 经审批后予以降职。(二)部门负责人降职由集团高层会讨论提名和审议。(三)公示领导班子审批后,人力资源部负责发布正式公告文件,对本年度 降职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10)。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降职手续。第九条降职处理(一)转入观察期(3-6个月):对降职员工,经审批可以先转入 观察期。观察期间由上级领导为其设立观察期内必须达成的具体或量 化的目标,由人力资源部填写员工转入观察期意见审批表(见附 件7),履行审批流程并执行。员工在观察期内达成目标的,或有明显 改进的,经审批(见附件8员工转出观察期意见审批表)可转出观 察期,不予以降级处理。观察期间待遇不变。观察
6、期间绩效考核需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 总经理审批后,人力资源部负责存档。(二)直接降职:对于经审批予以直接降级处理或观察期内未达 目标且无明显改进的员工,由人力资源部与员工沟通后,填写员工 降职处理审批表(见附件9),经审批后予以降职。第四章调岗管理第十条定义调岗是指为满足集团业务需求及员工个人发展需要,在集团内部 对员工的岗位进行调整的行为。调岗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L同一职位层级内岗位调动(包含部门内和跨部门);2.不同发展通道间的岗位调动(包含部门内和跨部门)第十一条调岗基本条件(一)部门负责人根据部门内部管理及工作需求情况,提出调岗 需求,并获调岗当事人同意的。(二)集团因组织架构变化等
7、内部因素产生调岗需求,经调岗当 事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达成一致意见的。(三)员工因个人职业规划等原因提出调岗需求,并获相关部门 负责人同意的。第十二条调岗程序调岗类型具体流程集团提出调岗1.人力资源部负责填写员工调岗审批表,并经当 事人、调入及调出部门负责人、领导班子签批;2. 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调岗相关手续。部门提出调岗L与人力资源部说明事由;2.由部门填写员工调 岗审批表,并经当事人、调入及调出部门负责人、 领导班子签批;3.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调岗相关手 续。员工提出调岗L与部门负责人说明事由;2,经部门负责人同意 后,由员工填写员工调岗审批表,并经调入及调 出部门负责人、领导班子签批;3.
8、人力资源部负责 办理调岗相关手续。注:员工调岗需要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如因调岗时未进行工作交接 而出现任何损失、纠纷等一切后果,集团有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第五章轮岗管理第十四条定义轮岗是指集团部分员工进行有计划的岗位轮换。第十五条轮岗条件(一)个人申请:员工在现岗位上工作满1年且上年度考核在95分以上,可根据 自身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结合集团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岗位轮换。(二)集团安排的系统性轮岗:1 .集团将根据人才梯队建设规划,对有发展潜质的优秀员工进行 轮岗安排。2 .集团将根据部分特定岗位的工作特点,安排在岗员工进行岗位 轮换,以规避潜在管理风险。(三)轮岗对象轮岗对象主要为副经理(不含)以
9、下所有员工,经领导班子审议 通过的特殊情况除外。第十六条轮岗程序(一)轮岗计划1 .每年1月份,员工个人可填写员工个人轮岗申请表(见附 件12),提交至部门负责人;2 .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编织本部门年度轮岗计划表(见附件13), 报人力资源部汇总;3 .人力资源部统一提报轮岗计划表至领导班子审批;4 .领导班子审批后,人力资源部负责整理年度轮岗计划。(二)轮岗准备1 .各部门依据年度轮岗计划,与员工说明轮岗的具体岗位和轮岗时间;2 .员工轮岗前需要先进行工作交接,并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 审批;3 .部门负责对轮岗员工进行岗位说明及岗前培训。(三)轮岗实施1 .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轮岗相关手续,员工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新 岗位报到;2 .员工轮岗期间的待遇不变,绩效考核按新岗位的绩效考核指标 执行;3 .部门内轮岗期限应不少于3个月,跨部门轮岗期限应不少于6 个月。轮岗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审批。4 .同等条件下,公司在晋升、培训、内部竞聘等方面将优先考虑 具有轮岗经历的员工。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第十九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第二十条本制度颁布后,之前颁布的与之抵触的有关规定同时 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