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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市场监管部门关于“双11”期间网络交易规范行为的提醒告诫书为规范“双11”期间网络集中促销行为,维护网络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X市场监管部门就有关事宜提醒告诫如下:一、严格遵守电子商务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积极承担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维护良好网络市场秩序。二、应当在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经营者主体信息或者该信息的链接标识。三、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不得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2、,欺骗、误导消费者。四、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应当实行明码标价。采用价格比较方式开展促销活动的,应当以文字形式显著标明销售价格、被比较价格、原价、折扣价及含义,不得有价格欺诈行为。五、严禁利用网络交易平台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得通过造谣、虚假营销宣传、圈粉刷单、自我打赏等方式吸引流量、炒作热度,诱导消费者打赏和购买商品。六、不得采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等方式设置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七、不得违反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规定,应及时妥善化解消费纠纷,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八、各网络交易经营者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网络交易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的,请及时拨打12315、12345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