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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加快推进智慧工地建设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化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苏 政发2017151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智慧工地 建设的指导意见(苏建质安202078号)等文件精神,围 绕“智慧淮安”建设,结合市委、市政府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 作,推动信息技术与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深度融合,助推建筑产业 优化升级,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现就加快推进智慧工地建设提出 以下实施意见O一、总体要求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推广应用信息化管理和物联网智 能技术及相应设备,构建覆盖“政府智慧监管、企业智慧建设、 项目智慧管理”三级联动的智慧工地管理体系,全面提升企业施 工信息化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有
2、效提高建设主管部门在工程 质量、安全生产、扬尘管控等方面的监管效能,建设形成涵盖现 场应用、集成监管、决策分析、数据中心和行业监管等五个方面 内容的智慧工地。二、主要目标(-)2021年8月底前,全市所有房屋建筑工地接入淮安市 智慧工地监管平台;11月底前,市政、园林等工地接入淮安市智 慧工地监管平台。(二)2022年起,在智慧工地优先发展安全应用的基础上, 逐步推进BIM技术、材料管控、质量管控、绿色施工等关键技术 应用全覆盖,逐步形成完善的技术标准和应用体系。三、建设内容(-)智慧工地监管平台(政府管理端)建设1 .系统集成平台。平台具备以下6项功能:(1 )项目基础数据分析:包括项目位置
3、分布(结合电子地 图)、在监项目数、项目类型等数据展示与统计分析;(2)安全监督业务分析:包括监督机构监督计划数、当年 (当月)检查数等;(3 )项目现场人员分析:包括安管人员在岗履职信息、特 种人员信息、劳务人员基本信息及奖惩信息;(4 )项目隐患排查分析:包括项目自查、标准化月评情况、 在线开单、移动巡检统计分析,对项目隐患排查内容进行分类分 析;(5 )扬尘监测分析:包括扬尘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的接入数、 在线率实时统计分析,PMIO热力图实时展示;(6 )危大工程实时监测分析:包括塔吊及施工升降机司机身 份识别及资格验证结果分析,塔吊、施工升降机、深基坑、卸料 平台和高支模监测预警统计等
4、。2 .系统数据对接。智慧工地监管平台需与江苏省建筑施工安 全管理系统和全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服务平台(或当地实名制 管理系统数据)对接,确保项目基础数据收集和人员动态信息获 取。3 .数据自动监测。应统一设备要求和数据格式,确保监测数 据准确性,平台实时收集各智慧工地危大工程(至少包括塔吊、 施工升降机、卸料平台、深基坑、高支模)和环境监测(至少包 括PMIO )等数据,实现监测数据综合分析与判断。(二)项目部智慧工地数据集成平台(项目管理端)建设智慧工地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江苏省智慧工地(安全部分) 实施指南要求,具备项目现场隐患排查、人员信息动态管理、 扬尘管控视频监控、高处作业实时预警、
5、危大工程监测预警等功 能,并将数据反映在智慧工地数据集成平台,智慧工地所用设备 参数应符合要求,功能应充分全面,数据应标准规范(应用技术 标准详见附件)O1 .项目现场隐患排查。包括施工现场自查自纠、隐患随手拍、 移动巡检系统。2 .人员信息动态管理。包括人员安全动态管理信息、施工现 场人员立体定位、现场在岗人员信息显示、基于网络或VR技术 的安全教育系统。3 .扬尘管控视频监控。包括扬尘噪声监测设备、现场降尘自 动喷淋、远程视频监控系统。4 .高处作业实时预警。包括工具化定型化防护措施、防护栏 板损坏遗失报警、报警信息传输与显示系统。5 .危大工程监测预警。包括起重设备操作人员身份识别、起
6、重设备防碰撞、塔吊过载报警、起重设备及施工升降机运行状态 监控及显示、卸料钢平台超载预警、深基坑监测预警、高支模监 测预警系统。四、工作职责(-)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各县区住建部门和各相关单位要 强化各项保障措施,多形式、多渠道加强智慧工地的宣传推广, 为智慧工地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保质保量完成工作目标, 加快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工作,提高政府监管信息化水平。应充分 发挥建筑市场信用综合管理体系的作用,将智慧工地建设与市场 信息联动,作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的重要考核内容。(二)智慧平台建设管理公司工作职责。智慧平台建设管理 公司要在现有的“淮安市智慧工地监管平台”基础上,进一步完善 平台系统
7、,为智慧工地推进提供技术保障,以确保各行业建设工 地接入系统;县区级智慧工地监管平台建设管理公司要按照统一 标准建设平台,确保与市级监管平台对接。(三须目建设单位工作职责。建设单位应按照省住建厅关 于智慧工地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2021第16号),按公 告计列智慧工地费用,保障智慧工地建设顺利实施。积极督促施 工单位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加强施工单位智慧工地执行情况的监 管。(四)项目施工单位工作职责。施工单位要加强项目现场智 慧工地建设管理,根据工程类型、规模,按照相关技术要求,编 制智慧工地总体方案,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确保施工现场的智 慧工地配套设施符合平台接入要求。(五)项目监理单位工作职
8、责。监理单位要加强日常检查及 巡查,加强督促智慧工地管理的实施,并有效应用于施工现场实 际管理。五、工作要求(-)强化部门联动,全力保障智慧工地建设。各相关单位 要联合加强智慧工地建设信息的互通与共享,按相关文件要求贯 彻落实智慧工地建设的各项鼓励政策,并按照职责分工进行日常 监督管理。淮安市智慧工地监管平台设在市住建局,由市住建局 负责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平台的年度维护所需资金列入部门 预算。各相关单位应督促行业内各建设工地积极推进智慧工地建 设,按时序完成工作任务。(二)推进示范引路,引导项目管理标准化。各相关单位要 将智慧工地建设情况列入建设项目评优评先的条件,工程建设项 目完成智慧工
9、地建设后,方具备优质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 工地等评选资格。鼓励建设、施工单位等自建信息化管理系统和 平台,通过适时获取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相关数据,增强企业对工 程项目质量安全的管控能力,从而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效率。(三)加大推广力度,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建设工地各参建 单位应积极推进施工项目智慧工地建设,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生 产、文明施工、从业人员实名制等措施落实,做好智慧工地各系 统的日常应用,提升数据质量。各参建单位不得随意调整、拆卸 监控设施,严禁擅自关闭系统,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四)优化接入服务,满足技术标准要求。智慧工地管理系 统的安装、调试、检验、运行及维护应符合建筑行业相关标准, 符合,淮安市智慧工地监管平台”的信息系统接入要求,能在时序 内接入“淮安市智慧工地监管平台”并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