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摔跤柔道跆拳道项目试点学校评定标准及评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湖南省摔跤柔道跆拳道项目试点学校评定标准及评分.docx(6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湖南省摔跤柔道跆拳道项目试点学校评定标准及评分一、基本条件(20分)(一)领导重视(8分)1 .学校领导重视试点项目工作,列入学校议事日程。 建立由校领导直接负责的管理机构,并有相应的管理办法 和规章制度。(1分)2 .学校把试点项目工作业绩纳入年终考核内容。(2 分)3 .学校制定的试点项目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应具有科 学性、创新性、可行性,并列入学校教育发展规划。(1 分)4 .保证试点项目的招生生源,有试点项目特长生特招 政策。(2分)5 .学校把试点项目教练员带队训练计算成教学工作 量,与其他学科教师享受同等待遇。(2分)(二)师资配备(3分)1 .按国家规定配齐体育教师。(1分)2 .
2、有与开展的试点项目相匹配的具有合格资质的专、 兼职训练教师。(2分)(三)场地器材设施及经费保障(9分)1 .学校体育器材必须符合国家体育器材配备的标准。 (2分)2 .根据开展的试点项目配有能够满足教学、专项训练 和正式比赛要求的场地器材设施。(2分)3 .学校体育经费必须按国家规定由学校教育事业费列 支,并能够保障试点项目训练、竞赛及带训教师的补贴经 费,做到专款专用。(5分)4 、工作要求(30分)(一)普及性体育活动(8分)1 .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监测制 度,适龄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占学校学生总数的95%以上。(2分)2 .学校应按照国家课程计划规定开足开齐上好体育与
3、 健康课,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鼓励创新及丰富课 余体育活动内容和形式,有计划地把试点项目与体育教学 和课外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培养学生专项体育兴趣和技 能。(3分)3 .学校学生参加试点项目活动的人数占学校学生总数 原则上应达到30%o (2分)4 .学校在保障正常教学和体育活动的基础上,体育场 馆有序面向学生及社会开放并建立长效机制。(1分)1 .遵循青少年儿童生长发育规律和生理、心理特点, 进行科学的系统训练。(2分)2 .学校应积极创建试点项目运动队,主动开展“名校 办名队”、“一校一品”工作,建立不同年龄试点项目的 代表队。(2分)3 .校代表队具有年度(阶段、季度、课时)训练工
4、作 计划。保证每周训练3次以上,每次训练不少于90分钟。(2分)4 .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双休日、寒暑假组织集中训 练。(2分)(三)竞赛(8分)1 .有计划地开展试点项目竞赛活动。班级、年级、校 际之间比赛形成制度。(2分)2 .学校每年度举办的运动会试点项目为必设项目。(2分)3 .试点校应积极参加各级体育(教育)行政部门、专 项体育协会(省摔跤柔道协会、省跆拳道运动协会、省中 国式摔跤运动协会)组织的各类体育活动。(4分)(四)学生运动员的管理(6分)1 .认真抓好学生运动员思想品德和文化学习工作。2.建立校级代表队档案库。将学生运动员的身体机能 和运动技术水平等情况建立档案,并对其跟踪调
5、查。(3 分)三、工作成效(50分)(一)学校体育工作处于本省(区、市)示范地位。(3分)(二)本校30%左右的学生必须掌握本校试点项目的知 识和技能。(2分)(三)培养与输送(20分)学校必须注重体育人才的培养,保证每年向上一级试点 项目学校、各级业余体育运动学校、省(区、市)优秀运 动队、大专院校等输送体育后备人才。(20分)向国家队输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每输送1人计5 分(以国家队选调文件为准);向省专业队输送高水平体育 后备人才,每输送1人计3分(以正式办理进队手续为 准);向省体校、高等院校试点项目高水平运动队每输送1 名学生计2分(以录取通知书或学籍证明为准);向上一级试点项目学
6、校、市县业余体育运动学校每输 送1名学生计1分(以录取通知书或学籍证明为准)。(四)运动成绩(20分)1 .校代表队在本省(区、市)体育项目比赛中成绩名 列前茅,并在全国及国际比赛中成绩优秀。(12分)校代表队在市、省、全国比赛中获得团体总分前6名 分别计5、8、12分;2 .不断提高学生运动员技术水平,每年要培养出等级 运动员。(8分)培养的运动员在周期内取得二级运动员等级每人计1 分,一级运动员等级,每人计2分,运动健将等级每人计5 分。(五)表彰与奖励(2分)学校和个人在开展学生体育活动、培养体育后备人才 等方面受到过各级体育、教育行政部门表彰。(2分)(六)科研成果(3分)学校和个人体育科研成果或论文在省(区、市)级以 上刊物或论文报告会上发表。(3分)四、加分因素试点校培养和输送的运动员在本周期内获得以下比赛 名次可计加分:在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世界大运会等单项前三 名每人加20分、第48名每人加10分;在世锦赛、世界杯、亚锦赛、世界中学生比赛中单项 前三名每人加10分、第48名每人加5分;在全国锦标赛、冠军赛、全国青年锦标赛等比赛中单 项前三名每人加8分、第48名每人加2分;在全省青少年锦标赛、省运会、省中学生运动会及省 级协会组织的比赛上取得前三名的每人加4分,第4一8名 每人加1分。(以上分值按人只计算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