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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报告六篇【篇1】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报告根据中共越城区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东浦镇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和镇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一、东浦镇党委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建设主体责任情况20xx年,镇党委在上级党委、政府和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重点推进作风建设,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为要求推进
2、制度建设,以完善惩防体系为抓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一是镇党委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机制。镇党委在年初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镇党委、纪委、机关各办及村(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制定了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了镇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职责落实,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各线,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确保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
3、作的有序开展。三是镇党委书记与各村党(总)支部书记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制网络。四是强化督查考核。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对机关各办及村(居)进行量化考核,镇党委在年中、年末听取专题汇报,分析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组织力量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严明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狠抓落实,夯实党员教育培训基础,通过支部大会、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和党的精神;积极开展农村党员先锋指数测评,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推动农村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
4、、战斗力。全镇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2013年全镇干部中没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积极转化党建成果,推动新区开发建设,紧紧依靠广大党员和干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有力地推进了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全年共征用9个村土地面积760亩,化解拆迂滞留户64户,完成了兴越路、31省道、高教园区、站前大道等市、区重点工程涉及的绝大部分拆迁和面花补偿工作,确保了这些市、区重点工程的顺利开工建设;平稳安置了环湖路、凤林西路、浦江西路等三路拆迁户,清理了青甸湖周边的29户畜禽养殖户房屋棚舍3.07万平方米,化解信访积案三起。(三)加强作风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针对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镇党委抓
5、基层打基础,抓班子带队伍,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一是抓好班子成员自身建设。制定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有计划、有组织地认真学习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中纪委有关会议精神,努力提高班子领导的理论素养。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遵循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原则,切实按照议事规则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问题,维护班子团结,珍惜共事机会,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感召力。二是抓好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推行机关干部“日记、周报、月考评”制,镇主要领导每月对工作进行点评,褒贬分明;二是开展不定期的效能检查,切实改进机关作风;三是建立新老干部“传帮带”制度,着力培养年
6、轻干部;四是注重发扬个人特长,合理交流岗位;五是坚持重点工作责任落实,每日督查;六是严格执行干部住夜制度。镇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按网格联系区域划分为8个值班住夜小组,每天安排2名镇班子成员和7-8名机关干部值班住夜,主动走村访户,有计划、有重点走访一些老党员、老干部、困难户、专业户等重要对象,深入一线了解民情,听取意见、建议,并记好民情记录本。三是开展效能督查。不定期地进行明察暗访,及时调整机关工作人员指示牌,督查机关工作人员在岗、在位、在状态情况,查找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促进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2013年检查机关作风效能2次,检查村干部上班纪律1
7、次。四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出台实施意见,积极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活动,牢固勤俭意识,文明节庆活动,从简公务接待,加强节约型办公建设,并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加以履行。(四)重视信访举报,严格执纪办案。重视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为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提供重要线索的作用。加强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的教育和查处力度。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格执行法纪。认真履行纪委职责,改进办案方法,克服阻力,排除干扰,对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坚决查处,起到了警示作用,取得了较好效果。2013年,共受理纪检信访14件,送达违纪处分决定3份,对4名村干部和2名党员进行了诫勉谈话,通过查处案件和办结信访,
8、既维护了党的纪律,纯洁了党的队伍,又解决了实际问题。(五)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一是开展党委权力运行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东浦镇党委重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东浦镇重大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东浦镇纪委同级监督实施办法(试行)等11项制度,围绕决策、执行、监督三个重点环节,认真严格按规范运行。二是强化“三务”信息公开。组建了“三务”公开信息管理员队伍,并进行了业务培训,完成了“三务”公开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拓宽了村级事务的监督渠道。三是加强对村级民主管理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检查实行常态化,通过检查党务、村务公开栏,两委会、党员代表联席会会议记录等方
9、式,对民主治村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以解决少数村村务不公开或假公开,村务管理不民主等问题。(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围绕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这一主题,根据上级的总体部署,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一是认真开展理论教育。认真学习中央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并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加以履行。组织学习廉政准则,增强干部队伍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二是扎实开展警示教育。组织镇、村干部收看警示教育片,邀请纪委、检察院领导、专家作党风廉政建设讲座,增强了镇村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以反面典型为广大机关干部敲响警钟。三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积极推动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
10、教育活动,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宣传阵地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七)严格落实干部选用规定,提高群众满意度。镇党委紧紧围绕提高选人用人群众满意度这条主线,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坚持民主推荐,群众评议,党委审议,纪委全程参与,2013年严格按照程序选优配强了10余名镇机关中层干部。(八)加强班子自身建设,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2013年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想方设法为人民群众多办实事,坚持和完善民中集中制,增进班子团结和谐,努力改进作风,做廉洁自律的表率,班子自身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认真按照越组(2013)50号文件精神,开好2013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
11、员在会上要紧紧围绕会议主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党性分析和对照检查,不评功摆好,真正找出自己身上的问题。按要求推进镇村干部的廉政承诺制度,镇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洁从政承诺,在镜湖新区网站进行公示,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组织镇机关干部和村主职干部开展述职述廉,接受群众评议。(九)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实行阳光村务,从源头上保障干部清廉。制定以村党支部为领导核心的农村民主议事决事制度。对重大村务,由支部提出,村两委会或两委扩大会讨论,提交党员、村民代表联席会议表决,并形成会议纪要。二是强化“三资”管理制度。对村级资源、资产实行动态登记管理,并公布;对村级财务实行代理制,按月公布财务
12、报表、每月盘点货币资金、监督进账和定期审计等一系列制度,确保村级资产、资金、资源运行合法合规、公开安全,积极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和干部离任审计,开展16个村的财务审计和4个村一事一议专项审计。对涉及群众的各类补助、资源分配,全部公开操作;对工程项目、发包项目、租赁项目全部公开招投标,全镇公开招投标项目35只计2147万元。对村级经营费、村干部报酬实行限额并公开。三是积极开展“评星晋级”活动,评出党风廉政建设星级行政村五星级1个、四星级2个,三星级及以下29个。二、镇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一)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
13、责,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政治责任意识。做到“四个亲自”,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牵头研究制定本镇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并亲自抓部署、抓协调、抓督促、抓落实。(二)主持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推进工作,认真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参加区委、区纪委、镇党委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活动;审核签批东浦镇党委二。一三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重要文件,与各村(居)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三)重视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
14、难点问题,做到亲自接访、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加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定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情况分析,充分发挥预警机制的作用。(四)加强案件查办,提高办案综合效果。围绕“常教育防发案、常提醒少发案、办小案控大案”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中之重,组织协调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及时听取汇报,加强协调督办,全力支持纪委开展工作。(五)讲政治、顾大局,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学习廉政准则等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四德”为先,自觉遵守廉政纪律,认真贯彻执行
15、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等相关规定。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提交党委会研究决定,带头维护集体决策,带头维护班子团结,自觉接受监督。坚决管好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勤政、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六)带头讲原则、抓执行。依法办事、遵纪守法,坚决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敢抓敢管,做好表率,抓好班子,带好队伍。通过建立完善制度、专家导学和典型引学等多种形式管理教育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村(居)主职干部廉洁从政,邀请专家学者作系列辅导讲座,选树一批党员、群众身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通过举行先进事迹报告会、召开座谈会
16、等多种形式教育、激励党员干部,另一方面,通过观看专题片、案例教育等反面典型进行廉政警示教育,筑牢思想拒腐防线,通过明察暗访、定期不定期的形式加强监督检查。同时利用各种场合反复强调廉政问题,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纠正,对听到的反映也对当事人及时提醒。【篇2】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报告2016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纪委的正确指导下,上余镇党委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加快建设“五个上余”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根据市委办(2014)59号关于认真做好党委(党组、党工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上余镇党委2015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一、镇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1、成立组织机构。镇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