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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调研报告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安排,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调研组开展了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调研。调研组实地察看了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地、下埠镇木马村儿童之家、腊市镇明塘小学留守儿童之家、麻山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湘东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湘东区毒品预防教育基地等单位,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相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主要做法和成效近几年来,区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
2、权益,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尤其是今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以来,各部门按照要求,迅速行动,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有了进一步提升。具体体现在:(一)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后,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主任,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湘东公安分局局长、区民政局局长任副主任,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教育局等30个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民政局,承担未保委日常工作,区民政局下设了湘东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3、全区建立152个村(社区)儿童之家,配备乡镇儿童督导员11名,儿童主任152名。(二)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得到有效净化。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教育、公安、交警、城管、市场监督、文广、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为学校教育教学营造了良好环境。加强校园安防建设,全区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均采取封闭式管理,投资600余万元对乡镇以上中小学校、幼儿园安装了一键式报警、人脸识别系统和防冲撞装置等安防设施,确保了校园平安。加强网络技术平台建设,开展涉未成年人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受理处置工作,设立涉未成年人专用投诉举报渠道,进一步净化了网络空间。(三)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投
4、资200余万元建设了“湘东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湘东区妇女儿童维权法律服务站”,开展“法治进校园”大巡讲活动和预防性侵专项宣讲活动,对未成年人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维权服务。投资200余万元建设了“湘东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各校设立心理辅导室,全区每所学校都成立了家长学校,开办了父母周末讲堂,构建家校合作共育模式,促进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从严从重从快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场所,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慎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提供法律援助和指定辩护,构建社会化帮教体系,教育
5、挽救犯罪未成年人。从严治理民办教育机构,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全区无证照校外培训机构均已关停,有证照的学科类线下培训活动也按要求均已停止。(四)重点未成年人的服务管理得到不断加强。开展重点学生群体摸排,建立全区中小学在校重点关爱学生监测数据库,通过建立留守儿童之家、举办校园兴趣活动、定期家访等方式,进行心理疏导和健康教育,加强关心关爱和有效管理。购买湘东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和萍乡市乐善居民服务中心的社会专业化服务,委托专业社工对重点未成年人开展定期走访、帮扶帮教和心理疏导等服务。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工作,发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开展“明天计划”免费体检、“福利圆梦孤儿助学”、“农商
6、银行助你圆梦”、“金圣助学”、“春蕾计划”、“希望工程”和“关爱新生命儿童营养改善”等多个慈善救助项目。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调研组认为,虽然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近几年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在:(一)宣传教育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自1991年颁布施行到现在已经30年,但全社会的关注度普遍还不高,今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后,宣传形式不够丰富,宣传效果不够明显,宣传氛围不够浓厚。有些家长和监护人法律意识淡薄,不尊重未成年人的权利,不履行教育和监管义务。学校注重学生的知识教育而忽视学生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的现象还依然存在。社会上消极落后低俗
7、文化思潮的影响还屡禁不止。(二)组织体系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通过调研了解到,一直以来,各相关职能部门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面确实做了大量的工作,有些工作还打造出了亮点,取得了良好的反响。但是从全区的角度来看,区乡村三级组织机构还不健全,工作机制还不完善,工作推动统筹协调不够,没有具体的工作抓手。部门之间沟通衔接不畅,配合协作不多,都是各自为战,工作开展也不平衡,没有形成全区整体工作合力。(三)部门公共资源有待进一步整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方面都有一些政策、项目、资金和场所,比如资金方面有民政部门的困境儿童补贴和救助金,有教育、团委、妇联、关工委、志愿组织等单位的扶贫助学金等;项目方
8、面有民政局和检察院的购买社会服务、妇联的患儿免费救治、各部门单位和社会组织的爱心物资捐赠等;场所方面有民政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教育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法院的少年模拟法庭、检察院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妇联的妇女儿童维权法律服务站、团委的青少年宫等。但都是各部门独立管理使用,缺乏统一管理调度,没有很好地实现资源共享,没有充分发挥其应用的作用。三、今后工作的意见建议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一老一小,是全社会关注度最高的两个群体。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做好全区6.7万多名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既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
9、定、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为此,对今后工作提出以下建议:(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集中宣传月活动,采取悬挂横幅、现场咨询、发放宣传册、出动宣传车等方式和利用湘东发布、每日湘见、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全民知晓率。组织未保委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进行专题普法培训,让他们知道该干什么、该怎么干,切实依法履职。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和培训机构的作用,开展家庭普法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提高家长和监护人的责任感和教育能力。同时,还要有针对性地对不同年龄阶段的未成年人进行普法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预防犯罪能力,树立远大志向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
10、、价值观。(一)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要完善机构,区未保中心人员要配齐配足,乡镇街要设立未保工作站,村(居)民委员会要设立专人专岗,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网络格局。要着眼长远,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要统筹全局,制定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近期实施方案和近几年的发展规划,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要加强考核,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对乡镇街和部门年终目标管理考核,提高乡镇街和部门的重视程度和工作积极性。(三)创新工作方式,开创工作新局。区民政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牵头单位责任,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工作,建立协调机制,定期召开未保委联席会议研究安排有关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依托湘东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这个平台,增加政府购买服务,拓宽服务范围,丰富服务内容。整合打造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将民政、教育、文广、司法、团委、妇联等部门的项目、资金、人力、场所等资源进行优化整合,建成一所统一调度指挥、管理规范有序、功能设施齐全的综合型未成年人服务机构。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