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云安全防护服务项目招标文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云安全防护服务项目招标文件.docx(92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云安全防护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第四部分 第五部分 第六部分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采购需求评标办法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嘉兴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云安全防护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O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9月26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XSJ-2023-146项目名称:嘉兴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云安全防护服务项目预算金额:55万元最高限价:55万元采购需求:应用系统安全及相关服务。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
2、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内完成云安全服务环境建设并投入使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口是;回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口无;1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口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口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
3、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小,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垂;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4、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3年9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26口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
5、台(https:WwW)开标时间:2023年9月26日9点30分00秒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 .
6、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
7、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 .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投标准备:注册账号一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一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
8、Y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一一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不提供
9、招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一“备份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具体
10、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服务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嘉兴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云安全防护服务项目,属于商务服务业行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0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0B不同意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0A不组织。口B组织。6样品提供
11、I3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7方案讲解演示口A不组织。组织。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系统演示。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15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系统演示按以下方式:演示文件存储在U盘中,开标前邮寄至采购代理;邮寄要求:单独密封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封面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全称。地址: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2)资
12、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
13、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
14、电话:。(非强制性要求)一、总则1 .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 .定义2.1 “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 “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 “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
15、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2.6 ”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2.7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回”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口”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 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