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20220727).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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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要求,推动国务院关于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甘肃省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庆阳市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落地落实,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完成“六保”任务,充分释放政策聚合效应,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财政政策(一)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1.全面落实国家出台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及时退还小微企业及“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

2、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行业企业增量留抵税额,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及制造业等行业存量留抵税额,确保企业应享尽享。(县财政局、县税务局负责)2 .落实扩大留抵退税行业范围后的“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留抵退税政策,及时退还新增行业留抵税额,增量按月全额退还,存量一次性全额退还的留抵退税政策,建立增值税留抵退税风险防控和审核机制,依法严惩留抵骗税、出口骗税等行为。(县财政局、县税务局负责)(二)切实加快财政支出进度。3 .加快预算执行

3、进度。列入年初预算资金全部下达到预算单位,对于情况发生变化已无需执行或短期内不具备执行条件的项目预算,及时收回财政安排用于急需资金的重点项目。在接收到上级转移支付5日内分配下达项目单位,未明确到具体单位的切块资金督促主管部门30日内上报资金分配计划后下达到项目单位。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涉及基本建设和政府采购的,履行有关程序,做好相关要素保障,确保资金一经下达即可支出。(县财政局负责)4 .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清理盘活力度。对2020年5月底之前,上级下达专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进行全面清理,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主要保障“三保”及乡村振兴等刚性支出。(县财

4、政局负责)5 .强化库款监测和保障。加强对库款运行的监测和统计分析以及对未来一段时期库款运行态势的预判,及时制定应对预案,防范风险隐患。加强库款资金调度保障,库款优先用于“三保”、衔接资金、涉农整合资金、直达资金、债券资金等支出。(县财政局负责)(三)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付范围。6 .加快专项债券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支付进度,2022年已下达我县专项债券额度,6月底前全部发行完毕,所有项目全部开工建设,8月底前基本完成支出。(县财政局、县发改局负责)7 .加强专项债券穿透式检测,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分部门分项目提出8月底前基本完成支出的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计划,跟踪资金使用情况,每月通

5、报专项债券支出使用情况,每半月集中研究专项债券项目建设进展,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问题,推进项目加快建设。(县财政局、县发改局负责)8 .对确因项目实施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以致短期内难以推进建设或债券资金需求少于预期等原因形成资金闲置的项目,及时将闲置资金按程序调整用于其他符合要求的成熟项目。(县财政局、县发改局负责)9 .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鼓励和引导驻县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建设主体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做好信贷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的有效衔接。(县金融办、人行镇原县支行负责)10 .密切跟进国家适当扩大专项债券支持领域的政策,在现有符合发债条件的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

6、、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等9大领域基础上,围绕国家新增确定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等领域,提前启动明年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尤其加强可用于资本金的债券项目谋划,做深做细前期工作,全力做好债券资金争取。(县发改局、县财政局负责)(四)积极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11 .建立健全风险补偿和奖补支持机制,积极申请上级专项,统筹县级财力,对符合条件的支农支小融资担保、再担保业务,给予一定比例的代偿补偿和适当担保费补贴。(县财政局、县金融办负责)12 .积极配合市财政把我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体系,全面开展再担保合

7、作业务。主动与省农担公司加大深度对接沟通与合作,拓展融资担保、首贷担保和中长期贷款担保业务,不断扩大合作贷款规模,为市场主体争取更多更优惠的资金支持。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o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本地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缓解本地小微企业的资金压力和经营成本,帮助企业减负减压、保持正常生产。(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金融办负责)(五)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8、13 .坚决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降低政府采购市场准入门槛。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中小企业只需提供承诺函或者信用担保,可参加我县的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货物、服务以及非招标方式开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一律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县财政局、县发改局负责)14 .提高采购份额预留比例,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明确价格评审优惠政策,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

9、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县财政局负责)15 .加快政府采购款项支付,采购人可结合项目实际,在合同中约定支付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中小微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到50%以上。在甘肃省政府采购网专栏公示预算单位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进一步提高政策执行透明度。(县财政局负责)(六)进一步落实社保费缓缴政策。16 .实施降低费率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底。(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负责)17 .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

10、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负责)18 .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将餐饮、零售、旅游、公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的基础上,扩大至符合条件的17类制造业,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负责)19 .简化社保费缓缴办理流程,按照中小微企业和受疫情影响地区认定

11、标准,对生产经营困难、所属行业类型等适用条件实行告知承诺制,推动实现缓缴“即申即享”。(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负责)(七)加大稳岗支持力度。20 .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2022年12月底前,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还返。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O根据受疫情影响程度以及基金结余情况,拓展至餐饮、零售、旅游等行业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照此实施。落实“免申即享

12、”经办新模式,切实做到精准发放,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可将资金直接返还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负责)21 .拓宽失业保险留工补助受益范围,由中小微企业扩大至受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所有参保企业。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因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所有参保企业和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企业,以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标准

13、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负责)22 .对今年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按每人100O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凡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此项政策实施期限截止2022年年底,补助资金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安排,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负责)23 .继续落实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企业新录用的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14、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退役军人,与企业签订12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按不超过就业技能培训同类职业(工种)的60%标准补贴。对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参加企业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给予企业每人15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对按规定参加技师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不同等级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IOoO-3500元的培训补贴。对企业组织在职职工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培训,培训后取得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规

15、定给予企业每人每年5000元的培训补贴,补贴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退役军人局负责)二、货币金融政策(八)落实金融机构贷款及优惠政策。24 .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货车司机等特殊群体,实施延期还本付息,通过展期、续贷、延付利息等方式,努力做到应延尽延,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年底。(人行镇原县支行、县金融办负责)25 .对受疫情影响的个人,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贷款等,在不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的情况下,采取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灵活方式调整还款计划,首套房、二套房下调贷款利

16、率;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落实国家汽车企业商用货车消费贷款6个月延期还本付息支持政策。(人行镇原县支行、县金融办负责)(九)加大涉农小微信贷支持力度。26 .争取和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政策及额度;深入推进高风险机构化险,争取地方法人机构达到使用“支农支小再贷款”条件,积极争取季度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的资金支持;督促地方法人机构低利率贷款“增量”,加大普惠小微贷款的投放;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林、水和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及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指导金融机构严格落实商业汇票承兑期限由1年缩短至6个月。(人行镇原县支行、县金融办负责)27 .优化对产业链上下游小微企业的融资、结算等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应收账款、预付款、存货、仓单等权利和动产质押、活畜、活禽抵押等融资业务。(人行镇原县支行、县金融办负责)(十)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28 .督促指导各金融机构用足用活金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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