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20220802).docx

上传人:王** 文档编号:616226 上传时间:2023-12-08 格式:DOCX 页数:32 大小:46.3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XX县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20220802).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2页
XX县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20220802).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2页
XX县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20220802).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2页
XX县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20220802).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2页
XX县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20220802).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2页
XX县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20220802).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32页
XX县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20220802).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32页
XX县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20220802).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32页
XX县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20220802).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32页
XX县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20220802).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32页
亲,该文档总共32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XX县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20220802).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县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20220802).docx(32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XX县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要求,推动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以及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和潮州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在我县落地落实,结合深化实施今年以来我县出台和执行的系列稳增长政策措施,加快发挥更大政策效应,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财政政策(一)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落实力度1 .严格落实国家已出台的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民航交通运输仓

2、储和邮政业等6个行业留抵退税政策,确保存量留抵税额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2 .加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2022年至2024年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进一步落实中小微企业购置设备器具加速折旧政策,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3 .密切对接国家新增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

3、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实行增量按月全额退还、存量一次性全额退还留抵税额的政策,提前做好工作准备,确保第一时间落实到位。加强退税风险防范,依法严惩偷税、骗税等行为。4 .指导新上规上限及培育企业按规定享受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企业上规上限后从县级以上政府财政及其他部门取得应计入收入总额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符合税法规定的,可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落实新上规上限企业享受省、市、县一次性奖励。(二)加快财政支出进度5 .各级、各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快主管资金分配下达,加快支付形成实物工作量,涉及基本建设和政府采购的,应履行有关程序,做好相关要素保障,确保资金一经下

4、达即可支出。6 .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清理盘活力度,除应急救灾、据实结算等资金外,原则上9月底前完全未使用的项目资金,以及未使用完毕的上年结转资金,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使用完毕的结转资金,及时清理收回。不能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当年安排资金,由财政部门统一办理收回或调整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加强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管理,严格按规定将存量资金清理上缴财政。7 .强化库款监测,结合留抵退税、项目建设等需要做好资金调度、加强库款保障,确保退税资金及时足额到位。8 .保障国库资金汇划通道和国库基础服务畅通。各级国库强化财税库银协同工作机制,开通防疫资金拨付“绿色通道”,保持应急机制处

5、于激活状态,保障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准确拨付到位。(三)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围9 .按照2022年专项债券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的要求,加快专项债支出进度,已发行的专项债券项目力争全部开工。10 .加强专项债券穿透式监测,分单位分项目跟踪资金使用情况,每月通报专项债券支出使用情况,每半月调度专项债券项目进展,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遇到的问题。11 .贯彻落实上级政策,对因短期内难以继续建设实施等原因形成资金闲置的项目,按程序要求上报省财政厅同意后将闲置资金按程序调整用于其他符合要求的成熟项目。12 .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引导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建设主体提供配

6、套融资支持,做好信贷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的有效衔接。13 .密切跟进国家适当扩大专项债券支持领域的政策,在前期确定的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等9大领域基础上,围绕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公共服务、老旧公用设施改造、消费基础设施等领域加快谋划储备一批专项债券项目,提前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工作,及时做好我县项目储备申报工作。(四)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14 .减轻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用负担,落实省政策,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2022年新增的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以下、平均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含)

7、1%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按业务发生额的1%给予省级补助。15 .落实国家、省政策,配合市支持鼓励辖区内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业务规模较大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争取上级奖补,支持更多合作融资担保机构聚焦支小支农主业。16 .支持引导我县优势特色产业、农业现代化产业园、农村基础设施等争取省农业融资担保机构年化担保贷款。积极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提高承保理赔服务水平,采取有效措施扩大我县农业保险覆盖面。17 .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积极支持外贸企业,深化银保企三方合作,鼓励创新保单融资产品。支持有条件、有意愿的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短期出口保险业务。(五)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18 .落实促进

8、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工程根据项目特点、专业类型和专业领域合理划分采购包,积极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大企业分包,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19 .加强各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评估,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额采购项目(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超过前述金额的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20 .落实国家要求,将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o对未明确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评审时,鼓励按上

9、限实施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或增加价格得分。21 .做好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的政策引导和推广应用工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和电子保函服务,支持有需求的中小企业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融资。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线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六)落实社保费缓缴政策22 .落实国家政策要求和省统一工作部署,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地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缓缴期限阶段性实施到2022年底。23

10、 .在落实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对受到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扩大实际缓缴政策,养老保险缓缴期限阶段性延长到2022年底。24 .实施制造业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补贴,2022年对县内注册、持续经营的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一定比例给予补贴。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补贴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管理,由企业用于社保缴费、员工待遇发放等支出。25 .简化社保费缓缴办理流程,执行国家、省中小微企业和受疫情影响地区认定标准,对生产经营

11、困难等适用条件实行告知承诺制,推动实现缓缴即申即享。(七)加大稳岗支持力度26 .优化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进一步提高返还比例,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底。此前已按30%比例返还的大型企业,及时补足差额。27 .拓宽失业保险留工补助受益范围,将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受益范围由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中小微企业扩大至大型企业,以及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

12、铁路运输5个行业企业,实施期限至2022年底。28 .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资金从失业保险金中列支,对企业招用首次在饶平就业的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费的,给予每人800元的招录新员工补贴,实施期限至2022年底。二、货币金融政策(八)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29 .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本

13、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30 .引导辖区银行机构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接触性、聚集性服务行业及受困人群开展银企对接工作,充分运用各类平台,多渠道多形式做好融资宣传和对接,推动延期还本付息应延尽延,缩短授信、放款审批流程,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针对服务业企业特点开发动产质押贷款和信用贷款产品,推动主动授信、随借随还贷款模式。31 .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引导金融机构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32 .对延期贷款坚持

14、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33 .优化地方金融组织对受疫情影响重点行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和个人下调贷款利率、减免手续费用、延期或展期、免除罚息、完善续贷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鼓励典当行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无法及时办理赎当、续当的当户,不盲目做逾期绝当处理,酌情减免一定逾期罚息,对其中有续当需求的当户,可先行受理续当,鼓励适当延长当户缴纳前期利息及当期续当综合费用的期限,并适当下调当费费率。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承租企业,鼓励融资租赁公司调整还款计划,减免租金利息和罚息。鼓励商业保理公司对受

15、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适当降低融资利率,酌情延长保理融资期限和减免罚息。(九)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34 .积极争取上级新增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落实国家将2022年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额度和支持比例增加1倍的政策要求,更好引导和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贷款。35 .支持工业企业融资贷款贴息补助措施。对规上工业企业、小升规培育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获得商业银行人民币新增贷款的实际发生利息总额在2万元以上,县财政给予单个企业的补助额度按照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36 .落实省“首贷户”贷款贴息补助政策,对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

16、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首次申请贷款的小微企业给予不高于1%的省级贴息补助,并根据省要求执行补贴时限延长政策。37 .指导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鼓励金融机构依托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开展政采贷业务。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对符合条件帮助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的供应链核心企业,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线确认,按实现应收账款融资年化金额不超过1%的额度给予奖励。建立信贷、债券融资对接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快速响应产业链核心及配套企业融资需求。推动核心企业签发供应链票据支付上游企业账款,鼓励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提供供应链应收账款融资服务。依托公共信用信息数据,策划“信易贷白名单生成机制,精准向优质企业投放信贷额度。38 .规范深化开展供应链金融创新,积极发挥“中小融”等供应链平台作用,加强与产业链“核心”企业数据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copyright@ 2008-2023 yzwku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2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