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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县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安排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决策部署精神,认真落实XX省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开展全省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要求和省纪委监委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开展全省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推动全县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结合全县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就全县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办理、移送、管理等工作做出如下安排。一、时间安排根据各级统一安排,我县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时间为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共分自查自纠(2023
2、年7月底前)、集中整治(2023年8月至2024年5月)、总结整改(2024年6月底前)三个阶段。二、整治重点(一)责任作风问题。紧盯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围绕集中整治工作协调机制、有关职能部门单位履职尽责情况,重点监督各职能部门在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统筹谋划、组织协调、政策研究、督查指导、请示汇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职能关部门单位是在推进集中整治、履行主管监管职责、落实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职责、有案不查有案不立等问题。(二)违纪违法问题。聚焦医药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围绕医药领域行政管理部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及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医药领域行政部门管理指
3、导的社会组织、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医务人员,重点监督医药领域行政部门以权寻租的腐败问题;医疗卫生机构内“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的腐败问题,聚焦药品、器械、耗材“带金销售”等易发多发腐败问题;接受医药行政部门管理指导的社会组织利用工作便利牟取利益的腐败问题;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腐败问题;(三)监管执法问题。重点监督医药领域行政管理部门在监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包括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不力等情况;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的监管不力等问题;以及对涉及医药行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不力、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四)廉洁自律问题。重点监督医药领域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存在的问题,包括工作作风不实、执行监督执纪问责规定不力等情况
4、;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在医药领域腐败问题中存在的失职失责、徇私舞弊等问题;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对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线索处置不及时、不彻底等问题。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措施,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三)强化问题线索处置。各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线索的收集、核查、处置工作,确保问题线索得到妥善处置,不留死角。(四)加大惩治力度。对查处的医药领域腐败问题,要依法依规给予
5、严肃处理,形成有力震慑,切实维护医药行业的正常秩序。(五)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抵制腐败,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医药领域环境。(六)加强督导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四、工作措施(一)加强组织协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开展。(二)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各纪检监察机关要建立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档案管理制度,做好工作记录,确保工作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6、(三)加强培训教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组织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培训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四)加强协作配合。各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与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密切的工作联系,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开展。(五)加强信息报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机关报送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相关情况,确保信息畅通、报送及时。五、工作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为打造风清气正的医药行业环境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