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 800 吨塑料制品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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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800吨塑料制品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潍坊正昊新材料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800吨塑料制品项目项目代码2303-370702-89-05-752839建设单位联系人于海涛联系方式158*99建设地点潍坊市潍城区于河街道西环路与泰祥街交叉口西500米路北地理坐标(东经119度2_分5.074秒,北纬范度41分25.892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C2641涂料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53塑料制品业292-其他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

2、品制造业26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264-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不产生废水或挥发性有机物的除外)建设性质EI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13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潍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2303-370702-89-05-752839总投资(万元)HOO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1.8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口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25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建设项目依据行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3、规划园区名称:潍城区于河产业园规划(2021-2035年);审查机关:潍城区人民政府;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潍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于河产业园的批复(源城政复20205号)、潍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扩大于河产业园规划面积的批复(潍城政复202239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政府于河街道办事处潍城区于河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潍城分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政府于河街道办事处潍城区于河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潍城规环审字20222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规划符合性:潍城区于河产业园规划

4、总用地面积为1673.04公顷,共分为三个板块:高端智能制造产业园板块:东至西外环以东的小于河,南至玉清西街,西至陈平家村,北至民主街,包含于河街道驻地的大部分用地,现状生活配套设施较完善,面积564.82公顷;农工融合产业园板块:东至东毕家村,西至白杨河,南至南十路,北至禹王北街,包含原杏埠镇驻地的大部分用地,现状生活配套设施较完善,面积179.14公顷;节能环保产业园板块:北至G20高速公路,南至胶济铁路,西至潍日高速公路以西的南曹村,东至创新路,生产、生活配套设施完善,面积929.08公顷。本项目位于高端智能制造产业园板块内,符合园区产业规划(详见附图附件)。根据“潍城规环审字20222

5、号”的要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与潍城规环审字20222号符合性分析内容项目情况符合性园区在运营期间,入园企业废气排放时So2、NOx颗粒物排放应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相关限值;其他污染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限值。有行业标准更严格的限值优先执行行业标准,同时符合山东省发布的行业污染物中的相关限值木项目颗粒物排放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相关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6、GB14554-93)中相关限值。符合园区应完善排水管网,实现雨污分流。入园企业废水排放执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有行业废水标准的企业优先执行行业标准。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稳定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符合园区企业噪声排放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限值。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符合园区内企业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

7、实施)中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处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相关要求项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需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项目生产场所等须进行地面硬化,严格落实生产区、污水排污管线等场所的防渗措施,防止对周围地下水造成影响符合园区内道路、生产场所等须进行地面硬化,落实生产区、污水排污管线等场所的防渗措施,防止对周围地下水造成影响本项目厂内道路硬化,车间、化粪池基础均做好防渗防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做好防雨、防渗措施符合入园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城市发展

8、规划、园区规划、园区的行业准入条件、环保准入条件、负面清单等要求;严格控制污染严重的项目进入;入园项目应选用环境友好型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和生产技术;所有建设项目应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和排污许可制度本项目严格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决定的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投产前完成排污许可符合入园企业要在园区环境风险应急处置框架下,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在具体项目建设中细化落实,从源头上防范和消除环境风险隐患本项目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及城镇总体规划符合性分

9、析本项目位于潍坊市潍城区于河街道西环路与泰祥街交叉口西500米路北,项目所在地属于工业用地,本项目符合潍坊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项目周边Ikm范围内没有历史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及重要生态功能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均得到合理处置,污染负荷较轻,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具有水、电及交通便利等有利条件。拟建项目符合潍坊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求。2、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潍坊市潍城区于河街道西环路与泰祥街交叉口西500米路北,符合当地建设用地规划;厂区东侧为恒兴路,北侧为厂房,西侧为厂房,南侧为泰祥西街,距离最近的敏感点为冯家村(S,336m)o周边Ikm范围内没有历史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及重要生态

10、功能区,厂区周围交通便利,且周边环境较好;项目所在地地势平坦,周边配套基础设施齐全,适宜项目建设。3、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鲁政字(2020)269号)要求,潍坊市发布了潍坊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中根据潍坊市生态环境功能、自然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划定环境管控单元,实施差别化生态环境管控措施,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本项目位于潍坊市潍城区于河街道西环路与泰祥街交叉口西500米路北,关于发布2022年度潍坊市“三线一单”调整更新成果的通知(潍环委办发20234号),该控制单元为重点管控单元,

11、单元编码:ZH37070220006o该区域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合理控制开发强度。拟建项目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潍政字【2021】15号)符合性分析如下。表2与(潍政字【2021】15号)符合性分析(一)“三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情况性1.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947.36km2,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86%,包含渤海南岸滨海平原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济潍山前平原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胶南丘陵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胶潍平原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鲁中山地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潍

12、坊市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278.66k包含白浪河重要河口生态保护红线、寿光-滨海重要渔业资源产卵场生态保护红线、莱州湾单环刺蠕重要渔业资源产卵场生态保护红线、胶莱河重要河口生态保护红线、昌邑滨海重要滩涂及浅海水域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面积为1416.83km2,占全市国土面积的8.76%O生态保护红线数据为优化调整过程数据,后续将与正式批复的数据衔接,并相应调整一般生态空间划定方案。本项目位于潍坊市潍城区于河街道西环路与泰祥街交叉口西500米路北,根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分析,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与拟建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红线为白浪河中

13、游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代码为SD-07-B4-02,位于位于青银高速以北,罗家村以东,西小营村以西。该生态保护红线区位于拟建项目东北方向,最近距离约为7.28km,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要求。“生态红线图”见附图5符合2.环境质量底线。到2025年,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市PM25年均浓度达到42g/m3;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点河流水质优良率达到42.4%,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全部达到IH类;近岸根据环境质量状况调查数据,项目选址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除臭氧(O3)外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

14、012)中的二级标准及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29号)要求,潍坊市人民政府通过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治理工业企业扬尘,加强燃煤治理等措施,持续改善生态符合海域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水质优良(一、二类水质)面积比例达到52.7%左右;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环境质量底线目标待“十四五”规划目标及省考核我市要求确定后进行相应调整。环境质量;项目纳污河流为大坪河,根据潍坊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8月11日公布的潍坊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情况通报(2023年1-6月)数据,坪河寒双路桥监测

15、控制断面的现状监测结果水质为III类。由此可见,该区域的水质较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川类标准,本项目采取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及声环境的影响不大,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3.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省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到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4.9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1%,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645o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统筹土地利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市耕地保有量在2020年的基础上不降低,保持在789139.00公顷以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63333.33公顷。严格落实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能源、煤炭消费总量完成国家、省下达目标任务,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不断降低,新能源比重不断提高,全口径新能源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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