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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加快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的实施方案为全面提升全县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现代化水平,根据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省食品安全示范市、县(市、区)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结合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深化“四个最严”,在落实党政同责、推进整体智治、加强风险治理、推动社会共治、实现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创新示范,推进“平安食品”建设,全面提升食品安全
2、保障水平,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食品安全成效,打造区域治理能力现代化,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安全为本,人民至上。把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放在首位,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聚焦人民群众所忧所急所盼,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二)坚持政府主导,共治共享。全面落实党政同责,充分发挥党委政府主导作用,强化人财物保障。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统筹抓好创建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形成政府监管、部门协同、企业负责、行业自律、公众参与、媒体监督、法治保障的共治格局。(三)坚持改革创新,示范引领
3、。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全力推进食品安全一件事改革,着力破除制约食品安全更高水平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在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等方面大胆探索,努力取得一批示范性、引领性、标志性成果,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推动食品安全工作持续走在前列。(四)坚持唯实惟先,科学评价。牢牢把握助力高品质生活的目标定位,把“质效提升、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创建实效的重要标准,确保创建评价结果客观真实、公开公正、科学权威。三、创建目标力争通过一年时间的全面创建,获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称号。全县食品生产经营者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明显减少;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显著增强,从
4、农田(车间)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整体智治体系运行有效;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实现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食品安全工作走在前列。四、创建任务(一)食品安全状况稳定良好。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持续稳定,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成效显著,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对政府及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认可度高,对本地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较高。(二)落实落细党政同责。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财政投入与执法监管队伍保障有力;食品检验检测能
5、力明显提升。(三)加强风险管控能力。食品安全风险闭环管控机制有效运行。食品抽检工作明显加强,食品安全风险发现能力显著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商、风险信息交流顺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完善、支撑保障能力较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有力有效,信用体系基本健全,城市和农村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四)有效推进整体智治。从农田(车间)到餐桌食品安全全程监管“一件事”改革有效推进。食品安全核心业务数字化全面实现,“浙食链”“外卖在线”等核心数字化系统得到广泛应用。多数据共享、多业务协同、多跨场景应用的食品安全数字化监管体系有效运行,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法监管效能显著提升。(五)拓宽社会共治路径。
6、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普遍增强,法治教育和科普宣传广泛开展,公众对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认知水平明显提高,社会监督渠道明显畅通,消费维权、举报奖励工作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六)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得到落实,推动食品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地产食品和食品流通、销售、餐饮服务业品牌创建、质量提升、标准创新、科技支撑明显增强。(七)形成鲜明创建特色。具有较强的改革意识和创新能力,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在党政同责、源头治理、过程控制、风险管理、监管执法、主体责任、社会共治等方面积极探索新方法、新路径、新模式,着力在机制体
7、制创新、解决食品安全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上取得突破,有效提升当地食品安全水平,并形成具有辨识度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五、实施步骤全面组织开展创建工作,通过努力确保评价得分率290%,总得分290分,且无否决项被否决情形、群众知晓率、满意度285%,通过“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考核验收。(一)准备启动阶段(2023年4月30日前)。拟定创建工作方案及责任分工,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创建办,下同)(附件);召开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明确各单位责任,全面启动创建工作。(二)自查准备阶段(2023年8月31日前)。全县根据创建工作方案及责任分
8、工,着力推进机制建设,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着力提升监管能力。各成员单位对照评价细则七个方面重点内容,逐项比照,进行自我总结,收集整理台帐资料。(三)整改提升阶段(2023年9月至10月)。对创建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县创建办组织全面督查,督促各成员单位补齐短板,做强特色,同时全面开展创建宣传,营造创建氛围,做好省级暗访和满意度测评相关准备。(四)总结迎检阶段(2023年10月至11月)。提炼总结示范引领项目,接受市级初审评价,迎接省食安委对我县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的考核验收。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深刻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创建工
9、作领导机制,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充分调动各部门力量和资源,充分发挥全社会的参与积极性,全面推进创建工作。(二)加大财政保障。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经费保障和创建经费保障,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创建工作宣传、第三方暗访和数字化改革经费保障;充分保障创建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开展。(三)优化工作措施。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满意导向,高标准、高起点开展创建。加强动态长效管理,健全监管体系,提升监管能力,确保创建成效。将创建工作情况纳入县对镇(街道)、各相关部门的考核评价体系。实行动态长效管理,巩固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效,创建成功后要确保年度跟踪评价顺利通过。(四)营造良
10、好氛围。加大创建工作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知晓度,增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及时总结监管成效、特色做法、典型事例,进一步形成全社会重视、参与、监督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附件:县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县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组长和副组长分别由县政府县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和县政府分管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教育、农业农村的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供销总社、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负责人,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纪委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传媒中心、县委政法委、县委编办、县委巡察办、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的分管负责人组成。上述人员若遇人事变动,由接任人员自然更替,不再另行发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创建办”),设在县食药安办,办公室主任由县食药安办主任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